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shmis夫妇的儿子Zain 患血液紊乱症beta-thalassaemia,属于不治之症。医生告诉他们,新生儿脐带中的细胞可以被用于拯救生命的尝试。他们试图通过筛选试管胚胎生下一个生物组织同Zain完全吻合的婴儿,以便救助Zain。但是,繁殖伦理评论的公众利益组织中心负责人Josephine Quintavalle 反对筛选胚胎的做法。他们认为,生产大量的胚胎而又将其中的一部分抛弃的做法是不道德的,反对用试管筛选胚胎来为有病的孩子提供“捐献者的秭妹”。英国法庭同意了他们的投诉,裁决英国人类受精及胚胎学管理局(HFEA)允许筛选胚胎的做法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权限。
英国医学协会伦理和科学的负责人Vivienne Nathanson博士也表示要考虑人类的伦理和道德。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尊重所有的孩子的价值,不只是作为另一个兄弟姊妹的救生者。作为医生,技术只能应用于在不给别人带来严重危险的情况下帮助一个危重病人或快死去的孩子。
现在医学科学和伦理道德有很大的冲突。这个裁决的结果说明人类还是应该更看重伦理道德,而不只是科学试验。每一个生命都是很宝贵的,都要珍惜,无论是大人还是刚出生的婴儿,都有他生存的价值。为了治疗一个生命而杀死另一个生命的作法,无论从伦理道德哪个角度讲都是不可接受的。其实真正的医学科学应该建立在维护人的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治病救人,而不应该把人与动物同等对待进行违背人类传统道德的所谓实验。科学有很多种途径,如果一条途径不能达到更好的结果,是不是应该考虑另一种途径呢?
参考资料:
http://news.bbc.co.uk/2/hi/health/2593663.s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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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远古时代的传说,我们对于殷商时代天灾流行的情形,大略可以断定:自成汤十八年至二十四年(约当公元前1766至1760年间),曾有连续七年的大旱;自仲丁元年至盘庚十四年(约当公元前1562至1388年间),有五次河决之灾,而帝辛四十三年(约当公元前1112年),则有一次大地震。
西周以后,水、旱、地震、蝗、疫、霜、雹的灾害,记录较多。就《春秋》三传,《国语·周语》、《史记·周本纪》、《汉书·五行志》及《竹书纪年》、《帝王世纪》、《纲鉴大全》、《广宏明集》等书,汇集所得,则两周八百六十七年间,最显著的灾害有八十九次。其中频数最多的是旱灾,达三十次;次为水灾,有十六次;再为蝗螟螽螈的灾害,有十三次。此外记载有地震九次;大歉至饥八次;霜雪七次;雹五次;疫一次。灾情有的极凶,如厉王二十一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858-853年),连续六年大旱。
秦汉以后,对灾害的记载更详细。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前后汉书》中《诸帝本纪》、《列传》、《五行志》及《古今注》等书所记,秦汉四百四十年中,灾害发生了三百七十五次之多。计旱灾八十一次,水灾七十六次,地震六十八次,蝗灾五十次,雨雹之灾三十五次,风灾二十九次,大歉致饥十四次,疫灾十三次,霜雪为灾九次。据《前汉书 武帝本纪》所载,(公元前114年),“四月,关东旱,郡国四十余饥,人相食”。《后汉书 五行志》载:(公元46年)春三月,蝗螟大起,被害者九十郡国;二十八年(公元52年),大蝗,被害者八十郡国。可见当时灾情的严重。
三国两晋的时候,黄河、长江两流域间,连年凶灾,总计二百年中,遇灾三百零四次。其间旱灾六十次,水灾五十六次,风灾五十四次,地震五十三次,雨雹之灾三十五次,疫灾十七次,蝗灾十四次,歉饥十三次,霜雪、“地沸”各两次(注)。
隋朝自统一以至衰亡,短短二十九年间,大灾二十二次。唐受隋禅,历二百八十九年,报灾的制度比较完备,因此记录下来的受灾次数也比前代为多,计受灾四百九十三次,包括了一些小灾。其中旱灾一百二十五次,水灾一百一十五次,风灾六十三次,地震五十二次,雹、蝗、霜雪、疫疬等灾害共一百三十八次。
唐代灭亡后,便开始了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局面。在五代前后五十四年中,天灾的记载达五十一次。例如:“(后唐)明宗天成三年(公元928年),夏六月,大蝗蔽日而飞,昼为之黑,庭户衣帐悉充塞。”(《十国春秋 吴越忠懿王世家》)
两宋前后四百八十七年,遭受各种灾害,总计八百七十四次。其中最多的是水灾,达一百九十三次;其次是旱灾,达一百八十三次;再次是雹灾,达一百零一次。两宋灾害频度之密,相当于唐代,而其强度和广度,则更甚于唐代。
元代一百余年间,受灾总共达五百一十三次。其频度之多,实在惊人!
明代共历二百七十六年,灾害之多,竟达一千零十一次,这是前所未有的记录。计当时灾害最多的是水灾,共一百九十六次,次为旱灾,共一百七十四次,又次为地震,共一百六十五次;再次为雹灾,共一百十二次。当时各种灾害的发生,同时交织,表现为极为复杂的状态。
清朝共有二百九十六年,灾害总计达一千一百二十一次,较明代更加繁密。其中有:旱灾二零一次,水灾一九二次,地震一六九次,雹灾一三一次,风灾九十七次,蝗灾九十三次,疫灾七十四次等……
自民国元年至民国二十六年这一段历史时期中,单说各种较大的灾害,就有七十六次之多,而且常常是水、旱、地震、蝗、风、疫疬等灾害同时并发。
这部历史告诉我们一个事实,随着朝代的更迭,历史的演进,天灾趋于越来越多。人在世间,免不了不断造业。受人性贪婪的一面的驱使,总是要不断对自然进行掠夺,人之间也相互争权夺利,这些都会导致造业。即使古人多信天信神,相信善恶有报,使人的道德得以相对稳定维持,也还是避免不了造业。到了近代,人走向越来越不信神,无神论观念为更多的人接受,导致道德观念趋于淡薄,心性变得不受约束,人对自然掠夺也就更凶,人之间相互争权夺利更恶。这是导致天灾不断增多的一个方面。
然而,导致天灾增多的更大的原因是暴君暴政。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暴君暴政的存在,直接同奇异频繁的天灾共存。暴君暴政本身必然是对权对利极端贪婪。挑起人与人的恶斗是维持其统治的手段。通过欺骗煽动,迷惑百姓,使得许许多多的无辜百姓无知中沦为帮凶。这样一方面直接导致庞大人群有意无意中共同造业,同时极大地摧毁社会道德基础。
历史因为人而存在,也可以因为人的行为而改变。天灾可以避免,关键在人心。人心向善,崇尚道德,自觉抵制暴君暴政的恶行,天灾自然不会肆虐。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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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看我干什么?” 璐璐头也不抬地说。
“明知故问,”我说。“一个女孩,名叫婉君;明眸如水,秀发如云……”
璐璐温柔地笑了一下,站起身来说,“好了,这130多封信都准备好了。”
“等晚上天黑以后吧,我背单词也该背累了,咱们开车走得远一点,多找几个信箱去寄。”我说。
GRE考试一天比一天近,我开始全心全意地专心复习,公司所有的应酬活动我也能推就推。
明慧网上有关大陆的消息越来越不容乐观,公安部在人大通过取缔“X教”法律后,已制订一套惩罚法轮功“骨干人员”的具体办法。该秘密文件规定,对坚持在公众场所炼功、进行“秘密集会”或进京上访者,一律处以劳教。同时警察开始在北京各个旅馆和进京的交通路口严密盘查外地进京上访的功友。一旦发现,立即予以罚款、拘留和遣送。尽管如此,每天在天安门广场炼功和展开横幅的功友依然络绎不绝。
当局除了在各地收紧对法轮功学员的管制,对于互联网的监控也日趋严密。齐齐哈尔大学学生张吉因使用电子邮件谈论法轮功情况,于10月被捕并于11月8日遭检察院起诉。他被指控从今年八月起利用学校的互联网服务,传送电子邮件至美国、加拿大的法轮功网站介绍黑龙江省法轮功的情况,同时从这些网站下载法轮功的最新消息并将它们告诉其他功友。
就在张吉被起诉的同一天,美国法轮功学员在纽约曼哈顿的Tribecca电影中心公映了一部30分钟的纪录片《法轮功--真实的故事》,第一次将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以视频方式展现在观众面前。来自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地的二十多家大型中西方媒体参加了此次公映式。
可以看出,虽然中共的宣传机器日夜不停地向海外散布有关法轮功的谣言,虽然中共驻外使节亲自向各国政府和媒体兜售这些谣言,国外法轮功学员澄清谣言的不懈努力也收到了显著的效果。1999年11月18日晚,美国众议院全体通过了要求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的218号参众两院共同决议案,第二天下午,美国参议院也通过了相关的217号决议案。
