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7年05月06日】
宋朝时,一次京城开封被盗,徽宗皇帝大怒,限令开封府尹三日内拿贼,否则同罪。孝蕴说:“如果抓急了,盗贼就会远逃,稍微迟缓些,他们自己就会出来。”朝廷听从了,不久果然抓住了盗贼。
朝廷造七百料船,因为不知道常例,有关官吏乘机为盗,每艘船报用钉四百斤。后来孝蕴出任转运使,在河滩上看见一艘弃船,命人拖上来烧,众人都不解其意。烧毁后,称得钉二百斤,于是朝廷立了规矩:凡造七百料船,给二百斤钉。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遇到曾孝蕴这样的人,盗贼只有望风而逃了。
(《宋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