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破除邪恶的经济迫害

大陆大法弟子 天涯草


【正见网2012年11月15日】

我所在的地区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洪法效果很好,带动了周围几个县市,可不知为什么,也许是整体有漏的原因吧,七·二零之后本地成为了遭邪恶迫害的重灾区,十几年来,同修被邪恶非法绑架关押的坏消息不断,还有一些人由于各种原因被旧势力迫害的过早离世。

本地国保大队或派出所恶警把绑架大法弟子的差事当作是无本万利的发财机会,所以他们抓人时见到钱财就抢劫一空。迫害开始的头几年,他们还搬走家中电视、铲走粮仓稻谷,现在这些不值钱了,就以抢钱为主,但电脑、手机以及相关设备等那是一见到就要拿走,不论是谁所用的,事后就以休息为由拿着这些不义之财纵酒狂欢。有两件事可以从中一窥端倪:本地国保大队打人最凶最狠的恶警每次非法抄家绑架大法弟子后还不忘搜身,所得钱财大部分揣入自己的腰包。后来辞职到深圳买了一所挺气派的房子,深圳物价奇高,一个内地小县的普通警员哪里有这样的购买力?再有几位同修在湖南被闻讯赶去的本地恶警非法绑架,在送回本地之前,其中一老年同修将随身携带的六百元钱交给一恶警暂时保管。由于他未参与此案,因此在别的同修被继续关押的情况下他被刑拘一段时间后予以释放。回家后他去公安局要那六百元钱,结果恶警恼羞成怒,不仅不给钱,还硬说他参与了那桩案子,邪党法院也不辨是非,将他诬判八年,投入臭名昭著的沙洋范家台监狱。后在监狱不到两年便被折磨的半身不遂,气息奄奄,方才得以拄着拐杖保外就医。

不时听闻有的同修家被抄走的钱达数千至数万元,有的资料点被破坏,人员被抓,大量设备和现金被抄走,然而损失并非到此为止,人被关进拘留所后,按法律规定行政拘留以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为期,也就是说最长不超过十五天,可我没见到有多少人是十五天就释放的,一般是一两个月,时间长的多达一两百天。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是邪党从不遵守它自己制定的法律,法律只不过是奴役人民的工具。二是它的各级部门机构都要捞钱,邪党早年就宣传“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所以说在邪党体制内贪污腐败其实是被认可的,所谓反腐,更多的成分是作秀,或有其它目地。抄家的发了财,关押的也要分一杯羹,我县拘留所里的伙食极差,不管拘留时间是五天还是十五天,伙食费都要五百元钱,如果你认为交了这些钱就能放人,那还是太信得过他们了,其他的被拘留人员一般情况下交了伙食费就可以走,而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许多同修的家里人为了让亲人能离开那个鬼门关,一般都花了数千或上万元,因为还要上下打点,层层通关。从原则上讲所有被拘留的人都不应该交钱,因为这是限制人身自由,而不是休闲住旅馆。

看守所同样从经济上盘剥大法弟子,如要求家属按月送钱以改善伙食,实际上其中很大一部分被牢头狱霸掠夺去了,如果不愿意天天被牢头狱霸欺负,可以住经济号,经济号其实最不经济,内部设施稍好一点,每月费用两千元以上。判决出来后刑期不长的(如三年以下)花钱可留在所内执行。有的同修不敢去监狱那种恐怖的地方,于是就选择花钱留下,但代价是高昂的,一年至少得交一万元,这还不算每月的伙食费用。但我看到,有的同修花巨资在看守所度过了刑期,出来后却又出事被再次判刑,而且比第一次判的更重,被送到监狱去了。从法理上分析我认为旧势力的安排是要让他到监狱去过关,第一次却因他花了钱没有去,然而修炼不能以常人的理来看待,旧势力并未放过他,因此就有了再一次的牢狱之灾。修炼是极其严肃的,用人的办法是难以在修炼中过关的。

众所周知,邪党为镇压法轮功动用了国民经济的四分之一,没有钱它是一天也支撑不下去的,从师尊讲法中我们知道在迫害大法期间那些在大陆投资的外国商人都有了罪,预言《圣经启示录》中也说地上的君王和各国的客商与大淫妇厮混,结局都很惨,可见给邪党输送金钱决不是小事。当然倒不是说被恶警抄走现金是给他们送钱,但为什么不事先防范一下呢?比如资料点的钱可存在卡里,或放在别的安全地点,这样就不至于“一锅端”,一有事就出现人员、设备、资金全部受损失的局面。有的同修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不是求师尊加持保护,不是以正念闯出黑窝,而是总想用人的办法解决问题,希望家里人花钱消灾,或虽没有明确的这样想过,但通过花钱出来后自己喜不自禁,没有想到虽然人是出来了,但这一关却并未过好,后果往往是一出了邪党牢笼就进了“家庭牢笼”,被家里人严加看管而自己还不敢冲破这一难关,因为家里人为救自己到处筹钱甚至举债而自心有愧。常人中有“破财免灾”的说法,然而修炼人就不应该这样去做,这种观念是旧势力在历史上为迫害大法、毁灭众生而有意灌输给中国人的,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既破了财,又遭了灾,给邪党增加的财力很可能又被用于迫害大法,那么这样的结果在反迫害中是起正面作用还是负面作用呢?

