【正见网2006年08月25日】
贾艳芝,女,38岁,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西疃村人。刘季芝被强奸一案的证人。贾艳芝不是法轮功学员,2005年11月24日晚,和另外一名本村妇女到刘季芝家商量卖羊的事情,被警察碰到,一起被抓。这就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吧?中共当局迫害法轮功已经达到超过疯狂的地步,毫无理智可言。只要警察认定一个人是法轮功,就可以不由分说绑架。这一点,已经有维权人士证实,并通过媒体报道出来。往往人们看到媒体上只是一条消息,但对亲身经历迫害的民众来说,每一条消息,都是一段惨痛、难以回首的经历,和无法抹去的恐怖记忆。
明慧网8月22日刊登了贾艳芝的证词,在结尾有这样一句话:
“我这个人本来就胆小,经过这场平空生出的祸端,落下严重的后遗症。一见生人心里就发慌,一听见车响心里就呼啦一下子。特别讨厌电话、手机,一见就烦。头脑一阵子一阵子发愣,心里总也不踏实。这个阴影抹也抹不掉。”
抓贾艳芝没有任何依据,只是凑巧在刘家碰到了。中共统治下,权力没有任何制约,因为迫害法轮功这件事,这个权力更加肆无忌惮。不难想象恶人会利用这个权力还会干出什么来。贾艳芝被带到派出所后,被罚“脸冲墙蹲马步,两手向前平伸”,不知道警察命令公民干这个有什么执法依据。“坚持了十多分钟,我连吓带累,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浑身发抖,动作变形。正好被他回来看到,他上去踹我两脚,用做笔录的本子扇我脸两下,让我重新站好”。
问来问去,贾艳芝没有炼过法轮功,但是也没有放人,第二天还被命令干活。“何雪健叫刘季芝扫院子、擦玻璃;派出所姓邢的指导员叫韩玉芝给自己洗衣服;汪贺林拖地,魏保良擦车。外边卫生打扫完了,再打扫屋里,打扫了整个一栋房子。”这时已经是强奸发生之后了,这时“公仆”还能若无其事的命令“主人”干这干那。可以想见掌握了权力的人是如何蔑视人民。对它们来说,权力就是一切,掌握了权力就掌握了别人命运,因此就能颐指气使。这就是中共官员们真实的心态。对炼功的人可以直接“无情打击”,对不炼功的人可以用防范的名义打击,总之任何人都要和党保持一致,而一致的标准是随时变化的。所以有时即使想见风使舵,也找不到方向。贾艳芝这样的农民,是中国社会里我们最常见的那种最老实的“顺民”,但这一次也避不开“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
正常人的认识是民众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因此要维护;而心理变态的各级官员则觉得是群众给自己找麻烦。因为它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自己的利益,一旦觉得自己的利益可能(仅仅是可能)受到威胁,立刻发作,时时刻刻都要看到百姓在颤栗中屈服才好。唐代诗人杜甫在《石壕吏》中写到,“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今天的这件事情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有过之而无不及。作恶者是何等理直气壮,而被无端残害的人们又是那样惶惑和无所适从。在反迫害中,人们要走出哪怕是很小的一步,又是何等艰难与代价高昂。但是这一步迈出来了!
海外有个研究神学的人撰文指出,苦难不是真理,只是值得同情的对象,但是我觉得耶稣的受难是使得世人更接近真理,而不是更远。耶稣的受难与复活不是真理吗?如何使得类似的苦难不再发生,是个现实、严肃的问题,也是真理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