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1年01月25日】
1月24日上午,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在法务部前举行新闻发布会,抗议韩国政府在中共操纵下违反联合国难民公约,秘密强制谴返法轮功难民的行径,并呼吁韩国政府排除中共干扰,维护国家形象,捍卫国家主权。
2011年1月22日上午,韩国政府快速将3名法轮功难民申请者秘密强制遣返回中国。韩国法轮大法学会认为,这次谴返事件是中共干扰神韵演出未遂后,强力渗透并施压韩国政府所做出的报复行动。
韩国秘密谴返 中共早有掌控
在当天的集会上,被谴返的法轮功学员许某在韩国的姐姐说,弟弟被强制遣返的消息,是通过中国境内的亲戚和朋友等人告诉她的,而韩国华城外国人保护所是在遣返后的第二天,由负责人电话告知许女士,简短通知了她弟弟被遣返的事实。
许女士说,中共公安不但了解在韩国的法轮功学员们的身份,连具体活动内容都已经掌握,被遣返的这些法轮功学员面临着迫害危险。
许女士说,她去年赴中国探亲时,回家当天就被当地“6.10”所属公安机关强行带走,遭受了5个多小时的审问。
6.10是迫害法轮功的专门非法机构。据许女士称,当时中共公安对她说“你在韩国水原活动,你的弟弟现在在保护所拘留,我们的人(特务)在那边,所以电话号码都知道”,并且详细的将属于法轮大法学会的人员及周边人员的名字都说了出来。
许女士呼吁:已经获取韩国国籍的她赴中国探亲,都能被非法抓捕,可想而知中国国籍的弟弟被谴返回中国,将处于什么样的状况,非常令人担忧。
据悉,此前被韩国谴返的其中3名法轮功学员至今生死未卜。总部设在美国的“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曾试图与他们本人或家属联络,并调查得知“2 名在遣返途中,通电话以后,再也没有任何消息,剩下的一名,家属们说是回到家中,但是和本人没能直接通话。家属们说;因为这件事情,家属们都很痛苦,请不要再联系’”“也许是电话被窃听,家属们连话都不敢说”“其间经过其他渠道得知 ‘(有一名)已经受到公安3~4次的酷刑,被折磨的话都说不清了’,准确事实需要确认”。
干扰神韵未遂 中共威胁“要出大事”
法轮大法学会认为,作为民主国家的韩国突然做出谴返难民这种自损形象的事件,与中共渗透并强力施压韩国政府有直接关系。近日正逢美国神韵艺术团来韩演出,中共先后向釜山、大邱等举办演出的地区施压未遂后,一度威胁“要出大事”。
法轮大法学会日前揭露,中共驻韩大使馆政务处的陈海及文化部职员王川、中共驻釜山总领馆总领事关华兵、副总领事金燕光等,渗透韩国政府及社会各界,干扰美国神韵艺术团来韩演出。金燕光等甚至向播放神韵演出广告的电视台拨打电话,并编造谎言称“演出被解散,中断广告播放。”
中共干扰神韵在釜山的演出最终以失败告终,在干扰釜山演出未遂后,中共驻釜山领事馆副总领事金燕光气急败坏,并于神韵赴大邱演出的前一天(1月20日)窜至大邱市,要求大邱市政府中止神韵的演出。
大邱市政府职员严肃地警告他:“你们每年搞这些动作,以后别做了,你们走吧!”自讨没趣的金燕光进一步威胁称:“如果演出的话,会出大事。”
中共挟持下 韩国四次违反国际难民公约
法轮大法学会在当天的集会声明中表示,从2009年7月至今,韩国政府在中共挟持下4次违反国际难民公约,并强制谴返7名中国籍法轮功难民申请者。
声明说韩国政府的上述做法违反了韩国此前加入的联合国“难民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韩国政府1992年加入 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公约”,1995年加入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公约”第33条第1号规定“签约国不能以任何方式,以人种、宗教、国籍、特定社会集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性意见为理由,将难民强制驱逐出境或遣返至对其生命或自由存在威胁的国境”。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三条规定,禁止各缔约国驱逐、遣返或引渡任何人到“充分理由相信其于该国将受到酷刑”的国家委员会更进一步的说明,此种禁止驱逐、遣返或引渡的国家不仅是可能会对该人施以酷刑的国家,还包含可能将驱逐、遣返或引渡至上述国家的国家。
在韩国2009年第一次谴返法轮功学员时,就有消息人士透露,韩国秘密遣返法轮功学员的决定来自中共的压力。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吴世烈此前证实,“韩国的决定并非来自韩国法务部长官,而是来自于上面的命令,而上面的命令则是来自于中共方面的压力。”
以法轮功问题为外交筹码 韩国形象屡受损
面对中共的渗透和干涉内政的行径,大邱市政府捍卫了民族的尊严,而韩国政府部份首脑部门的官员屈膝于中共面前,屡屡做出自毁民主国家形象的决定。
据悉从2002年开始,韩国法务部陆续接收法轮功学员的难民申请,然而滞韩法轮功学员在难民申请及行政诉讼期间,中共当局直接多次插手干预,而韩国政府将这批难民申请者当做了对付中共的外交筹码。
2005年3月,韩国当时的法务部长千正培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的周永康面谈后,韩国法务部首次否决了32名法轮功学员的难民申请。在此后的行政诉讼中,中共特务多次出现在法庭内外,中共媒体并对法轮功学员难民行政诉讼案件做出歪曲报导。
中共政治局常委、宣传部长李长春2009年访韩期间,明确示意韩国政府“要把法轮功学员赶出韩国”。此后不久,韩国法务部开始迅速对法轮功难民申请者做出否决处理,并陆续发生谴返法轮功学员事件。
2009 年,由“反对强制遣返法轮功难民对策委员会”举办的签名运动中,韩国11名国会议员和130个地方议会反对韩国政府强制遣返法轮功难民。同时23名美国众议院议员联合致函韩国总统李明博,呼吁禁止强制遣返法轮功难民,并希望作为尊重人权的文明国家,韩国应该维护民主自由的形象和独立自主的尊严。
法轮功难民屡遭谴返事件,无疑使韩国的国际形象严重受损。韩国各界普遍认为,韩国政府反对中共政府强行遣返北韩难民,自己却把(法轮功)难民强行遣返中国,一方面损害了大韩民国的国家形象,同时也违反了国际难民公约以及国内法律,是对整个韩民族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