有人说在中国大陆,处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生不起,病不起,住不起,死不起,何止如此,遭无辜关押的大法弟子坐牢都坐不起了。据我了解,许多地方政府、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并不去考虑法轮功到底是对是错,他们的想法是,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对错与己无干,还是钱重要,趁执行任务时弄些钱才是最实在的。殊不知他们的麻木自私正好被邪恶因素所利用,榨取大法弟子的钱财更是罪业深重。

大法弟子都是慈悲的,是为了救度众生而来的,当看到那些参与迫害大法的恶人直接或间接掠夺大法弟子的钱财时,我们知道他们将来不知要承受多少苦痛才能偿还这样的罪业,因此我们要尽量避免或减少这样的事情发生,最好的办法是正念正行,让邪恶无空子可钻从而迫害不了我们,但若没做好,真的出了事,在经济上决不能纵容他们,同时还要向他们讲清真相,不能让恶警把抄大法弟子的家当成发横财的机会,不能听任拘留所、看守所以各种名目勒索大法弟子及其家里人,试想,如果大法弟子的钱财最容易被敲诈得逞,如果恶人认定这些做好人的人最老实、最好欺负,那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不是会更加猖狂吗?好人自有好人的尊严,好人更应得到人们的尊重,得到社会的褒扬,只是当今有些道德败坏的国人受邪党文化的影响,坏人不敢沾惹,专门欺负好人,因为他们知道好人遇事会忍让,而坏人动辄“匹夫见辱,拔剑相斗”,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都成了某些人的座右铭了。

其实大陆大法弟子在社会上挣钱相比常人更难,因为当初江xx一手制定的“从身体上消灭、从经济上截断、从名誉上搞臭”的政策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对此很多同修感同身受,经常是省吃俭用还是生活拮据。我曾多次在几个不同的地区遭到关押迫害,发现在各个地区都存在抢劫敲诈被关押大法弟子的现象,我县只是个例。我在被关押期间虽然有很多地方没有做好,但我从来都没有交过什么伙食费,我对此的看法是本来关押我就是非法的,再要是主动给恶警送钱岂不是对我更大的侮辱?抄家时钱存在卡里,仅有少量零用钱被恶警拿走,在拘留所里每顿吃一两都不到的米饭,喝“水上飘”(就是没油没盐的青菜汤,只有一片菜叶),还得整天干活,每天饿的头晕,只有喝自来水充饥。恶警用这种方式逼着交钱,我还是回答“没钱”,结果是只有一次行政拘留超期拘押了几天。

行笔至此,叹息之余,想到另一个问题,活摘人体器官,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除了死刑犯外,为什么主要挑法轮功学员下手呢?是不是它们觉得这些人最能忍、最不会声张、后果最轻、风险最小甚至是零风险?!九九年七·二零邪党迫害大法之初,大批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其中不少人在天安门派出所挨了打,一位老太太遭暴打后平静的对打人的警察说:“谢谢你!”,当然,从法理上来说,她没有错,她表现出的大善很令人敬佩,然而法理是一层比一层高,后来师尊讲出“忍无可忍”的法,许多人一时还转不过弯来,再后来师尊讲“广传九评邪党退”(《洪吟三》),又有一些人理解不了,其实都是观念固执、善恶不明造成的。我们知道遭活摘器官的大多是当初进京上访不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我那时进京上访,就了解到许多未报姓名的人被转送到辽宁一带去了,我们同行的人中也在讨论要不要在被审问时报自己的姓名,但没想到后来竟会发生这样惨绝人寰的恶行。以最恶毒的方式对待最善良的人们,邪党之恶,之邪,之毒,旷古未有!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

师父在整个宇宙中正法,弟子在宇宙大法中修炼,因此大法弟子所遭受的魔难决不仅仅是人对人的迫害,“人对神能做什么?如果没有外来因素,人对神敢做什么?人类社会的表现只是高层生命的操控造成的。”(《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要破除邪恶从经济上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就决不能用人心想问题,用人的办法解决矛盾,那样解决不了,即使一时解决了,也可能留下后患无穷。只有正念正行,才能走正修炼的路,只有百分之百信师信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个人层次所限,有不对之处,敬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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