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密州参议员签发特殊感谢信



【正见网2009年08月03日】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美国密歇根州第二选区参议员马莎•G•斯科特(Martha G Scott)对反中共迫害十年的法轮功学员们签发了一封特殊感谢信(Special Tribute),表示“将其作为对那些在中国和密歇根州,以及全美国因修炼法轮大法而被(中共)迫害的人们的一种礼赞,并向他们表示特别敬意。”

同时她在感谢信中还承诺,将“敦促美国国务卿,加大力度促使中共停止对法轮功长达十年之久的迫害”“支持美国国务院继续禁止那些已知的和在册的人权迫害者進入密歇根境内”。感谢信译文如下:

法轮大法学员,

众所周知,法轮大法,亦称法轮功,是一种平和的身心修持功法。在中国、美国和世界八十多个国家(编者注:目前已经洪传一百一十多个国家)有上千万人因修炼法轮功而受益匪浅。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密歇根州的法轮大法学员在密歇根州内建立了多个炼功点,在公园、公共图书馆多次义务教功,服务于社区。

在过去十年里,中共一直在残酷迫害法轮大法学员,强迫法轮大法学员放弃修炼和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了极其残酷的迫害。有关报道表明,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和严酷拷打,并被强行送到劳教所,他们的财产被毁坏或没收。有关的独立调查也表明,在中国发生了大规模的从未经同意的囚犯身上摘取器官用于器官移植的犯罪行为,受害者大多数为法轮功学员。密西根州的几位法轮功学员在去中国探亲或居住时曾被非法拘留。

国会议员海德办公室(编者注:美国国会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来自伊利诺伊州的共和党资深议员亨利•海德(Henry Hyde))在国会山庄就中国政府机构在美国领土上進行的骚扰、攻击和迫害事实举办了一次听证。中共对法轮大法(学员)非人道的迫害,直接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民事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所赋予的个人信仰和实践、表达和集会自由的基本人权。

美国地方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在旧金山拒绝给予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市前任市长刘琪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的外交豁免权。法官爱德华•陈在递交给法院的报告中指出,上述两名中国官员被认为因对法轮功学员施加酷刑而犯下了罪行。

国际特赦组织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在迫害法轮功中大量任意拘留、非公正审判和其它侵犯人权的做法。美国众议院全体一致同意通过了众议院一八八,二一八和三零四号决议案,“表达了美国国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该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意愿”。美国各级政府通过了不少于一百五十项市级和州级决议、一千二百六十个褒奖和五百三十封支持信件,谴责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并要求中共停止在中国和美国对平民進行攻击的做法。

有鉴于此,我特签发此文并将此文作为对那些在中国和密歇根州以及全美国因修炼法轮大法而被中共迫害的人们的一种礼赞,并向他们表示特别敬意。我也将和人权组织一起敦促美国国务卿加大力度促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并保障中国公民的人权,停止对法轮功進行的长达十年之久的迫害。同时,我要支持美国国务院继续禁止那些已知的和在册的人权迫害者進入密歇根境内,以至于踏上美国土地。我对任何侵害人性,特别是在密歇根土地上系统而普遍地攻击平民的犯罪行为表示谴责。

马莎•G•斯科特,
第二选区州参议员
第九十五区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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