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7年04月03日】
【原文】
李密《陈情表》
臣密言:臣以险衅,夙遭闵凶,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祖母刘,悯臣孤弱,躬亲抚养。臣少多疾病,九岁不行,零丁孤苦,至于成立。既无伯叔,终鲜兄弟,门衰祚薄,晚有儿息。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而刘夙婴疾病,常在床蓐,臣侍汤药,未曾废离。
逮奉圣朝,沐浴清化。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
臣秀才。臣以供养无主,辞不赴命。诏书特下,拜臣郎中,寻蒙国恩,
除臣洗马。猥以微贱,当侍东宫,非臣陨首,所能上报。臣具以表闻,
辞不就职,诏书切峻,责臣逋慢,郡县逼迫,催臣上道,州司临门,
急如星火。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徇私情,则告诉不许。
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犹蒙矜育,况臣孤苦,特为尤甚。且臣少仕伪朝,历职郎署,本图宦达,不矜名节。今臣亡国贱俘,至微至陋,过蒙拔擢,宠命优渥,岂敢盘桓,有所希冀。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区不能废远。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臣之辛苦,非独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所见明知,皇天后土,实所共鉴。愿陛下矜悯愚诚,听臣微志,庶刘侥幸,保卒余年。臣生当陨首,死当结草。
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表以闻。
【赏析】
李密原是蜀汉后主刘禅的郎官。纪元263年,司马昭灭蜀汉,李密成了亡国之臣。仕途己失,便在家供养祖母刘氏。纪元265年,晋武帝请李密出来做官,先拜郎中,后又拜为洗马(太子侍从官)就是文中说的“诏书特下,拜臣郎中,寻蒙国恩,除臣洗马”。晋武帝为什么要这样重用李密呢?第一,当时东吴尚据江左,为了减少灭吴的阻力,收拢东吴民心,晋武帝对亡国之臣实行怀柔政策,以显示其宽厚之胸怀。第二,李密当时以孝闻名于世,晋武帝承继汉代以来以孝治天下的策略。实行孝道,以显示自己清正廉明。同时也用孝来维持君臣关系,维持社会的安定秩序。正因为如此,李密屡被征召。
李密为什么“辞不就职”呢?大致有这样三个原因:第一,李密确实
有一个供养祖母刘的实际困难问题,象文章中说的“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第二,李密是蜀汉旧臣,自然有怀旧的思想,况且他还认为汉主刘禅是一个“可以齐桓”的人物,对于晋灭蜀汉是有一点不服气的。第三,古人讲:做官如履薄冰。皇帝高兴时,臣为君之心腹;皇帝不高兴时,臣为君之土芥。出于历史的教训,李密不能没有后顾之忧。晋朝刚刚建立,李密对晋武帝又不甚了解,盲目做官,安知祸福。所以李密“辞不就职”,不是不想做官,而是此时此刻不宜做官。
李密不想马上出来做官,而在晋武帝方面,却催逼得很紧。“诏书切峻,责臣逋慢;郡县逼迫,催臣上道;州司临门,急于星火。”轻慢皇帝,违抗皇命是要杀头的。为了摆脱这个困境,达到不出来做官的目的,李密就在“孝”字上大做文章,把自己的行为纳入晋武帝的价值观念中去。李密是蜀汉旧臣,“少仕伪朝,历职郎署”,古人讲“一仆不事二主”,“忠臣不事二君”。如果李密不出来做官,就有“不事二君”的嫌疑,不事二君,就意味着对晋武帝不满,这就极其危险了,所以李密说自己“不矜名节”,“岂敢盘桓,有所希冀”,意思是:我不出来做官,完全是为了供养祖母刘,是为了“孝”。但是这里又产生了一个问题,事父为孝,事君为忠。李密供养祖母是孝,但不听从君主的诏令,不出来做官,就是不忠。古人云“忠孝不能两全”。《韩诗外传》卷二记载:“楚昭王使石奢为理,道有杀人者,追之,则父也。奢曰:‘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于是刎颈而死。”为忠臣不得为孝子,为孝子不得为忠臣。李密很巧妙地解决了这个矛盾,即先尽孝,后尽忠。“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刘之日短也”。等我把祖母刘养老送终之后,再向您尽忠。这样,晋武帝也就无话可说了。
李密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除了在“孝”字上大作文章外,还以巧妙的抒情方式,来打动晋武帝。从文章中可以想见,李密在构思《陈情表》时,有三种交错出现的感情:首先是因处境狼狈而产生的忧惧之情;其次是对晋武帝“诏书切峻,责臣逋慢”的不满情绪;最后是对祖母刘的孝情。但是当他提笔写文章时,便把这三种感情,重新加以整理,经过冷静的回味,压抑了前两种感情,只在文中含蓄地一笔带过,掩入对祖母刘的孝情之中。而对后一种感情则大肆渲染,并且造成一个感人至深的情境,即“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从这样一种情境出发,作者先以简洁精炼的语言,写自己的孤苦,为“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作铺垫,然后反复强调祖母刘的病:如第一段的“夙婴疾病,常在床蓐”;第二段的“刘病日笃”;第三段的“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这样,李密的孝情就不同于一般的祖孙之情,而是在特定情境中的特殊孝情。
《陈情表》是写给晋武帝的,是为了达到“辞不就职”的目的。从这个目的出发,李密并没有把孝情一泄到底,而是用理性,对感情加以节制,使它在不同的层次中,不同的前提下出现。第一段先写自己与祖母刘的特殊关系和特殊命运,抒发对祖母的孝情,“臣侍汤药,未曾废离。”如果从这种孝情继续写下去,会有许多话要说,如对祖母的感激,对祖母的怜惜等等。但作者却就此止笔,转而写蒙受国恩而不能上报的矛盾心情,写自己的狼狈处境。第二段表白自己感恩戴德,很想走马上任,“奉诏奔驰”。为什么不能去呢?是因为“刘病日笃”,这就从另一方面,反衬了他孝情的深厚,因为孝情深厚,而“诏书切峻,责臣逋慢”,所以才有“实为狼狈”的处境。前面抒发的孝情被节制以后,又在另一个前提下出现了。第三段作者转写自己“不矜名节”,并非“有所希冀”,不应诏做官,而是因为“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在排除了晋武帝的怀疑这个前提之下,再抒发对祖母刘的孝情,就显得更真实,更深切,更动人。
亚里士多德说:“只有在适当的时候,对适当的事物,对适当的人,在适当的动机下,以适当的方式而发生的感情,才是适度的最好的感情。”(见《尼科马科斯伦理学》)李密正是运用了最恰当的抒情方式,通过有次序的抒情,打动了晋武帝,使他看了表章后,说:“士之有名,不虚然哉!”在赞赏的情况下,“乃停诏”。
古人有言:“读李密陈情表,而不流涕者,非孝也!”笔者深然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