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领馆在海外遭大挫 24小时7年多抗议赢了

【正见新闻网2011年04月15日】

据自由亚洲电台加拿大4月14日报道,温哥华市政府再次修改有关街头抗议示威的附例草案,取消了原定申请费用及保证金等要求,并允许在领事馆外设立示威抗议建筑物。有市议员表示,温哥华城市附例将以加拿大宪法为本,保障人民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加拿大温哥华市政府再次修改了日前推出的一项在公开场所进行言论表达的新附例草案,新的修改意见允许在领事馆前设立抗议示威建筑物,例如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设立的抗议小屋等。附例草案将在4月19日举行公听会后交予温哥华市议会讨论通过。
 
修改后的新附例草案显示,只要某物业在加拿大联邦政府机构注册登记作为外交使领馆,就允许在其前面设立抗议示威建筑物。温哥华市府官员表示,新附例如果获得通过,将是北美地区言论自由表达的新标准。温哥华华裔市议员周炯华表示,新修改的附例草案是为了确保言论自由不受伤害,同时在市容以及公众安全方面也可以获得兼顾:“在领事馆前是否可以设立抗议建筑物呢,现在我们认为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这个领事馆的用途纯粹是住宅的话,就不可以了。”
 
有关的附例修订还包括取消申请费用和保证金,申请人无需递交交通规管计划书,但是如果违反规定,最高的罚款可达5千元。示威抗议建筑物的设立,仍然需要申请许可证,并在大小、面积以及时间方面受到限制。示威抗议建筑物需要随时有人看管。
 
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对此感到高兴:“我们要向中共政府抗议,加拿大是一个自由的国家,我们在这里享有言论自由。”温哥华地区法轮功发言人张素表示,城市附例不能限制法轮功学员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我们在那里符合加拿大的法律,而且我们在那里没有影响到任何人,没有妨碍任何人,也没有妨碍交通,也没有任何安全问题。”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抗议中共对法轮功长达七年的迫害。

加拿大温哥华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进行的持续24小时抗议行动,前后长达7年多。他们在中领馆外的街边搭建了可以为示威者挡风、避雨、保暖的小屋,坚持抗议中共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5年6月21日,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冒着大雨,汇集在中领馆前,抗议中共欠下的又一笔血债――曾被中共毁容的法轮功学员高蓉蓉6月16日被中共迫害致死;同时对受尽摧残之苦仍然坚持真、善、忍信仰的高蓉蓉表示深深的哀思。

2009 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裁定,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设立的展板与小屋,不符合城市附例,下令拆除。法轮功学员不服裁决,向上诉法院上诉。2010年 10月19日,上诉法院裁定,城市附例被用来管辖言论表达自由,不符合加拿大宪法,因此责令温哥华市政府修改附例,以符合宪法的要求。
 
温哥华市府议员表示,即将通过的附例会以加拿大人权宪章为本,保障人民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我们期望修订后的附例,将全面遵守加拿大宪法。”
 
4月13日,温哥华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曾在市政府前集会,表达他们对城市新附例修改提案的关注。包括“加拿大价值守护联盟”、“加拿大西藏委员会”、“温哥华法轮功之友会”等团体的成员都有到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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