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天赋人权与信仰自由

石剑


【正见网2001年08月11日】

天赋人权是人在宗教衰败后为争取世俗权利而提出来的,原本不是意在坚持对神的信奉。在宗教气氛浓厚的中世纪,神是第一位的,没有人权的概念和天赋人权的说法。

在信奉神的问题上,使用天赋人权或者信仰自由这些词是不敬的、变异的。虽然这些说法有助于抵制对正信的破坏,但是神和信仰不是权利或者自由的客体。修炼的人要返本归真,要坚定,而神慈悲于人,不应该用什么权利、自由这些措辞谈论修炼的事情。

所谓的信仰自由,是指可以信这个,也可以信那个,不管正与邪。可以说,人们在谈论信仰自由的问题时,已经没有正邪之分的概念了,这也是人类败坏后出现的东西。我认为,邪恶不应该存在,人也不能信奉邪恶的东西,在邪恶的信仰上不存在什么自由的问题,这不是一个个人权利问题,而是对社会负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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