该决议指出,法轮功是一种主张和平、摒弃暴力的个人信仰,而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取缔不但违犯了中国的宪法,也违反了国际公民政治权利条约和国际人权公约;同时,数以千记的法轮功修炼者因为坚持信仰和向国际社会求助而被拘禁并在关押期间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和惨无人道的折磨。有鉴于此,决议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并要求美国政府竭尽全力,通过各种官方和民间渠道,包括联合国人权组织,向中国政府发出强烈呼吁,要求中国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停止一切对他们的非人道待遇和迫害行动,并按照中国宪法恢复法轮功修炼者的信仰自由。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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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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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岁的沃特里是从事金属物品测量和分析的意大利考古学家。他说他一生都在与精确的计算和复杂的仪器打交道,终于发现有很多东西科学都不能给出答案。
“在我小的时候,我就对非常那些(科学)不能解释的现象很着迷,”沃特里说,“科学家们总是倾向于把不能给出合理解释的一切当作虚幻的想象而束之高阁。但科学应当做的恰恰是研究那些看似神秘的东西,而不是将这些东西放弃。”沃特里在他的书中(“the Ancient Chronicles Relate”)描述了15世纪的意大利画家在他们的油画中反映UFO曾经光顾地球。
一个最令人吃惊的作品是Fra Filippo Lippi (1406-1469) 的“The Madonna and St John”,现保存在弗罗伦萨的Palazzo Vecchio。画中的男人和一条狗正躲在圣玛丽塑像肩膀的后面凝视天空中一个飞碟状的物体。还有一幅是Masolino da Panicale (1383-1447)的作品“The Miracle of the Snow”。画反映的是公元4世纪后期罗马城的一个真实事件,“但是谁能解释天空中的那些奇怪的,黑黑的,长长的象UFO的云?”沃特里问道。这幅画绘于1429年,现保存在那不勒斯的卡泊迪蒙博物馆。
另外,在Paolo Uccello (1397-1475)的La Tebaide的画中,天空中的那些物体与本世纪50-60年代在美国拍摄的照片中被认为是UFO的东西是一样的。看来,UFO的故事,不仅仅是冷战期间的东西。UFO访问地球也许由来以久了。
当然也有不同声音,研究艺术史的马丁坎普认为画中的“UFO”仅仅反映了画家的想象。他认为画家把天上的云画成了那样来符合自己的想象。
但是画家们为什么要那样想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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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心里对23条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其实让每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是非常重要的。正是由于这件事是这样的荒唐、丑恶和有害,所以站在神的角度上来看,知道了这件事的人,就好象是看到了一个人正在沼泽中挣扎着下沉,此时这个人心中动的那一念是善是恶,是帮忙救人还是冷漠相望,对这个人将来位置的摆放是很重要的事。
我理解,正法到了今天,师父已讲明了,大法弟子才是世人得救的唯一希望,而宇宙的理,对善恶的划分又是非常严肃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出选择,即使他们人的这面是无意识的,他们也都是在摆放自己的位置。对大法迫害的三年多来,对所有其他生命也都是给足了自我摆放位置的机会,是支持大法还是漠视,还是迫害,很多人已摆放了位置。
到了今天,香港问题再次考验人的良知,由于这件事表面上不仅仅是针对大法的,所以其实考核的标准,对人来讲已经降低了。那么让每一个人都能有机会了解这一事件,并做出自己的选择就变得至关重要了。看着签名表,我仿佛真的看到了这些名字已记在了神的名册上。而此时想到的是我们还能不能想出更好的方法,让更多的人了解23条,给足他们思考和选择的空间和时间。我们还能不能想出更好更便民的方法,让每一个人,都能很方便地表达自己的支持,也能看到别人的努力和支持,从而形成一个正气之场,把所有人的良知都激发出来,使他们将来能因自己今天的善举而留下来呢?
救人,在此刻对我有了新的意义。激发人的良知善念,帮助他们完成自己的善举不也是救了他吗?作为大法弟子,师父要求我们修到每一念都要先想别人,在任何压力面前我们做到了这一点了吗?我个人来讲是没有的。
当我真正地为每一个生命着想的时候,我希望我能有自己的电视台,它将在每一个时段都播出反对23条的广告,它将在每一个时段都播出香港议员的电话号码,它将在每个时段都播出社会各界正义的声音,它将帮助人们战胜心里的恐惧和绝望,唤起他们的勇气和信心,帮助他们做出那对他们而言是无比重要的决定,反对23条立法。
是的,但我们真正的为每一个生命着想的时候,法会赋予我们更大的智慧和能力,去帮助人们选择光明的未来。反对23条对世人的意义非凡,我们不但要自己去做,更要带动常人去做,这也是大法弟子在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同时,还能挽救多少众生的问题。同时也在提醒我们,如果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我们有没有能力更好的帮助人抓住这万古机缘。
个人体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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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宇宙的众生在急盼着等待最后的结束;旧宇宙的众生哪也在盼得救……”(《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随着正法进程的飞速推进,我们深深感受到大法给予无量众生的洪大慈悲与佛恩浩荡。当我们通过电脑网络、打电话、寄真相资料及利用我们自己的媒体等各种形式向可贵的中国人民讲清真相中,我们也深深感受到那些等待得救的生命明白的一面急切的期盼。
师父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说:“这是宇宙的法,是造就一切生命的法,哪个生命的头脑中要是装了对大法不好的思想,大家想一想,现在在正法中,一切生命都在按着其生命对正法的态度决定着生命的留下与清除,这个生命当法正人间时还能要吗?法正人间一开始时就要被淘汰。”
法正乾坤,是浩瀚大穹万古以来从未有过的大事。宇宙中所有的生命都是法给开创的、造就的。一个生命,无论他在常人社会中有多好多不好、曾经造下多大的业力,只要不破坏大法,或者及时树立起对大法的清醒正念,都能得到挽救,甚至将来还有机会得到救度;三年来千千万万的中国大陆大法弟子面对铺天盖地的诬陷与迫害,走上了证实大法的道路,以大法修炼者的为坚持真理而舍命不足惜的行为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他们以大善大忍的胸怀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这一切将永载史册。 海外大法弟子在向各国政府、西方媒体、善良的人民讲清真相,同样是在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整个正法的洪大之势以更迅猛的速度在超越一切时间地在最后做着。”(《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今天我们面对着的是中国大陆十几亿饱受谎言欺骗的生命。理智、智慧地用对方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使中国人对大法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极其重要,这是大法弟子慈悲众生、纯正善念的体现,而且关系到对方是否真正能够得到挽救。
和一些同修交流,我们体悟到,我们一方面要更加深入细致地向可贵中国人民讲清真相,同时我们要跟上正法进程的洪大之势,以各种方式让那些还没有更多机会了解真相的中国人民能够听到和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样强有力的声音。这一切将在他们生命的微观产生巨大的作用。这是来自于天上与人间的最殊胜最美好的声音。
明慧网曾刊登了一篇大陆大法弟子的文章,这名大陆大法弟子在2002年11月20日整点正念除恶时,和几位同修(不认识)从某空间返回,被当地所有被正过法的佛国世界和神的世界的殊胜景象所吸引,他们忙于象庆祝最大的一件事情。飞天在古建筑上空拉着巨型横幅,上面写着“真善忍”,又一些飞天拉着“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来回穿梭,反弹琵琶和吹奏管乐的飞天演奏着美妙动听的仙乐,力士仙锤着震耳的天鼓,佛国世界的法王和其他主持神世界的王(戴着古代皇帝的九龙珠皇冠)领着各自世界的众生,双手合十,仰望高空,焚香献果感谢主佛救度天恩。
师父在经文《大法好》中说:
法轮大法好 渐入世人道
众生切莫急 神佛已在笑
“你们就是神,你们就是未来不同宇宙的主宰者,你们指望谁呢?众生都在指望着你们!”(《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的讲法》)。大法为无量众生开创了生命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方式.
