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高悬”解

旋风


【正见网2001年07月12日】

古代县官判案,总喜欢在衙门大堂上挂块牌子“明镜高悬”。这是什么意思呢?现在的常人一般理解为,县令应该光明正大的去判案,明镜往往理解为县官的心应当象镜子一样明亮,高悬则是指县官高高在上的意思。这只是一层表面意思,其实还有更深的含义。

清代一学者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叙了这么一件事:说一人死后去了趟阴间,然后又回到了阳间,死而复活。这个人就讲了一些在阴间看到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事情是,他看到阎王在审一个人。阎王说他这一生做了很多坏事,叫他老实交待。这个人很狡猾,拒不认错,用对付常人那一套来对付阎王。这时候阎王令小鬼领这个狡猾的人到了一面镜子前,然后这面镜子就把这个人一生做的坏事都很生动的在镜子中显现出来。这个人看到后当即傻了眼,只得认错。由于这个人认错态度不好,阎王对他进行了重判。

这个故事看起来很玄,但是来看《转法轮》中的这一段就很好理解了:“咱们不是讲物质不灭吗?在一个特定的空间当中,人们做完这个事情,就是人一挥手干什么事情,都是物质存在的,做什么事情都会留下一个影象和信息。在另外空间里,它是不灭的,永远会存在那里,有功能的人一看到过去存在的景象,就知道了。”我悟到阴间中的那面镜子就能够起到将另外空间中的景象反映过来的作用。既然在阴间都能有这样的镜子,那么更高层空间呢,在高处是不是有更大更亮的镜子悬在那里反映着人,天人干过的事情呢?我想这就是明镜高悬的真实体现。

古人挂那块明镜高悬的牌子,一方面是警示判案的官老爷,要当官的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如若有私,自有明镜可鉴。做了坏事会有恶报,做了好事自有福报。另一方面,警示上公堂的犯人,证人应该从实招来,不能弄虚作假。因为自有神明在一旁看着,不能乱来。我想这和西方社会上法庭作证的时候,要拿着本圣经发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在警告世人:三尺头上有神灵,骗得了人,骗不了神。

正告当今昧着良心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和坏人,你们干的那些坏事,捂是捂不住的,一切都有记载。当报应到的时候,你们要为自己干的坏事得到应有的惩罚,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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