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8年06月06日】
包拯,又被称为“包青天”,以其刚正不阿,清廉公正的为官风格被传扬了千年。他在民间与关羽并称为“文武二圣”,其在乡村草野的地位能与孔子在庙堂大殿上的地位相媲美。让我们来看看这样一位古代大法官是怎样看待“地震”这一自然现象的――
《包拯集校注》中第64篇“论地震”如是说:“臣近闻登州地震山摧,今又镇阳,雄州五月朔日地震,北京,贝州诸处蝗蝻虫生,皆天意先事示变,必不虚发也。谨按《汉书・五行志》曰:‘地之戒莫重于震动’谓地者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其异孰甚焉。又夷狄者,中国之阴也,今震于阴长之月,臣恐四夷有谋中国者。且雄州控扼北鄙,登州密迩东夷,今继以地震山摧,不可不深思而预备之也……况灾变之作,未有无其应者,惟陛下特留圣意。”
包拯的这篇《论地震》中至少包含了三个信息:一是地震,蝗虫自然灾害是某种“天意先事示变”,二是各种灾害相应的人事变化“未有无其应者”“必不虚发也”,三是人间君主应“深思而预备”或能免除灾害应验的更大人祸。
需要指出的是包拯的这篇《论地震》是收录在他给皇帝的奏议集《包拯奏议》当中,那么既然是给皇帝看的奏议,其严肃性就不言而喻了。事实上古代无论是君主还是臣子,老百姓都是把这种“灾异遣告说”视为如四时变化,昼夜更替一般信实的规律的,绝不是现代那些被无神论洗脑了的人们眼中的“迷信”。对这一说法历代史书都有专门的篇章――《五行志》来认真记录下来,足见古人对此学说的肯定性。最早官方将其作为信史记载收录的时期是汉朝,董仲舒在将儒学复兴同时也将上古时期流传下来的《春秋》公羊学中的“天人感应”“灾异遣告”说发扬并承继下来。
董仲舒说:“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于古,考之于今。故《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书邦家之过,康灾异之变。”他认为天人相类相通,天的赏罚是依据人类行为好坏而施。他指出天分别用符瑞和灾异对统治者显示赞赏和谴责,用以指导人世间的活动。其中他又特别强调灾异的警惧作用,认为自然界的灾害变异,是为政者的错误所导致,“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异以遗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见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必仁且智》) “国家将有失败之道,而天乃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无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汉书•董仲舒传》)极力强调统治者须承天意而施政,否则就要受到天的谴告和惩罚。
董仲舒还认为各种不同的天灾还对应不同的事,不同的天灾反映了不同的政治之失,也就需采取不同的补救措施,比如――
日食:阴侵阳,人君骄溢未明,为阴所侵。帝王自责不能治育群生,吏不称职,所谓“男教不修,阳事不得,则日为之蚀”。其措施为君怀谦虚,下贤受谏,位有德,褒有志。
地震:地为大臣之位,当载安万民,怀藏物类。地震昭示臣有贰心,政权不稳。帝王自责不能附远安民。其措施为举贤良方正,罢扰民之事。
火灾:人君贪财,赋敛民取民货。帝王自责不治,过失甚大,而群臣又未肯极言过失。其措施为举廉直之士,大赦天下。
久旱:人君不能泽惠下民,则蝗虫害谷。帝王自责不德不明。其措施为宥谪罚,行宽大,惠兆民,劳功吏,赐鳏寡,廪不足。
日无光:国有谗佞,朝有残臣,混乱朝纲,祸害黎民。其措施为远佞谄,近忠直,修经典,习圣人之道,举贤良方正。
他指出灾异之变在形式上表现为天意对统治者的谴告,统治者如能对灾异谴告作出积极反应,改善治政,就会感应上天,变灾异为祯祥,否则必将亡国失政,基于这种体认,汉代思想家和政治家每每借灾异而要求帝王下“罪己诏”。这种传统一直流传到清朝,也就有了前文提到的包拯上奏论地震的史话。事实上这也是古代统治者敬畏天道,为政求德的传统,可不像如今共产党宣传下的封建君主有多么独裁专制。
流传了几千年的传统自有它的道理,如今中共“无法无天”的统治导致这些年天灾不断,仅是今年就有暴雪、地震、暴雨、沙尘暴的频发,再结合如今大陆的社会的状况――社会诚信缺失,官僚贪污腐败,九年来迫害法轮功修炼团体……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警惕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