以往我们在向可贵的中国人民讲清真相的的过程中,利用我们自己的媒体,同时采用各种讲清真相的方式,包括电脑网络,打电话,发传真,真相资料的传递。在与同修的交流中大家也体会到92年“法轮大法”在中国洪传之时,正是那种人传人,心传心的力量使大法在辽阔的中原大地上迅猛的传播开来。我炼的好了告诉了我的父母,同事。我的父母炼的好了又告诉他们的朋友,这是善的力量,是人心所向。
今天当大法弟子保持强大的正念讲清真相时,当那些明白了真相的中国人民了解真相之时,当可贵的中国人从谎言与欺骗中猛醒的时刻,他们清醒的一面也在思索。大法弟子以大法赋予我们慈悲众生的心态及强大的正念使那些明白的生命由衷的知道“法轮大法好”,那么他们也会去传播真相,他们也会告诉他们的亲戚,朋友,同事…… 这将是一个势不可挡的力量。记得最近在给中国大陆的中国人发送新年贺卡的时候,有的常人告诉我,你们的贺卡太精美了,语言如此的打动人心,他告诉我:“我已经将带有“法轮大法好”的精美的新年贺卡发送给了我所有的朋友和同事。”也有一些常人在语音聊天室里听完大法弟子讲真相后,告诉周围的同事和朋友法轮功真相。这样的事情很多。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冒着被抓,被判刑的危险走出来面对面的向可贵的中国人民讲清真相更是有无数的令世人善心萌动的故事。
新年伊始,这是一个天时地利俱佳的向可贵的中国人民讲清真相的好时机,我们充分利用一切可以讲清真相的机会,有同修制作出许多精美的“向可贵的中国人民拜年”的电子贺卡,有同修作了许多告诉人人“法轮大法好”的电子书…… 在这法正人间即将到来时刻,在这万物更新的日子里,人们忘却了往日的烦恼,生命渴望能够带来无限生机的期盼。让可贵的中国人民记住“法轮大法好”,为他们的未来,为他们生命的得以救度奠定基础。
大法开创了宇宙中的一切,大法开启了我们的智慧,大法赋予我们殊胜的历史使命,大法给予我们洪大的慈悲。“抓紧救度快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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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6·4期间,香港近百万市民走上街头支持民运,大陆中央政府随后便在当时的香港基本法(即香港宪法)草案中加进一条规定,港府在必要时可以立法反颠覆(即第23条)。当时就有一些法律界人士提出异议,认为23条法律与香港民主自由精神不相符合。
九○年四月颁布最后定稿的香港基本法第23条原文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其实在香港现有法律中,已有足够多的条文应付可能出现的叛乱和颠覆的迹象。那么港府今年9月匆匆提出要求根据23条立法,而且没有公布具体法律条文,只是23条的一个框架,并且只有短短的三个月咨询期,而澳门甚至没有咨询期,直接立法。
细看23条立法咨询文件,处处隐藏了杀机,有关人员在授意下想匆匆了事,蒙混过关,目的是为了迎合大陆江罗一伙。比如:
1、条文规定在大陆内任何以国家安全为由被取缔的团体,其分组织在香港随时可以被取缔,港府无须任何独立调查。
2、条文中还有意偷换概念,混淆国家与政府的概念。在民主自由的国家,公民有监视、弹劾政府的权利,而在23条立法中规定反对政府就是反对国家。
3、23条立法中授予警方的权利过大:如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可随时进入民宅搜索、拘捕,无需证据,警方的怀疑就构成证据。
4、任何港府认为是煽动性的言论都可入罪,无论此言论是口头的,书面的,还是电子形式的;发表此言论的人有罪,听到的人有罪,知请不报者还有罪。
5、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如违反23条可被引渡回港;在香港内的人,无论国籍如何(包括过境者和来访者),都受23条立法的限制。轻者一般入狱7年,重者终生监禁。
篇幅有限,以上只是举了几个例子。
江罗政治流氓集团一向把香港的法轮功视为眼中钉。今年三月份在大陆两会期间,香港人大代表在压力下表示采取系列行动取缔法轮功。江罗犯罪集团推出的23条,用意主要在于在香港取缔法轮功,但其不但针对法轮功,而且也是针对香港的人权与民主,可以说是为了镇压法轮功,不惜牺牲香港七百万民众的前程。
23条的推出激怒了香港各界市民以及海内外关心香港未来的人士,香港最近各界纷纷抗议,三十几个民间团体组成了民间人权阵线,在全港广集签名,并将于12月15日举行全港大游行。香港各界,包括商界、银行界、法律界等,事实上,中英联合声明要求香港法令不变,欧美等西方国家是支持联合声明的,因此有关国家都有责任关注二十三条立法。
作为修炼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大法弟子才能参与正法,常人的努力不是真正的决定性因素。在23条这件事上,同样大法弟子不能因为常人动了而感到万事大吉从而放松自己。23条是针对大法而来,是旧势力利用世间败类的欲望在背后操控,那我们就反过来让它为讲真相提供方便。为此,我们更要学好法,发好正念,在这个基础上,抓紧这次时机深入、细致地讲清真相,履行自己的正法使命。
如果我们全球大法弟子都能认清23条背后的阴谋,抓紧时机理智、智慧、慈悲地从不同角度和层面讲真相,邪恶一定会胆寒。
另外,香港政府中的人也是大法弟子救度和善待的对象,我们讲真相是为了他们好,并不是为了给自己求得什么,因此在与各界(包括与香港政府人员)的接触中,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的心性,让大法的慈悲和真善忍通过我们的一言一行展现给世人,让更多的人通过我们受到大法真相的善化、真心愿意为香港的前途和个人的前途做出理性的选择。
以上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同修慈悲指正。
转载自明慧网 http://www.minghui.ca/
因为发觉由于不少同修手头工作繁多,对二十三条的实质内容、咨询文件的疑点还不是很了解,现特收集有关内容,帮助同修更能有力度地讲清真相。内容主要摘自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的“基本法二十三条真的与你无关”小册子,略有改动与删节。
一、基本法二十三条是什么?
1、条文: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和团体建立联系。
2、背景:
80年代起草的第二十三条没有目前那么严苛。但89年六四天安门屠杀事件后,中共政权深恐香港成为“颠覆基地”,故在90年4月人大会议上,大幅修改草案中的第二十三条,并加上了更多的限制,包括: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在香港活动,以及禁止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联系。
3、条文变迁:
88年4月--须立法禁止任何破坏国家统一或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行为
89年2月--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或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注:“颠覆中央政府”被删去。)
90年4月--见1。
二、蓝纸草案与白纸草案的区别
1、蓝纸草案
*是提交立法会三读立法的法案,以法律条文形式起草,通过就后成为法律。
*任何议员的修正案,如涉及动用公家开支,必须先得到特首同意,否则不能提出;即使议员修改动议得以提出,也需立法会分组投票通过,但维护人权的修改动议经常受功能组别(functional constituences) 投票否决,最终不能通过。
*一经提上立法会,何时完成立法程序完全由政府掌握。即便市民与立法会议员认为讨论不足,政府仍可坚持第一时间完成。
2、白纸草案
*以法律条文形式起草,但不提交立法会三读,只供公众讨论及咨询用。
*由于有草拟具体内容,较咨询文件更具体详尽。公众得以有条文基础去评估建议影响,不必依赖政府凭空的诠释与保证。
*公众可以提出修改建议,政府如接受,可修改“白纸草案”,变成“蓝纸草案”,正式提交立法会。
三、咨询文件内容主要疑点:
1、叛国
内容:与外国人联手发动战争,以恐吓或推翻中国政府,或强迫他改变政策或措施;鼓动外国人入侵、协助与交战的公敌。知情不报犯隐匿叛国罪。(终身监禁)
A、目前,两岸战争没有正式结束,台湾也可被指为公敌。故与台贸易也可被视作协助公敌。罪行使用于任何访港人士,如台商在台纳税,也触犯香港的协助公敌罪。
B、外国人或入籍外国的香港人,如其国家与中国发生战争,他们向其国家纳税,访港或居港均可被拘控。
C、不举报也有罪,无犯事者也受牵连。(最高7年监禁;不设限额罚款)
2、分裂国家
内容:发动战争、使用武力、威胁使用武力和其他严重非法手段,把中国一部份分离出去,或抗拒中央人民政府对中国一部份行使主权的行为;企图干犯,以及串谋、协助、教唆、纵使及促致他人干犯分裂国家罪行(终身监禁)。
A、“严重非法手段”引自反恐法例,包括很多并不严重也不涉及暴力的手法,如集体绝食、干扰不重要的电子系统。即使无意扰乱机要服务,但只有被指控有犯罪意念,也算是“严重非法手段”。
B、“行使主权”含义过宽,即使与国家安全无关,也属“抗拒行使主权。”
C、香港市民维护高度自由,反对中港官员侵犯“两制”,均可视作“抗拒行使主权。”
3、煽动叛乱
内容:煽动他人犯叛国、分裂国家或颠覆罪(终身监禁);煽动他人制造严重危害国家或香港特区稳定的暴力事件或公众骚乱(监禁7年,不设限额罚款);没有合理辩解,处理煽动刊物(监禁7年,不设限额罚款,没收刊物);没有合理辩解,管有煽动刊物(监禁1年,罚款5万及没收刊物)
A、“煽动叛乱”罪行,会-惩罚那些不直接引起暴力行为的言论,违反《约翰内斯堡原则》的国际人权标准,对学术、资讯、新闻及言论自由造成威胁。
B、“危害香港稳定”概念含糊,罪责宽阔,例如股市风波也可说成“危害香港稳定”
C、要求惩治贪官员、要求新闻自由、争取民主、游行请愿、评论政府施政都可能被视为“危害稳定”。
D、藏有“煽动”刊物,要有合理辩解,否则属犯罪。令学校、办公室、图书馆、书商、报贩、学者、传媒以至公众,人人自危。
4、颠覆
内容:发动战争、使用武力、威胁使用武力和其他严重非法手段,胁迫或推翻中国政府,和废除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基本制度;企图干犯,以及串谋、协助、教唆、纵使及促致他人干犯颠覆罪行
