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压法轮功的决策人应该绳之以法

【正见新闻网2010年07月20日】

前陕西电视台编辑马晓明

中共当局由前党魁江xx1999年7月20号发动镇压法轮功,持续至今已整整11年。前陕西电视台编辑马晓明表示,这场镇压根本就不应该发生,应该对发动镇压法轮功的决策人绳之以法。

马晓明认为,镇压法轮功是违法行为,是反人类的行为。

马晓明:自始至终我都认为镇压法轮功是对中国公民和人类信仰自由的严重侵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现在(当局)不是仅仅不允许他们信仰,而是出现大量的迫害致死、致伤、致残等情况,已经成为严重的反人类的行为了。

马晓明表示,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权利,根本就不应该镇压法轮功。

马晓明: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江xx主政的时代,到了胡锦涛主政的时代,我看对法轮功坚决打击和镇压的政策没有任何改变。现在胡锦涛他们已经执政有7、8年的时间了,难道我们不应该追究现在统治集团的政治责任吗?所以说应不应该结束(镇压法轮功),我认为根本不应该发生。
如果中共还有进行政治改革和尊重人民基本权利,稍微有一点这样的观念的话,起码到了胡锦涛时代,应该逐渐解决这个问题了,但是现在看不到迹象。

马晓明认为,只有全体国民共同奋斗,推翻中共独裁体制,才能结束对法轮功的迫害。

马晓明:所以我认为要结束中共的镇压,只有一条道路,就是:结束中共的专制统治。要用全体人民的力量,包括中共党内和政府内有改革愿望的人,大家共同奋斗来结束专制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结束对法轮功的镇压和迫害。

马晓明强调,不能用平反的方式解决法轮功问题,而是应该以法律的手段去解决、去处理对法轮功发动非法迫害的决策人。

马晓明:我认为最公正的办法就是用法律的方法来解决法轮功的问题。就是用公正的法律来评判法轮功是不是邪教?是不是违法?在这个基础上再评判,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不是合法?是不是违法?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应该用法律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用几千年专制社会沿袭下来的平反的方法。

马晓明指出,制造冤案的元凶,没有权力给别人平反。

马晓明:平反是没有什么意义的。首先,制造镇压和迫害的元凶,没有权利给谁去平反。其次,它们平反之后又不断的制造新的冤案,形成一种罪恶的循环往复。解决法轮功的问题就象解决波而布特、红色高棉的问题,就象解决菲律宾的马克斯的问题、解决韩国的全斗焕、解决东德共产党领导人昂纳克的办法,解决南斯拉夫前领导人米洛舍维奇、以及军事领导人卡拉季奇等这些人犯罪行为一样,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我认为这样才比较妥当。

(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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