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1年08月11日】
胡林翼(1812―1861年),清代湖南益阳人,道光進士,选庶吉士,授编修。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担任贵州安顺知府。1854-1861年间,担任湖北巡抚。其貌英伟,目光威严慑人,临事果决,尤擅长综核,厘正漕粮积弊,减少百姓赋税;同时善治军吏,善擢将才,治军纪律严明。著有《胡文忠公遗集》。
道光后期和咸丰年间,尤其是1840年后,清王朝的吏治,腐败到了极点,捐例(实质是公开买官)一开,贪官污吏成灾,陋规、馈赠泛滥,既使在军队中也是营制败坏,军纪荡然。八旗兵早已腐化,绿营兵也同样不堪一击,有的甚至“兵如乞丐,军械早已变卖糊口,闻调遣则现雇闲人,无非希图口粮,及临敌则狂逃而已。”有些地方,如福建一带“(其)风俗,强凌弱,众暴寡,村居里处,每每被人蹂躏;若挂名营伍……凶徒便不敢滋扰,……是以稍为温饱者,必谋入营,以保全门户。然欲入营,必先贿属,或十余元,或数十元……千、把、都、守不能独得,将、官、提、镇亦复分肥,收受陋规,变别名目。”这样的军队,内有太平军相逼,外有列强相峙。这时,整顿军事吏治,便成了首当其冲的要务。
身为湖北军将领的胡林翼,在咸丰六年(1856年)《论军事吏治》的上疏中,痛陈湖北军务松弛惨状:“湖北军务腐败已久,无论贼之多寡强弱,闻警先惊,接仗即溃。上下相蒙,恬不知耻。误于使贪使诈,而实为贪诈所使。川、楚、河南勇目,招合无赖投效,以一报十,冒领口粮。交绥即败,又顾之他。帑项至艰,徒饱无赖欲壑。遣散不得其方,又相聚为盗…军政营制,荡然无存,此为军事急应整顿之要。”
同时他还提出了自己整顿吏治的方案:“湖北莠民从贼者多。徒滋扰害,惟有保甲清厘,族产捆献,分别斩释。然官吏之举动,为士民所趋向;绅士之举动,又为愚民所趋向。未有不养士而能致民,不察吏而能安民者。州县之小事,即百姓之大事。厝火积薪,隐忧方大,捐输则有踩堂、贽见之费,牙帖则有勒索之费。臣受事以来,迭次特参,惟思劾贪非难,求才为难。前者劾去,后者踵事,而巧避茸名,将不可胜言。臣愚以为必严禁官场应酬陋习,与群吏更始,崇尚敦朴,屏退浮华,行之数年,庶可改观。此吏治急应整饬之要。”
他的上书,经皇上批准后,胡林翼便大干起来。他先设清查局,稽核全省仓库盈虚之数,又设节义局,表彰死难官绅士女,设军需局,以备东征饷械。严课吏治,纠劾文武官员数十人,推廉尚能,使湖北军队吏治面目,为之一新。
责人者必先律己。象整顿吏治一样,胡林翼在这一点上,也是一丝不苟。对待族亲戚党,他从不肯有半点宽容。在黄州时,他的一个族亲,上门来投靠他,胡林翼一连供他数月吃喝。
有一天,他忽然来辞行,胡问他原因,他回答说:“某营官奉命调动,我(胡林翼的族亲)用一些钱,捐荐自己,和这位营官,一道前往上任。”胡林翼听后大怒,找来那个营官说:“我有族亲,靠我的经济力量,难道还不能庇护他们吗?你们借此结纳他们,这风气一开,以后还有个完吗?姑且记你一过,以儆后来。”然后,胡林翼给了那个族亲回去的路费,让他回家去了。
胡林翼为此事,通告各台局营员:“用人一事,当秉公办理,不能徇上司同僚私情,滥收滥用。若经访询查出,立即处置。”
他常说:“兵之嚣者无不罢(通疲,软弱无能),将之贪者无不怯;观将知兵,观兵知将。为统将必明大体。”他自己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
(事据《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