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复杂 戒急用忍决策

新不确定原则
大卫・阿培尔


【正见网2001年01月07日】

对于复杂的环境问题,科学学界认为要优先考虑采取行政防范措施。

如果要观测当你要沿着一条抛物线轨迹飞出。如果要说明28.35克的事先预防量相当于454克的事后治疗量。对此采取预防措施的话当然科学更有资格发言。但是对于当前世界上无数复杂、严重的难题来讲,科学完全不是全知全能,传统的风险评估管理也无能为力,比如:全球变暖、生物多样化的丧失、污染环境的毒素等。事实上,对上述范围的问题它们从来都束手无策。

对于拿不准的问题,一些政治家、活动家坚持要防范在先、科学论证在后。尽管对“防范原则”这个经常挂在嘴边的术语大家没有一致的定义,根据1998年在威斯康星州的拉辛召开的讨论会, 我们仍然可以把它总结为:“当某个活动发展到开始危害到人类或环境健康时,即使在科学上某些因果关系尚未建立,就应该采取防范性措施了。”

就是说采取行动保护环境和人的健康更重要。因此,有些提倡者说,政府部门应该立即禁止种植那些基因被更改的作物,尽管科学上还不能明确它们是否对环境或消费者有害。

最近在哈佛大学肯尼迪学校召开了一个讨论会,吸引了来自数国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的200多人参加,上述论点和其它争论浮出水面。对于该原则的意义及后果,与会者们争论得头破血流,尤其当涉及到生物工程学。“哪里的政府都面临着要对自己无知的东西作决策,”

康瑞德・范・莫克(可持续发展国际协会资深成员)指出,“并且这种困境正在发展。” 批评者宣称这一原则的定义及目标都含糊不清,遑论其施用还要依赖当前的立法者。他们声称这只能使各行业窒息、革新受限。“假如在刚刚发明取火时就有人评估风险,”
朱里安・莫里思(来自位于伦敦的经济事务所)评论道,“八成他们就决定了还去吃生东西。”

德国和瑞典的有关防范原则的法律条款可能很快就将作为全欧洲的政策指导:去年2月的欧洲委员会制定大纲打算何日将如何使用防范原则。人们正在寻找途径试图逐步将该原则变成国际性的协议。去年一月,通过一个完全成形的国际条约,该防范原则首次成为一个组织-即联合国生物研究安全协议,专门管制对基因被改产品的贸易。美国的政策已经开始逐步地引入防范原则。于10月份在美国科学院(位于华盛顿特区)的一次演说中,新泽西州州长克里司廷・托德・怀特曼主张“决策者们需要采取预防手段进行环保.... 我们必须承认在管理自然资源中天然存在不确定性,承认这一点会使我们更容易地防止环境破坏而不是亡羊才补牢,将工作重心从那些鼓吹保护者转向那些采取潜在有害行动的人。”

尽管美国采取这种措施已经有年头了-1958德莱尼修正案(美国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条例的修正案, 禁止使用一切对人或动物有致癌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或其他物质,不管其用量多少)对杀虫剂残余物进行监督(例如食品),要求增加环境影响声明-但是这更加严厉的防范原则要求并未普遍受到欢迎。在生物研究安全协议于蒙特利尔(加拿大)举行的商议会上,密苏里州参议员约翰・阿什克罗伏特写信给总统比尔・克林顿批评该原则组织“实际上会认可那些不科学的美国农产品出口决策。”

该防范原则与科学一致吗?无论如何科学从不拒绝。“许多科学家对用户团体感到很失败,因为他们绝对相信基因转移作物会绝对安全,”俄亥俄州立大学生态学家艾里森・A・斯诺说,“我们没有那么仔细地详察过普通庄稼及许多其它发明。”

其他人并不认为防范原则同严格的科学方法相对立。“我经常认为防范原则实际上是照耀科学的一束亮光,”特德・斯彻特勒(科学主任,任职于科学及环境健康网(SEHN)-环境组织联盟,该原则在北美的主要支持者)如是说,“我们在讨论许多系统之间那些数不清的复杂交互作用。现在我们开始认为其中的一些情况可能是不可知的、不确定的,”他又补充道“防范原则不能告诉你去做什么,但它确实告诉你去小心什么。”

卡洛琳・拉芬丝泊格 (SEHN的执行主任)主张该防范原则需要另类的一种科学,“科学已经日用品化。过去10到15年见我们创造了一个以全球经济竞争为目标的科学。”为了举例,拉芬丝泊格引证了美国国家卫生协会一个相关的不足:吝于对变应原性和生物工程的环境影响研究上投资,却对发展基因转移产品和治癌药物大把花钱。她抱怨说,“我们纳税人的钱都为治疗癌症去开发更多的药物了,却没有用来为预防癌症做点什么。”

由于科学沿着拉芬丝泊格所预见的线路发展,研究者们将不得不发展一个更广泛的技术基础来处理从复杂问题中获取的多层面数据。对于今天解决复杂科学难题所要求的交叉学科类型的工作,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主任瑞塔・寇威尔已经是一个强烈的支持者。于1999年NSF在环境类特别增设了生物复杂性学,针对诸如全球变暖、人类对环境的压力以及生物多样性等交互系统。费用已经从最初的年$2.57千万增加到2001年的$7.5千万。

拉芬丝泊格还考虑到防范原则会要求研究者们提高自身的社会意识。在科学家中“我们需要对社会利益的感知”,她说。“我是律师,负责为公众服务。

如果科学家们能一样义务为公众利益而发挥自己的技能,怎么才会有正面的好处?我们认为防范原则鼓励我们把道德规范引入科学。”

其实,在1997年科学进展美国联合会年会她的主席致辞中,简・拉布陈科号召的恰是这一重定位。她说,“急迫且空前的环境与社会变化迫使科学家们制订一份新的社会契约,所有的科学家承诺投入自己的精力及才干来面对今天那些最紧急的问题,根据它们的重要性来获取公共基金。”

拉芬丝泊格注释说在以往美国已经照此动员学界针对传染病和国防立项,比如曼哈顿工程。

还有,那些对防范原则抵触的学者将不得不“很好地解释他们资料的不确定性,” 威廉・W. ・福克斯 ( 国家海产水产部门初级科学技术主任)指出。这可为难了一些科学家,福克斯说,特别是水产学科,其中不确定性的限制会十分大。“你收集的数据不会总是很好地符合你的统计模型结果,所以要使用一些经验,不能被别人重复的东西。这不是地道的科学;这像艺术家的做法-因此你的科学报告很大部分来自技巧。”他评价道。

如此宽广的局限是问题的症结,对这点防范原则的支持者说结论的做出应从学界转入政界。“防范原则不再是学术争论,”

拉芬丝泊格在哈佛讨论会上陈述,“在公民的手中,”她辩论说,就像1999年西雅图世界贸易组织会议期间激烈抗议经济全球化的示威所展示的。“这(大概)就是他们希望的生活。”

(正见网编译组编译,资料来源:
http://www.sciam.com/2001/0101issue/0101scici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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