A、特区政府立法保护“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基本制度”当包括坚持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道路、马列思想。事实上是假借保护国家安全之名,以重罪维护一党专政和独裁统治。
B、发电子邮件、传真到内地,要求结束一党专政、倡议民主制度,若严重影响电子系统,即使不涉及暴力行动,也属“严重非法手段”废除国家基本制度,罪犯颠覆。
C、教唆、煽动等以言入罪的立法,会令公众噤若寒蝉,传媒自我审查的情况恶化,公义不能伸张,制衡力量消减,社会倒退,最终令市民受害。
5、窃取国家机密
内容:窝藏未经授权而使用制服、未经授权而使用官方文件、妨碍、未能提供资料等(监禁5年,罚款10万);未经授权而披露凭借公职身份或因未经授权的披露等所得的受保护资料(监禁5年,罚款5万)。
A、“国家机密”定义含糊不清,在内地更经常被滥用。
B、无必要增加中央和特区间关系的资料
C、即使披露符合公众利益或机密已经公开,披露或报导仍然有罪,严重违反人权。
D、将非法披露机密罪延伸至非公职人员,令传媒、人权团体、公众动辄中招。
6、本港政治组织与外国政治组织建立联系
内容:
从属于被中央机关根据国家安全理由取缔的内地组织,或支援这些被取缔的内地组织,均可被港府宣布为非法组织。任何人管理该非法组织和身为其干事,即属违法。(监禁7年,不设限额罚款)
A、二十三条原文要求禁止本地组织与外国组织建立联系,但咨询文件却延伸至对付与内地被禁团体有联系的香港组织。
B、据咨询文件,任何两人或以上并有共同、目标的群体,如夫妇、兄弟等,、亦被界定为一个组织,亦有可能以“国家安全”为理由被取缔。
C、若中央政府宣布以“国家案情”为理由取缔某一内地组织,其香港附属团体会被调查甚至取缔,香港法庭也无权过问。
D、这种自动牵连的做法是将内地法律中的“国家安全”概念引入香港,违反基本法第18条中全国性法例不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
7、外国政治组织在港进行政治活动
内容:组织或支援被禁组织,和运作被禁的非法组织(监禁7年及不设限额罚款)
A、国内受政治迫害的团体,其在港的附属组织,纵使不受禁制,也会受当局调查骚扰,中央就可藉此连带打击香港团体,香港的结社自由更无保障。
B、香港工会捐助内地被禁的工会和接受其捐款,都可入罪。
转载自明慧网 http://www.minghui.ca/
香港的大法弟子最近开了一次会,会中讨论到反颠覆法,有几位弟子都作出了呼吁,希望同修们正视这次立法对大法是一次很大的迫害,我们需要整体认清这是一次冲着大法而来的迫害,师父说在遭受到迫害时,我们要去讲清真相,所以我们在面对这次的迫害,我们需要对这次立法谘询文件的内容,以及负责立法的有关官员所表现出来的伪善和他们的谎言,全面了解,把这些强盗逻辑分析后,针对这件事情向香港市民讲清真相。现在我把对这次迫害的认识写出来以供全球弟子了解情况。
基本法第23条的增补内容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在很早以前已经存在,它是在87年,中英谈判关于香港回归时所订立的基本法里面的一条条文,作为香港回归中国后的法律基础。根据香港立法会议员司徒华说,在89年发生了六四事件后,中央在二十三条中,添加了两条内容:
1. 不得批评领导人
2. 不得和外国政治团体有联系。
许多关心这个事件的人们都看得很清楚,这两项增加的内容表面上是针对六四事件而多订的两条内容,其实就是今天迫害大法的伏线。
在香港立法与公开迫害的关系
有些同修有一个看法就是,大陆要对付我们,即使不立法随时都可以迫害大法,不需要理睬政府立不立法。大家要清楚地知道邪恶是见不得光的,在国内它也是偷偷地做,香港在英国统治的百多年期间,都是行使法治的模式,市民的头脑里都很接受法治的一套,而且大陆对外也肯定了对香港进行一国两制的承诺,保证五十年不变,亦因为如此,法轮功才可以到现在仍然保持在香港的合法地位。(当然,如果同修们依赖于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而对其有所期望,这也是给邪恶钻空子,就会从法律上迫害大法。)
所以如果大陆要向香港的法轮功下手公开迫害,就要用一点脑筋去做,立法是一个合理的选择,高官问责制和反恐法的草率通过,就是为二十三条立法铺路,也反映出中央是有一个时间表,在背后推动着香港所发生的一切。
不是一般的迫害
这次的迫害不是一般的迫害,因为这次迫害后果的严重性就是从根本上取缔我们,更重要的就是会严重影响我们讲清真相的能力。我们有阻街案,那是政府迫害我们的一个先例,但迫害的后果(大法弟子被判有罪),不影响到我们整体在香港的存在和要做的讲清真相的工作。不过阻街案也给我们起了一个对香港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质疑。
迫害现在已经开始
这次的迫害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在没有外在环境很大变化的情况下,它已经静静地开始了,因为立法过程一经完结,邪恶就会行动。有一些同修认为就是立法也不怕它,因为我们是奉公守法的。如果等到立法后再证实我们,那就等于对方的迫害成功了,我们再做补救。而且通过阻街案也很清楚香港司法的「公正性」,那就是有些人完全会在法制的旗帜下搞出大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那一套。
也有同修说即使香港的环境变成大陆般,我们也会继续做我们该做的事情,当然大法弟子是一定会按着自己的路走下去,但是我的悟就是,这次的迫害是不必要的。现在的邪恶已经只能保着北京和其它一些它们定下的重点,比如北京、一些劳教所,等等,以便不被更快地彻底解体,而且不同状态下的学员因为自己的原因,对迫害的感受以及所遭受的迫害也都是不同的。所以香港如果最后变成像大陆一样,就是我们自己给邪恶钻了空子,是对法的一次大的损失,因为到时候我们讲真相的能力会大幅度受到限制。
讲清真相要有针对性
我们大法弟子认清这是一次迫害后,接着要做的就是要向社会各界、媒体、国际社会讲清真相,作为一个整体去破除旧势力的安排,因为我们讲真相就是要揭露邪恶,现在邪恶在干着一件坏事,我们就要针对这件坏事去提醒香港各界、媒体、市民,去分析给他们听,让他们从他们能理解和接受的角度看清这件事对香港社会的前景究竟意味着什么。
其实有很多香港市民不关心立法,甚至是不知道立法的事情,我的一次体验就是在坐的士的途中,我问司机对立法有什么看法,他说他不清楚,我说,这么重要的法律,作为香港市民为什么能够不清楚,接着我告诉他我是修法轮功的,这次的立法就是当权者把大陆的一套搬到香港来。然后我简单地讲了法轮功的真相如自焚栽赃,和学员在国内所遭受的迫害。我向他指出4.25事件后,政府的「三不」政策,还有当时对国内法轮功的保证,最后是7.20的全面打压,整个过程就像现在叶刘淑仪在推出反颠覆法谘询文件时,一反常态,言论宽松,其实就是一种伪善,安定人心的背后目的就是要立法成功,到下车时,我告诉司机说,什么法律你不管,也得管这条,因为没有民主是不会有民生的。
这次的体验,让我清楚地认识到要揭露邪恶,就要有针对性,使邪恶无所循形。香港立法会议员司徒华曾经在一个记者会上呼吁香港市民不要因为觉得立法是政府势在必行的事,就感到灰心,他鼓励市民积极去表达意见,引起本地和国际的重视,那么即使立法成功,政府也不会那么明目张胆地执法、入罪、判刑。我想社会人士都明白到讲清真相的作用,大法弟子们更应该清晰。
全面讲清真相本身就是在清除邪恶
也听到有的同修说,不要太重视或者大量谈这次立法的事情,否则就是求,而且也会给邪恶力量。我觉得这是在法理上不清楚的想法。根据这个说法,我们每天都在做着大量讲清真相的事情,那是不是等于我们每天在求邪恶?全面讲清真相行动的本身就是在大量清除邪恶。
不给邪恶钻空子就要整体认识一致
我最近明白到,为什么以前迫害来到的时候,我们的发正念和讲清真相的工作,都好象不起作用,迫害还是发生了,其实就是因为我们在法理的认识上没有整体提高。每当迫害来时,悟到的个别学员会干很多事情,但整体没有通过交流,达成从法理上认清迫害,就如以上所提出的一些同修们对这次立法的看法,其实是在法理上不清楚。这就是邪恶钻空子很好的借口,如果我们都一致在法理上有清晰的认识,互相理解、支持与善待,到时候邪恶就无法再迫害我们,必要的时候师父、佛、道、神也会帮我们。
要慈悲对待同修
整体在认识上的一致,不等同整体都做同一样的工作或者是都采用同一个方式去做事;当迫害来到的时候,我们在法理上认识清楚及取得共识后,我们可以按照自己的能力和悟到的做法去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我想到以前学员在如何派传单方面都有很多意见,结果就是无论什么形式去派,都会有人要有人不要,甚至有同修说过一个例子,他说曾经有人是因为在地上检到一张传单而知道真相。
有很多事情都不是两点一线那样简单,包含的方方面面的因素很多,所以我们怎么能说自己的想法一定是比对方好?甚至有时候,我们就是真的知道自己是对,对方是错,在经过交流,但对方仍然很坚持己见时,我们也一定不要忘记发正念帮对方清除干扰,继续用善意、宽容的心对待对方。如果我们都知道做到包容对方的重要性并能做到,邪恶就会自灭——可能对方忽然不想继续他的做法,或者是外在的因素有改变,使他不能够继续他的做法,这是因为大法是圆融的,关键是我们每个人都是以大法的大局为重,还是以个人的正确意见为重;一个好的结果可能有多个路径都能够达成,当有不同意见时,每个人自己能否冷静地去想想对方的意见是否也能达到自己想达到的那个很好的目的,想想对方的方法是不是更好。每个大法弟子都需要经过自己实修才能真正地提高境界,过程中同修的体谅、善待与包容很重要,学员整体在法理上认识的提高是我们大法弟子作为一个整体全盘否定旧势力安排的关键。
转载自明慧网 http://www.minghui.ca/
关于香港第23条立法的事,明慧网上近来有很多文章。多伦多一些学员也专门对此问题进行了集体学法交流。大家各抒己见,谈了很多自己的心得体会,现简要整理如下:
23条立法的本质
23条立法明显是冲着大法来的。在99年7.20后,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镇压,但在香港仍是合法的。打个比喻:一个房间里整个都是黑的,但却开了扇小小的、明亮的窗户,这窗户就好比是香港。在大法被镇压后,香港就成了许许多多的中国人了解大法真相的一扇窗户,别看它小,但作用却是巨大的。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从中国大陆来的旅游车到达香港,无数的被邪恶蒙蔽的人们在这里了解了大法真相。而这也就是邪恶妄图制造不公正法律的根本原因──封闭这个让人们了解真相、给人们带来希望的窗口,试图把对大法及众生的迫害从中国大陆延伸至香港。其实,人类社会的一切都不是偶然的,为什么香港会在97年,在大法洪传之时回归中国大陆呢?这些可能也都是旧势力的精心布局吧。
我们怎么做?
