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1年11月01日】
以前上学时,受邪党文化多年的教育,竞争意识很强,其实修炼后才知道,那是人的一颗很不好的心,争斗心。比如在学业上,总希望自己能超过别人,这种竞争心理在成年后也很强烈,甚至希望自己在各方面都超过别人。修炼以后,仍然习惯了与人“竞争”,带着争强的心态与同修“比学比修”。
同修每天学一讲法,那我就不管是不是用心去学了,无论如何得坚持学两讲。讲真相劝退也是一样,总想在劝退的数量上超过身边的同修。时间长了,我发现,这种带有强烈争斗心理使我不能始终拥有修炼人那种超然平静的心态,而是常常处于一种紧张和焦虑之中,唯恐自己落在后面。更为可怕的是,争斗心不去,越演越烈,渐渐的自己不知不觉中有了很强的妒嫉心。有的同修学法交流的集体环境比自己好,总能抽出几次时间来去参加集体学法,我妒嫉;有的同修讲真相劝退方面能力突出、口才好,我也妒嫉;看到有的同修证实法的文章写得有理有据,犀利又深刻,我妒嫉;有的同修全家都修炼,家庭环境比自己好,能够全力以赴或身兼多职,在证实法方面具备了多方面的才能,我更是妒嫉的不行。直到最近看了明慧汇编《修去妒嫉心》后,我才深刻的认识到了,这种带着争斗心的比学比修,不仅不能让自己保持一种精進的状态,反而加强了自身的争斗心和妒嫉心。
一次集体学法后与同修交流,同修提醒我背一背《精進要旨》〈境界〉等经文,我当时觉得很受启发,回家后立即打开书,反复不停的背。师父说:“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觉者执著心无存,静观世人,为幻所迷。”(《精進要旨》〈境界〉)于是,我片刻不停的背法,并且告诉自己,不承认妒嫉心是自己,它只是自己场内需要修掉的不好物质。一段时间之后,明显的感到妒嫉心消掉了很多。我决定放弃以前那种非要超过别人、修掉让自己比谁修的都高的妄念。
师尊在《转法轮》中教诲我们:“妒嫉心这个问题很严重,因为它直接牵扯到我们能不能够修圆满的问题。妒嫉心要不去,人所修炼的一切心都变的很脆弱。”
通过大量学法,我还意识到,每个同修先天的根基与悟性不同,修炼环境不同,修炼的路也不同,因此造成了修炼状态的差异,能力的差异,同修之间可以在某些方面互相借鉴或学习,是应把自己如何学法或修心与同修做一下交流和比较,并能从中反观自己的不足之处,但是不能强求自己在讲真相或证实法的某一领域中,一定要超过谁。否则,一味的强调在人中表面能力等方面比,不是比学比修,而是人中的竞争、争强。把注意力放在争强上,反而不会向内找、实修自己,把眼睛盯在同修身上,学人不学法,就是没有做到修心。师父在《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讲法》中说:“修炼是没有榜样的,不能看着别人怎么修,也不能眼睛盯着别人。你好我就好,你不好我也算了,连点主见都没有,你说这样的学员我带着你怎么修?是你在修吗?思想上总是似是而非的,讲话也言不由衷。修炼是不能够看别人的,只能自己踏踏实实的修。怎么修?就是多学法,不能看别人。看神当然行,可是神他不在这修,所以在这修的都是人,只有有这个人体才能修出去。”我悟到,只要下功夫用心学法,就会明白自己在法的不同层次上的标准是什么,按照法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每天踏踏实实的做好三件事,就是在精進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