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1年08月28日】
我接触到一个警察,在向他介绍了大法以及中国政府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镇压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后,他深表同情,并告诉我,在加拿大,警察的义务是保护并服务于民众。在中国大陆发生的警察打死无辜的炼功人的事情在加拿大的领土上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
事后,我拿到他给我的有关文件。在涉及到什么是法轮功时,最初,他用了“宗教信仰(Religious Belief)”一词,可是在另外几处,却引用了“X教”。当这份文件摆到我的面前,我深刻地意识到,问题的出现绝对与自己的修炼有关。在短暂的困惑后,一位同修的话点醒了我:“一个不修炼的常人是非常弱的,随时可能被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左右着。”是啊!当脆弱的常人被邪恶的因素操纵,不管问题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不都是被利用来考验修炼人对法的那颗心吗?
悟到此,我当即发出强大的正念:铲除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纠正这个邪恶的说词。同时,慈悲之心油然而生,希望这个警察能在大法无量慈悲给予的机会中从新摆正自己生命的位置。
我如期约到了警察,再次向他讲述大法的真相;特别强调了,在中国,将法轮功定为“X教”,是一个先定罪后立法的行为,其本身就是违背法律程序的。同时我送给他一本“CANADA HONORS FALUN DAFA”并和他一起阅读了加拿大司法部长发给法轮大法周的贺词。听我说着真相,他不停地点着头。我接着说,法轮功在加拿大是合法注册的团体。如果在加拿大引用中国政府的反面说词,是极不公正的。他当即强调说:在加拿大的警局里,至少他确定在他所在的警局里,是不会有这样的说词的。我见时机成熟,就马上补充:“在您给我的文件中……”。
我的话音未落,他立即表示,在他给我的文件里,他没有用那个不公正的字眼,他用的是“宗教信仰(Religious Belief)”一词。我希望他能再审查一下那份文件,他答应了,并立即打开电脑。果不其然,电脑屏幕上出现了那个他一再强调不可能使用的字眼。他自言自语道:“怎么可能呢?我当时明明用的是“宗教信仰 (Religious Belief)”一词。警察一边向我道歉,一边在电脑上立刻将“X教”删去,并使用了“信仰(Belief)”一词。
那一刻,我真切地感受到另外空间的邪恶随之被消灭。在对警察说“谢谢”的同时,我心中充满了对众生的慈悲。
事情本来似乎就此该结束了。可是当我与警察握手道别走出警局时,内心并不是十分踏实。我当时并未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
回到家,我决定打个电话给那个警察。在打电话前,我再次立掌于胸前:除恶务尽。一拨电话,居然那么巧就是这位警察本人接的(以前我给他的电话历来都是要通过分机转给他)。
我提出我希望他打印一份改正过后的文件给我,他欣然答应,并让我随后去警局取那文件。拿到文件,一看在改过的地方出现很明显的英文语法错误。当我念到被改过的“宗教信仰 (Religious Belief)”一词时,我突然间明白了我内心一直感到不安的原因。
作为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如果不能负责地向常人说清大法究竟是什么,这可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法轮大法大道无形,直指人心,就是一条使人返本归真的正法修炼之路,而不是所谓的宗教。我当即决定必须就“大法不是宗教”这个问题和这个警察再谈一谈。
其间闪现出各种人心:会不会让这个警察觉得法轮功的人很麻烦因此而损坏大法的形象,担心他会不会依据我的说明再次改动他已经打印出的文件,等等,我都用强大的正念灭尽闪现的各种人心和观念。
我再次见到这位警察,向他说明了法轮功没有任何的宗教仪式,没有寺庙,没有教堂,没有礼拜,不收捐赠。法轮功大道无形,只见人心。就是一种古老的修炼方法。警察很认真地听我把话说完,微笑地对我说,你在这等一会儿,我马上将文件改正过来。
我坐在长凳上,问自己:如果要我用英文的一两个词来简单概括法轮功究竟是什么,我会怎么表达?我想我会用“Cultivation Practice”,并发出正念希望警察就用我想到的词“Cultivation Practice”。完全如我所愿,当警察将最后的文件递到我手上时,他百分之百地用了“Cultivation Practice”。泪水从我眼里夺眶而出。我双手合十,再次感受法的尊严、正念的威力以及师尊的无量慈悲。
个人体悟,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