对于这件事情,我们该怎么做呢?大家认为,首先是正念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师父在《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中指出:“当然了,我们大法弟子每个人都说我们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那不是嘴上说说的,就是按照大法、正法的要求去做,就不承认你历史上安排的那一切,我包括你旧势力的本身我都不承认。正念很足就能排斥它,就能否定它的安排。”
其次,我们要用各种办法反对23条立法,同时向社会各界人士讲清其危害香港人民利益及人权的本质,鼓励更多的人们站出来反对它。而要做到这一点,大法弟子必须从整体上动起来。师父说,:“你们是修炼者,一切的变化都在你们的修炼与正法中产生;你们自己所证悟的一切,你们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们自己走的这条路中产生。”(《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学员建议应该让所有的学员了解此事的重要性,鼓励更多的世界各地的学员们都来参与,反对香港23条立法应成为全球的呼声!学员们不但自己要行动起来,还应鼓励更多的常人朋友也加入进来。
大家谈了很多具体的方法,以便让更多人们了解这件事。
向内找
师父讲:“我过去讲过,我说实际上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虽然有旧势力的存在,可是你们没有那个心,它就没有招。你正念很足,旧势力是没有办法的。”(《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许多学员都谈到感到自己在香港23条立法的事上表现较麻木的状态,好象刚听到时觉得没什么反应,或是觉得自己在忙着很多其他事等而无暇顾及。总之一句话,就是重视不起来。对于23条立法,港府从9月25日开始向社会各界咨询意见,咨询期至12月24日结束。而很多学员以前都没怎么听说过此事情,明慧上同修们有关此事的交流也是近期才出现的。现在才有部分学员开始行动起来,而离咨询截止日只有10来天了(当然我们心里也不要受这些规定的限制)。
有学员谈到现在常人社会的人们(除香港地区以外)表现得对此事很麻木,没什么反应,是不是正是因为我们大法弟子对此事都还麻木造成的呢?我们每天好象忙碌于很多的大法工作,但心态是在正法还是变成了习惯性的做事呢?23条事件是直接针对大法而来的,如果我们忙到只顾手头的事而面对这么重大的事都没有反应的话,是不是真应该向内找找我们自己的心性问题了呢?
有一位同修谈到她在与香港同修交谈时,感到香港同修对我们海外其它地区的同修寄予的厚望,希望我们能一起采取行动来帮助他们。我听后觉得很感动,也很惭愧,想到师父讲的:“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本来我们对香港学员的处境也该感同身受的,但我们却没能这样。
还有学员在交流自己的体会时谈到,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内找找自己的空间场中是否还有允许23条存在的物质。如果我们找到并清除掉它,真正从内心认识到它不该存在,那才是威力强大的。不然,光是从表面上做些事而心不动还是不行的。
在法理上明白
常人中有句话,叫“站得高,看得远”。对于我们大法弟子来讲,就应该是在法上认识法,以大法来衡量人类社会中发生的一切现象,才能看到其实质,从而不被假象所带动、所迷惑。
师父在《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中说:“决不要考虑旧势力会给我们什么恩惠,常人社会会帮助我们什么。是你们在救度常人社会,是你们在救度众生!”
我们针对这件事所采取的行动,从表面上看是在通过常人社会人们的支持来阻止23条立法,从而阻止邪恶迫害法轮功的目的。其实从另外空间来看,并不是这样的。我们从根本上是为了阻止旧势力将魔爪伸向香港人民及其它地区人民而为。我们利用此机会向常人个人或是团体讲清大法被迫害的真相,也给他们提供一个选择美好未来的最好的机会。如果法理上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将希望寄托于常人的帮助,或是常人参与的人数多少等等了。就能做到“做而不求”,从而不给旧势力提供钻空子的机会。
其实,我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大慈大悲的,是为了救度世人而为,并不是针对什么具体事要达到什么目的的。但当放下心,纯净地去做时,一切为着救度众生的事又自会达到它最好的效果。
另据悉,12月15日香港将举行各界人士大游行,目前包括华盛顿DC在内的全球各大城市届时也将举办类似的大型活动,因为要做到全球同步和时差关系,全球反对23条立法联盟和多伦多诸多港人及华人团体,将在当地时间14日下午举办集会和游行。
师父在一周多前的费城法会上讲道:“我过去讲过,我说实际上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那么这貌似气势汹汹的23条是冲着我们的什么心而来的呢?
修炼到今天,我们在感性、理性上都对法有了深刻的认识,也都知道,面对再不好的事情,如果我们能及时的向内找,用大法修正自己,事情瞬间就可以发生奇迹般的变化。个人修炼是这样,那么这种疯狂的冲着我们整体而来的所谓检验,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回想德国事件时,自己只顾忙着处理手头的大法工作,心想某某同修去了,有这么多修得好的同修去,足矣,我手头的工作也很重要,不能耽误。抱着这样的心,那几天甚至没有特意坐下来发正念。接下来是俄罗斯、冰岛、美国,在一次次的大会战中,我们每一个弟子都在法理上有了突飞猛进的突破,我们国内国外的大法弟子也越来越明白了整体的成熟是我们必须达到的状态。
然而23条的出现,说明邪恶在未被正法前的最后一分钟,也要维持它们所谓的检验大法弟子整体的安排。师父不承认这种安排,并要我们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及其本身。而且师父也讲过,任何事情,如果师父不让其发生,就发生不了。那么这件事发生了,是否说明我们的确有让师父和众正神无法插手的大漏呢?
我理解,我们整体上还有在法上的迷惑才是23条出现的根本原因。面对23条的时候,我个人真切地感到了疲惫和力不从心,明显地有被旧势力牵着走的感觉。面对着每天被塞满的电子邮箱,我在太多做不完的具体事物中感到不知如何把握主动。
好在自己清醒地知道,越是在这样的压力面前,我们越是要静心的学法。在学法中,我看到在这件事中,我们整体暴露出来的两个问题:首先,忙于对此事进行积极反应的弟子,还是那些在参与正法中,三年多来一直都很主动的同修。这些同修大多担任着不同项目的协调工作,本来就已经忙得不可开交,学法,炼功很多时候都难以保证。出于正法粒子的直觉,这些同修毫不犹豫地又开始积极应战,但在如何更好的做好其他同修的“秘书”,尽快地帮助其他还不了解情况的、在法上还没认识到的同修参与进来等方面,其实做得是远远不够用心和细致的。另一方面,很多同修也还处于我在德国事件时的状态,执著于自己手头的正法工作,觉得已经有那么多同修在操心了,自己的工作也不能耽误,所以心并没在这件事上。
第二个问题也很严重,在费城法会上,师父讲:“这么一部大法,这么多大法修炼出来的伟大的未来的神,伟大的大法弟子,怎么能把希望寄托于常人的什么人呢?这不是对我们自己的侮辱吗?人类能左右神吗?可是我们有很多大法弟子都在这样想。一个人想不要紧,两个人想也不要紧,那是个人修炼问题。大家都这样想,在整个大法弟子的群体中,这是个什么现象啊?一个强大的波动,一个强大的执著。这可不行。我看见了,旧势力也看见了。旧势力认为这还了得啦?所以它就叫中共的十六大的结果变得更坏。”在我们讨论23条这一事件的时候,很多同修也在用人的思想在分析,处处落在做事上。我们要不要做事?当然要做,必须要做,而且要大家一起来做,从而达到救度世人的实际效果,因为讲清真相是大法弟子用常人的方式参与正法的过程,自“7.20" 到现在,我们所作的所有讲清真相的工作(媒体,政府,网络,电话,等等)都是以常人的形式进行的,“别看有些事情好象和常人做的一样,他们是为私的、为常人的目的做的,而你们却是为了大法,基点不一样。”(《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然而,如果说不修只做事,只想通过打电话、发传真、写文章、搞游行、办集会就能解决得了法上的事,无形中把表面方法绝对化了、变成了具体工作的目的,那在高层次上看来,是不是也是把正法的事寄托在人的方法上呢?
