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1年06月07日】
一、坚持要改正冤假错案,三死而不悔
徐有功,名弘敏。唐代偃师(今属河南)人。历任司刑丞、司刑少卿。为政宽仁,排斥酷吏,持法平正。
他担任蒲州司法参军(官职名)时,不忍心任意用棍棒等刑具,来逼供信及处罚犯人。下属吏员,被他的恩惠和信任所感动,互相约定说:“我们送给徐有功司法审理的犯人,如果有谁施加刑讯,大家要一致去指责他。”
吏员们争着为徐有功效劳,一直到他任期满后,也没有冤枉杀过一个人。
当时周兴、来俊臣当权,徐有功担任掌管刑法的官职。由于徐有功坚持执意要改正一切冤假错案,曾先后三次被论定死罪,每次将他推出斩首时,由于群臣持议、力保,得以刀下留人,继续任职。但他一恢复工作,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绝不动摇。使得当朝酷吏的嚣张气焰,也因此而有所收敛。
当时的人们,将他比做汉代的于定国、张释之(这二位都是公正执法的好官)。有人说:“如果执法官员们,都像徐有功,刑具放置不用的日子,还会远吗?”
二、宋?冒死救人
唐中宗时,韦月将(人名)控告武三思与韦皇后私通。武三思示意有关官吏:判决韦月将大逆不道罪,立即处死。唐中宗下令:将韦月将斩首。但宋?却站出来,请求把韦月将,关進狱中审查,待弄清事实真相后,再如实依法定罪。
唐中宗大怒,来不及整理头巾,露着前额,便走出皇宫侧门,对宋?说:“我以为已经杀掉韦月将了,你还请求什么呢?”宋?说:“人们说武三思淫乱宫掖(妃嫔居住之处)。陛下不审问,就将他斩首,我恐怕有人会私下议论……所以请求先审查罪状,然后执行死刑。”
唐中宗更加怒气冲冲!宋?说:“请皇上先杀死我。不然的话,我是不会接受诏令的。”
唐中宗不得已,这才免除韦月将的死刑,将他流放到岭南。
三、“名义至重,神道难欺。流芳百世,在此一举!”
张易之诬陷魏元忠,检举他“有不顺从朝廷的言论。”又拉上张说,要他作证。
张说内心惶恐,既窘迫,又无可奈何。
宋?对张说讲:“名义至重,神道难欺,必不可党邪陷正,以求苟免。若缘犯颜流贬,芬芳多矣!或至不测,吾必叩闻救子,与子同死。努力!万代瞻仰,在此一举也!(意思是说:名节和道义最为重要,神灵是难以欺骗的!千万不要和奸邪小人混在一起,来陷害忠良之臣,以求自己苟且偷安、免于祸患。如果您是因为触犯了皇帝的威严,而遭到流放贬谪,那么您就会有美好的声誉,流芳百世!如果您有杀身之祸,我一定会進宫救您,和您一起赴难。努力去做吧!要人们千秋万代,瞻仰您的德行,在此一举了)!”
张说被宋?的逍逍话语所感动,進宫后,便证明魏元忠确实无罪,终于使魏元忠免遭杀害。
(均据宋代孔平仲《续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