当然,上面只是从修炼的角度来看的。这仅仅是问题出现的一个方面。香港恶法23条事件的出现,从另一方面讲,是邪恶旧势力的本性所致,是因为它们想继续对大法进行迫害所致。师父在费城法会上讲法时说,“我过去讲过,一直到迫害最后邪恶都不会停止迫害,明天结束,今天那个邪恶还是照样行恶。没正完法之前的宇宙它就是那样,它不会因为没正法而自动变好,没正法它怎么能变好呢?那个毒药它就是有毒的,你想不让它毒了,它做不到。所以从这一点上看,我们对邪恶的势力,包括常人那些迫害大法的恶人不要抱任何幻想。”所以总体上讲,我们当前的讲清真相的工作还做得远远不够,明白真相的常人(特别是中国人)在人口中所占比例还很小。作为大法弟子,我们在正法结束之前都要抓紧时间救度世人。讲清真相是为了救度世人,救度众多下到人间的无数天体的王和主,这是所有大法弟子当前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第三点,“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出现23条?”“为什么在香港?”很明显,自从香港学员成功租用香港政府场地举办2001年大型国际法会以后,香港就一直成为邪恶旧势力的眼中钉。由于香港的特殊地理位置(属于中国而法轮功学员拥有合法权利),它一直是邪恶为迫害大法而设立的重点战场之一,也是邪恶妄图把对大法的镇压和诬陷推向海外的前哨。这一点从刚刚告一段落的“香港诬告案”到现在的“23条”都体现出来。而“23条”则是邪恶想把对大法的迫害在香港合法化的一个企图。这点很主要。
现在回过来再看这个问题:23究竟条冲着我们的什么心而来?如果我们不是孤立地考虑这一问题,而是置身在正法进程中连贯起来看,就会容易思考一些。从德国、俄罗斯、冰岛到美国德州,从“香港诬告案”到“23条”,可以看出我们在正法工作中出现一些失误的时候,大部分是因为我们没有在法理上认识到应该积极主动去清除邪恶,而是消极被动地被邪恶拖着走。比如很多学员在“香港诬告案”后总结到我们应该是先控告香港警方对和平抗议的法轮功学员的违法暴力拘捕,而不是被动的应诉。这一点也适用于德国及冰岛事件上。所有这些都在表明我们讲清真相的力度还很不够。
在学法中,我体悟到,在正法进行到今天这最后的阶段,师父一再讲我们是个整体。我们应该如何以觉者的状态在人中配合,这是大法对我们正法弟子的要求。那么邪恶的一切所谓检验,也是以在这方面帮我们提高为借口而来的,那么此时如果我们都能在做的过程中,时时用法来对照我们的一思一念,迅速地纠正自己的念头,当我们整体无漏的时候,邪恶的破坏也就不能得逞了。当然,在法理上的认识、在心性上的突破虽然至关重要,但这一切更是为了让我们把讲清真相的工作做得更好更深入细致,因为他们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寄希望于“迫害会自灭”或“毒药不毒”。 我们应该明明白白地给常人讲真相(打电话、发传真、写文章、搞游行,等等,包括能造成轰轰烈烈社会效应的和春雨润物细无声般进行的),不是求常人给予我们什么帮助,也不是想通过他们达到我们的什么目的,我们讲清真象是为了清除邪恶、救度世人。
我们有任何做不好的时候,都是以众生的生命为代价的。师父正法为什么?我理解是为救度众生。我们冒着天胆而来为什么?为救度众生。我们要彻底否定23条为什么?也是为了救度众生。23条动不了大法一丝一毫,23条也阻碍不了大法弟子走向圆满,但如果我们不能在法理和心性上快速突破和成熟,受害的将是香港和中国大陆众多可贵的中国人。
个人境界所限,看到的和想到的就这些。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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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第23条立法从9月25日咨询以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港府咨询23条立法意见的期间是到12月24日为止。由于大家都在忙于其它正法之事,在香港以外,大家对香港第23条立法无暇顾及或不甚了解。近来本地区学员有机会对香港第23条立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法上对这件事展开交流和讨论。通过讨论和交流,大家对这件事有了较深刻和全面的认识。现在把本地区学员交流的一些要点摘录如下,和各地同修共同交流。
1、第23条是直接冲着大法来的
在《精进要旨》“悟”的经文中师父告诉我们要“识正邪”。面对目前的局势,我们要透过人类表面空间的掩饰和假象,搞清楚香港政府制定第23条反颠覆法的动机是什么、本质是什么。
从表面形式来看,香港制定第23条反颠覆法的直接导火线是今年香港16名大法学员被拘捕和审判的事件。香港警方把针对小商、小贩的法规用到大法学员和平请愿上来,让全世界政府和人民看到香港政府及警方的荒唐和可笑。所以香港政府和警方需要一条新的“法律”来对付和平请愿者,江氏政府中的某位主要官员在香港也公开要求香港针对法轮功立法。这很象大陆江氏1999年7.20镇压法轮功以后,匆匆叫全国人大制定针对法轮功的“法律”一样。
第23条立法一旦制定通过,香港政府和警方立即就可以取消、打击和迫害在香港的法轮功及其学员,所以第23条立法的动机和本质都是为了迫害法轮功。
从表面上看,港府声称说,第23条立法不是针对某个具体团体,其实这都是为了麻痹人。当然除了法轮功以外,香港其它民主、自由、人权、宗教和信仰等团体也都是直接的被打击对象,每一个港人也都是潜在的被迫害对象。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为了能把大陆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扩展到香港,江氏政权不择手段,不惜牺牲六百多万香港人的根本利益。由此可见,邪恶对大法迫害的疯狂和歇斯底里。
当我们对制定第23条的动机和本质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后,就能看到反对和抵制23条也是一个全面、细致的讲清真相过程和机会。通过我们讲真相,让更多的世人认清真相,不要站在邪恶的一边。
2、很好的讲真相切入点
第23条立法涉及面很宽,打击面很广,所有个人和民主、自由、人权、宗教和信仰等团体都是直接或潜在的被打击对象。由于香港是一个国际大都市,这件事并不仅仅牵涉香港,也波及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商号和民众。
因为第23条立法的后果常人容易理解,所以是个和常人讲真相的很好切入点,而且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讲清真相的机会:
——向港澳同胞以及海外华人讲真相。这是一个重要的人群,香港第23条提供了一个接触和联络他们的很好机会。
——向各国政府讲真相。在香港回归的时候,一些主要的西方国家(如英国和美国等国家)对香港都有一定的承诺,这是非常好的机会向这些国家政府讲真相,要求兑现其承诺。
——向全球媒体讲真相。第23条立法影响到每一个人,即使是外国公民,如果到香港一不小心也有可能触犯“法律”。
——向全球经济和商业机构讲真相。由于香港是个国际都市和一个国际金融中心,世界上许多著名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商号在香港都有业务。第23条立法也给这些商业机构带来巨大的潜在威胁,可能在无意中就犯了“泄密”或“颠覆”之“罪”。
——向各个民主、自由、人权、法制、宗教和信仰团体讲真相。
——向各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学术团体讲真相。
3、讲什么真相?
由于这一次形势与环境和我们以前直接讲真相不太一样,所以大家也交流和讨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我们作为法轮功学员应该讲什么样的真相?在交流中大家认识到,在不同的场合、环境和针对不同的对象,讲真相的内容和侧重点也可能不一样。根据世人不同的接受能力,真相内容大致可以归纳以下几点:
——从常人的自由、人权和法制的角度来讲,所有港人和在香港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其根本利益受到损失,“一国两制”将受到严重破坏。
——通过讲第23条立法的前因后果,可以带出邪恶在大陆和香港是如何迫害法轮功的。
——让人们认识到,江氏迫害法轮功并不局限在中国大陆,已经透过媒体和外交等途径毒害了世界上很多人,事实上影响到每一个人,和每一个人都有关系。
——让全世界政府和民众看清,江氏为了迫害法轮功,不计后果,不计成本,毫无理智,给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和外交造成重大危害。江氏的一切都是围绕着迫害法轮功来的。
4、以强大的正念清除邪恶物质,救度世人
师父正法根本就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大法弟子做的好,也一定是要冲破旧势力的安排。旧势力要把对大法的迫害扩及到香港,大法弟子可以用强大的正念破除之,不容旧势力再破坏正法。大法弟子还可以用强大纯净的正念,彻底铲除那些操纵和控制人的思想的一切邪恶因素,让世人看到邪恶的本质。虽然那些邪恶因素已经很零散很脆弱了,只有大法弟子发正念将其彻底铲除,世人才会很容易就明白过来。
12月24日之前,可表达对于第23条立法反对意见的主要网站及传真及电子邮件有
http://www.article23.org.hk/chinese/main.htm (此网站有详细的第23条背景介绍,可至该主页左列所示的“网上联署”上联署),以及http://www.rthk.org.hk/special/law23/ (可进入表达意见)等。我们应及时表达意见,但也不能受此局限,因为我们是大法弟子,正法中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救度众生。
5、记住我们是大法弟子在救度众生
有同修说:刚刚弄清楚香港第23条立法的内容时,心里感觉到非常地气愤,但是生气是魔性的表现,当自己冷静下来读了师父的新经文《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后,悟到这是邪恶生命再次利用人做出了这些事,是邪恶在利用恶人,在利用我们一些大法弟子的那颗常人心,在表演着这出丑剧。
师父讲:“我过去讲过,我说实际上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虽然有旧势力的存在,可是你们没有那个心,它就没有招。你正念很足,旧势力是没有办法的。”
如果我们从现在开始做好正法要求我们的学好法、讲清真相、发正念,好好清除外在的与自身空间场范围的败坏物质因素和造成自己有漏的常人心,不要给邪恶钻空子,记取16大的教训,不再用常人心去面对这件事情,我们一定能做得更好的。
“决不要考虑旧势力会给我们什么恩惠,常人社会会帮助我们什么。是你们在救度常人社会,是你们在救度众生!……而大家在常人中,面对这些事情,虽然出现了这样的不同的想法,甚至于更多人有不同的认识,出现一些常人心,这也不足为怪,因为修炼,在提高过程中,在你们证实大法、救度众生、走向最后圆满的这条路上就是坎坷的,明白后走好未来的每步,才是关键。”(《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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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之势正迅猛地向人间表面这一层突破。越来越多的世人知道了邪恶势力迫害大法的事实,从而摆脱了邪恶势力的控制,生命得到了救度。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已绝望地看到了它们的穷途末路,目前只是在作最后的挣扎。由于它们就是由邪恶构成的东西,因此正念清除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直至法正人间的那一刻是大法赋予正法弟子的神圣使命。
在邪恶势力迫害大法的三年里,除在中国大陆邪恶势力肆无忌惮的毁灭着众多无辜的生命,它也从没停止过把对大法的迫害延伸至海外的企图。从对海外大法弟子个人的迫害(包括:雇用流氓威胁欺辱海外大法弟子,拒延护照,威胁大法弟子国内亲属,攻击电子信箱等等)到利用经贸关系胁迫海外民主国家阻挠大法弟子的和平抗议活动,直至最近邪恶势力企图在把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意图明确要利用人为的法律在香港对法轮功堂而皇之地公开迫害。邪恶的招数是阴险的,它采取的手段比国内那种“先制罪,后立法”的流氓行径更隐秘,更容易迷惑常人。邪恶势力妄想把对法轮功的迫害首先在香港合法化,进而向海外延伸。我们大法弟子要认清邪恶势力的企图及这件事对香港的未来及全球整体正法形势的影响,这件事的结果关系着无数众生及其对应天体在法正人间时的存与灭。
整体的正念是当前正法阶段的要求
正法进程走到现在,另外空间的邪恶烂鬼已被大法弟子的正念清除的所剩无几。全球大法弟子作为整体的正法过程其实就是如宇宙般的庞大生命砺炼再生的过程。当前,大法弟子正在做着正法进程的最后的事,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大法弟子应有的状态就是“整个连成一片”──整体的共进,整体的提高和整体的正念。这是大法对正法弟子在这一阶段的必然要求。
邪恶势力再猖狂也不会影响正法的速度,因为一切都是在师父的掌握之中。但邪恶势力对大法的迫害却会毁灭许多无辜的宇宙中的生命。而师父正法是为了所有的众生得度。因此大法弟子用正念清除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是正法的要求,也是对宇宙众生的慈悲和爱护。表面邪恶势力对大法的恶毒攻击和迫害是因为旧势力利用其考验大法和大法弟子,但师父从根本上不承认这场迫害的。“如果你们真的正念很强,能放下生死,金刚不动,那些邪恶就不敢动你们。”(《北美巡回讲法》)大法弟子在法中修出的坚定的正念就是针对破除旧势力对大法破坏的大法法理的要求。而整体的正念更是当前正法洪流对全球大法弟子的进一步的要求。大法弟子只有继续提高心性,尽快突破“自我”观念的束缚,从法理上认识到整体正念的重要性。那么大法弟子整体的强大的正念就会破除邪恶势力向香港及海外延伸的企图。
向海外政府、媒体讲清真相
在强调整体的正念的同时,大法弟子也必须重视向海外政府、媒体讲清真相的工作,因为这是正法进程在人间这一层的需要。“在海外,向海内外可贵的中国人讲清真相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向每个国家各级政府、媒体讲清真相也不要放松,因为政府的态度对于那个国家民族的未来很重要。”(明慧网《致同修》)
宇宙的空间是对应的。正念的作用体现在深层次空间。因此我们应该连续向海外政府、媒体揭露邪恶势力企图通过香港23条立法的险恶用心。配合香港学员在香港的揭露邪恶的工作,特别是使香港市民认识到邪恶势力欲制定的法律与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使海外包括香港形成强大的抵制邪恶势力向香港渗透的正念之场,邪恶势力必然自行解体。
个人体悟,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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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下旬,香港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反颠覆法推出立法咨询文件。咨询期将于12月24日截止,为期3个月。港府的建议之一是,保安局长可以禁止香港的组织,如果该组织从属于某个被中央机关根据国家法律,以该组织危害国家安全为理由,内地取缔的内地组织。明眼人都知道这针对的就是法轮功等团体。23条立法是回归5年来香港最有争议的一件事。对当地大法弟子来说,也似乎是三年来邪恶来势最凶猛的一次。我觉得只有大家真正认识到23条立法的邪恶性质、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整体才能彻底否定这场迫害、救度更多的生命。
一、23条立法是邪恶对正法的疯狂迫害
香港是中国看世界的窗口,也是西方国家向中国迈进的第一站。江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无法无天地迫害法轮功,却一直奈何不得活动在深受国际瞩目、实行“一国两制”的香港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不但在这片属于中国的土地上顽强存在,而且学员们(包括海外弟子们)积极向当地社会、向来自大陆的人们讲真相、证实大法,在正法时期起着自己特殊的作用,因此屡屡成为当地与国际媒体焦点,同时也成了邪恶的眼中钉。
香港政府迫不及待地对23条立法,在人这一层,是从法律上打开缺口,将香港与香港人民推向独裁者的魔爪。从法上来讲,是正法最后时期邪恶生命的疯狂反扑,想迫害大法弟子,并拖更多的无辜世人下水。虽然看上去来势凶猛,但随着正法走到了最后时期,邪恶旧势力被大量清除,这些另外空间的邪恶生命已经没有什么内涵了,只是象小丑似地在表演而已。每个大法弟子必须明确当前形势,不被表面现象带动,同时严肃对待,坚决否定。
二、咨询期是讲清真相,让众生摆放位置的好时机
反过来利用这个邪恶表现去讲清真相,救度更多的众生就是在全盘否定这个安排。
23条立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本地与国际社会不少有识之士都直觉意识到立法是首先针对法轮功等少数的几个团体。大量评论文章都表达了对法轮功在香港前景的担忧。保安局局长甚至呼吁大家不要“着迷”于法轮功的前途问题。由此看来,大法弟子如何把握好这个事件,以多种方式,给更多的生命及时提供一个可以正确摆放自己位置的良机是关键。同时,也应考虑如何抓紧这个机会将江政府根本不讲法律、胡乱对法轮功定性等劣迹多曝曝光。
三、过程中,整体意识应当贯穿不同的层面。
1)对香港
这件事是继诬告案后对香港学员的又一次整体考验。香港学员应当认真吸取上次的经验与教训,真正形成一个令邪恶胆寒的金刚不破的整体,齐心清除当前的邪恶。
那么如何尽快从法上提高,形成一个金刚不破的正法粒子群呢?
首先,我认为集体学法和适当交流非常关键。由于目前正法中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每个学员都全身心地投入,还要照顾好家庭和做好常人的工作等,时间紧……等等原因,近来参加集体学法的学员比以前少了很多。还有些学员觉得在家学也一样,不必赶来赶去地走形式。
集体学法是师父明确指定的为数很少的几个修炼形式之一,有很深刻的内涵。无论在和平修炼期间还是正法修炼期间,集体学法给学员提供了及时交流正悟和弘法讲真相经验的环境,在增进整体意识、在法上共同提高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在集体学法的环境中,纯净的能量场和真诚相待的环境使我们更加看清尚未修去的常人心,可以互相提醒、互相弥补。而且,“一切功、一切法均在书中。”当大家以纯净心一起学法时,虽然表现上大家只是在简单地齐声朗读而已,实质上另外空间在演化着功。而这演化对应着个体的粒子,也同时对应着这个粒子群,即使没有言语交流,法的威力就已经在促进这个整体了。
我觉得很多事情的发生是与整体的状态有关。也许我们整体上对法理解达到一定要求,沟通好了,需要我们去揭露的就会少了,做事的效果也会更好。大家都非常辛苦。但是如果因此而失去整体提高的环境,就太可惜了。
记得在一次法会上,一位学员谈到:“为了把正法推进得更快,大法弟子形成一个整体很重要。我们众弟子应该形成一个象金刚石中碳原子组成的稳固的晶格结构一样的金刚不破的整体。每一个局部地区的在某一领域的经验能扩展成大法弟子整体的经验,一个弟子的正念能扩展成所有弟子的正念,有一个弟子悟上来就能带动所有弟子悟上来。我们将共同为未来的大穹负责,如果我们多想一想整体,可以使我们最大限度地放下私念。为了实现这一点,我想我们需要更充份地交流……”
其次,“齐心”很重要。“齐心”来自于法上的认识到位,表现在对同修的包容与体谅。个人认为,“齐心”不等于说不能有不同意见,“包容”也不是对变异的东西无原则地沉默,而是在于表达与听取意见时的心态,在于在争论与矛盾中,不忘记每个弟子都是师父呕心沥血救度,珍惜万分的宝贵而伟大的生命,不忘记过程中走得正比追求结果更重要。假设最后决定采纳的不是自己的建议,也能放下自我,一样积极地去配合。一个人、两个人、几个人做到了,体现的是个人修炼境界。如果大多数人都做到了,表现的就是主佛的弟子的整体风貌,其震憾力是不言而喻的。
2) 对全球
这并不是单单香港的事。邪恶生命欲将香港拿下,迫害学员,危害不明真相的数百万香港人民与大批急需得知真相的大陆游客。大法弟子是一体的,是对宇宙中正的因素负责的。我们应当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一个强大的正的场。我们有威力因为我们是大法粒子,即是组成整体的一部分。“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这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应有态度。即便这儿、那儿可能有些小空子可钻,如大法弟子形成一个互相弥补、金刚不破的整体,另外空间的邪恶看着也不敢过来了。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很粗浅的看法,意在抛砖引玉。有任何不对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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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奇异彗星已经驰入太阳系
该彗星为日本业余天文爱好者12月14日清晨发现,现以发现者名字命名为Kudo-Fujikawa 彗星,正式名称为 C/2002 X5。
美国阿肯色天文实验室(Arkansas Sky laboratory)Clay Sherrod 说,在2003年1月28日该彗星最接近太阳的时候(近日点),地球上大部分地区能够观察到。“其逆轨道(意味着相对于主要行星的轨道而言,该彗星以相反的方向前進)以及到时候的近距离穿过太阳会使许多人,包括我本人,意识到此彗星可能潜在地驱散太阳辐射及太阳风。”“如果确实这样的发生的话,我们将会看到一个难以置信的彗星,因为其内在挥发性的、稀有气体暴露于太阳的辐射之中。”
参考资料
http://news.nationalgeographic.com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pi/index.php?news=1366)
最近,媒体陆续报导了大陆出现的海市蜃楼、不明飞行物等奇特现象。我们这里介绍又一天文奇景 -- 双日。
据12月16日报道,13日黄昏,哈尔滨九站江边出现“双日”天文奇景:火红的夕阳正在西垂,可天上竟又出现一个亮如白日的圆形物,呈现出九天挂双日的奇异景象。经有关专家分析,这种现象并不多见,而且对其原因也没有令人信服的解释[1]。
援引目击者介绍,当时正值15时45分,人们正在江边欣赏夕阳落下时的美景。突然,大家见到在夕阳斜上方又出现一个“白日”,看起来比夕阳小一圈,颜色亮白。
起初,人们以为它是月亮,但它离太阳很近,又亮得很特殊,让人疑惑。不一会儿,一轮浅浅的弯月悬在了南侧天空,证实“双日”确实出现了。15时48分,“白日”上半部露出云层,呈半圆形,其亮度与白天的太阳相比毫不逊色。它在7分钟内没有移动,直到15时55分,夕阳完全落入地平线下,它才渐渐被火烧云遮住、消失。
这只是“双日”的一种形式,另外的则多为以太阳为中心的同心圆环。
2002年5月25日青岛《半岛都市报》报道:“5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岛城上空突现一道瑰丽奇观:在太阳周围出现一个五彩的耀眼光环。从一高楼顶仰首望去,在灿烂的太阳周围,有一道内红外黄的奇特光环,在万里晴空下显得分外夺目。大约半个小时后,天空又出现了第二道绚丽光环,这个光环比紧围在太阳周围的第一道光环更加绚丽多彩。中午12时许,光环渐渐消失。”[2]与此同时,在5月24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山东省东营市的上空,也出现一个巨大的五彩光环,这个五彩光环正好将太阳围在中央,直到下午2时30分以后才隐去[3]。
位于海拔三千多公尺的高原城市西藏拉萨,天空晴朗,阳光灿烂,向来以“日光城”闻名于世。也曾出现双日现象。据新华网拉萨2001年5月1日电,在当日上午,一片蓝天的拉萨上空出现了罕见的双日环气象奇观。成千上万的市民用肉眼看到,明亮的太阳被两个极巨大的彩色同心圆环包裹,环的主色呈橙红,并递减为黄绿蓝白等色。圆环极其规则,犹如用圆规画出来的一般[4]。
内环的直径有约二十个太阳大小,从太阳边缘往外,整个内环区内呈锅底般的墨黑色,衬托出圆心处的太阳份外耀目;而外环的直径则有四十个太阳大小,环区内色彩为深蓝色。这两个圆环形成了一顶巨大的“帽子”,几乎笼罩了整个拉萨城区。
几位在西藏工作多年的老记者和工作人员皆称是第一次目睹如此壮观的天象。有人认为,这是一次相当罕见的双日环或日晕气象过程。日环或日晕的形成,一般跟高空水气较多、地面温度较高、太阳光线过强等有关系。但如此大规模的双日环出现的具体原因,尚需作進一步分析。
除此之外,其它大陆著名城市,如北京、广州、昆明等地,都有类似情形出现[3]。
另外更罕见的太阳异象则是“多日”奇观,又称为“幻日”。天空中竟然有数个太阳同时争辉!这种现象古代就曾出现,最著名的就是古书中所提到帝尧时,天上”十日并出”的故事。而在今日大陆,真的又出现了这种奇特的天象。
2002年3月20日清晨,葫芦岛市上班的人们,在东方的天空中突然发现“三个太阳”,令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三个太阳同时存在,中间的太阳大,阳光灿烂而且不刺眼,两边分别各有一个小太阳,虽然轮廓并不十分圆,但肉眼看上去和太阳相差无几。当时的天空只有淡淡的薄云,这种现象大约持续了近40分钟后消失。
在此之前,去年12月15日,哈尔滨市及双城等地天空也出现三个太阳的奇特景象。当时目击者称:上午9时许,西南方天空的太阳两侧各出现一个小太阳,一左一右,极为对称,且真太阳上方还倒悬一弧形七色彩虹。天文馆专家也目睹了这一奇观。据他们介绍,这一幕现象在天文学中被称作“双挂耳”,更为特殊时天空会出现四个太阳,而且全部为假日,真太阳反而看不到。
这种太阳异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在中国古代,朝廷中都有掌管天文星宿的占卜之士,根据种种特殊的天象,来预言吉凶,并告诫当朝掌权者。《晋书天文志》中关于”幻日”的记载,或可为我们提供参考:西元314年一月,有三个太阳自西向东运动。317年一月,又出现三个太阳,有白虹直通天顶。太阳周围有重重日晕,左右有日珥。占卜的人说:“白虹,预示有兵乱。三个太阳一起出现,不过三个月,诸侯要争做皇帝。”果然三月江东的吴国称帝,又有其他诸侯称王,天下大乱。
参考资料
1. http://www.dajiyuan.com/gb/2/12/16/n256555.htm
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7/30916.html
3. www.epochtaiwan.info/content_detail.asp?art_id=1976
4.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5/3/10602.html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pi/index.php?news=1364)
然而,在历史的长河中,修炼的传统却一直没有间断过。对那些走進深山老林、庙宇道观的,人们大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不论这样的人有多少,人们也大多不相信他们的存在了;事实上,就是留在常人中修炼的人也还有很多的,所谓“小隐山野,大隐朝市”吧,现在能看到的还只是当时有社会地位而又在历史上留下过充分文字记载的人。至于无数当时没有社会地位或者没有留下文字记载的,就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了。
现代研究历史人物的研究者,一般都把眼睛盯着自己熟知的那个领域,很难掉换一个角度去看问题,因此给人一个“平面的”形象,把人“看扁了”。我们只要稍微掉换一下角度去看一看,就会发现历史上很多著名的诗人、文学家都是当时的修炼人。
老站在一个山头上看一片风景就会不全面,爬到另一个山头上再看同一片风景,所得印象可能就与前大有不同了。我们在这个系列将向读者介绍中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诗人和文学家,他们同时也是修炼人。让我们一起在从另一座山头上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