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4年12月22日】
针对前中共卫生部副部长、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日前来台,抛出两岸合作建立器官移植平台说法。台湾国际医学联盟、立委田秋堇、周倪安、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于22日举行“守护医界良心 拒绝中国活摘犯人器官”记者会,台湾立委及医界重炮抨击中共活摘良心犯、法轮功学员器官,要求台湾政府拒绝两岸器官移植平台,重视境外移植医疗风险,促修法扩大器捐、杜绝移植旅游。
医界:全世界都知中国器官来源不明
台湾国际医学联盟秘书长、两公约监督联盟召集人黄嵩立说,中国器官来源不明,极可能牵涉人权迫害,中国本身每年器官捐赠仅1千多人,而等待器官捐赠却有30万人,中国竟还有多余的器官可以“合法输台”,显示中国有其他管道获取器官。他反对中国任何不人道的所谓“获取器官”的方式,并吁请立法院动用调查权,厘清部份台湾医界成员与中国器官移植之间,是否牵涉不法的利益关系。
他表示,中国的死囚,除了犯罪的死刑犯,还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黄洁夫曾声称,“死囚可以自愿捐献器官。有捐献意愿的死囚的器官一旦纳入中国统一的分配系统,就属于公民自愿捐献,不再存在死囚捐献的说法。”黄嵩立强调,可见黄洁夫说明年起“不再用死刑犯器官”的说法,仅是谎言。
黄嵩立也希望台湾立法院“尽速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法”,扩充捐赠限制、禁用死刑犯器官、境外移植强制登录,以及涉及买卖仲介等相关的罚则。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副理事长黄士维表示,器官移植的最基本要求是透明及可追溯,中共应先公布600家器官移植中心在过去14年来每年每家的移植人数,以及每一省的死刑犯执行人数与捐赠人数,并调查过去14年来中国器官的来源,否则“两岸器捐恐怕只是用来掩护中共掠夺良心犯器官的平台。”
黄士维说,根据2010年“马德里决议”、2008年“伊斯坦堡宣言”及世界医学会、 世界卫生组织之医学伦理政策,都显示移植器官短缺成为全球性议题,更指提供器官给器官衰竭病患是国家的责任,每个国家要自给自足,他呼吁政府应该倾听器官衰竭病人的心声,承担起这个责任,让台湾自给自足,“尽速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法”。
立委:台湾人不应成为黑心器官共犯 活摘器官是人类史上最恶毒的行为之一
台湾立委田秋堇表示,黄洁夫来台抛出器官输台说法,当天在场的台湾官员竟然没有人拒绝他,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她强调,美国国务院人权报告白纸黑字写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维吾尔族人的器官,到现在中共连一句抗议的话都没有;从1999年中共镇压法轮功开始,中国器官移植的案件直线上升,但中国死囚的案件没有增加,显示里面有多么令人发指的恐怖情况?
“中国来源不明的器官怎么可以输入台湾?”田秋堇说,如果中国器官供应两岸作器官移植,这样会有更多无辜的人被迫害活摘器官,“我们不可以作中共帮凶。”她强调,台湾人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人还活着就强摘人家的器官,这样的罪业有多重,这是天理不容的事情;而且还要用健保支付抗排斥药,由台湾负担全民买单,“黄洁夫想让台湾人成为集体共犯,门儿都没有!”
田秋堇表示,台湾应尽速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法,她正在立法院努力这件事情,但有国民党立委在阻挡法案,却要让中国器官来台,这完全是反其道而行,让人怀疑背后是否有见不得人的黑幕?
台湾立委周倪安表示,中(共)国活摘器官是人类史上最恶毒的行为之一,活摘器官一直不断的上演,中(共)国是没有人权的国家,“我们要大声谴责黄洁夫的说法,台湾绝不接受中国来源不明的器官”,而且若台湾有医事人员、政府官员、民意代表充当黑心器官的仲介人,将为法所不容、遭人民唾弃。她也强调,台湾应努力“尽速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法”。
律师团:黄洁夫政治上统战 法律上规避移植旅游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表示,在这两天已经通知世界医学会秘书长关于黄洁夫抛出两岸建立移植平台的说法,另外也经由美国华府成立的医师反对强制摘取器官组织(DAFOH)向全世界各国医学界发信,周知中共想把黑心器官输入台湾的恐怖提议,让世界各国的移植医学会来共同关注,目前 DAFOH发言人戴蒙‧诺托医生的声明“中国提出与台湾建立器官移植平台是陷台湾于违反医学伦理的共犯” 已经公布在网路上。
该声明中提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器官移植原则的第十及第十一条规定,器官移植必须透明且具有可追溯性。然而截至目前为止,中国从未遵守这些原则,而且近来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 (COTRS)的实施中竟将可追溯性及透明化排除在外。“因为台湾无法去证实或核实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器官来源,台湾医界团体在道理上是不能同意建立这个两岸器官移植平台的。”
此外,朱婉琪代表法轮功人权律师团提出三点声明:一、中共是活摘器官的输出国,台湾不能成为掠夺中国人民器官的帮凶。二、呼吁台湾医学界必须严正的向国际社会表态:台湾不会经由中共在政治上的统战,法律上面的规避境外旅游,而成为中共活摘器官最大的内需市场。三、呼吁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法”完成前,台湾人千万不要到中国大陆换黑心器官,成为中共活摘器官的帮凶。
DAFOH声明“中国提出与台湾建立器官移植平台是陷台湾于违反医学伦理的共犯”
最近中国提出与台湾建立一个“两岸器官移植平台”,此举引发违反伦理的极大关注,同时对台湾遵守国际医学伦理标准构成了威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器官移植原则的第十及第十一条规定,器官移植必须透明且具有可追溯性。然而截至目前为止,中国从未遵守这些原则,而且近来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的实施中竟将可追溯性及透明化排除在外。
因为台湾无法去证实或核实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器官来源,台湾医界团体在道理上是不能同意建立这个两岸器官移植平台的。鉴于中国十多年来使用死刑犯的器官这种违反医学伦理的不当行为以及其从良心犯,尤其从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身上非法强摘器官,使得与中国建立器官捐赠分享平台的举措将面临成为违反医学伦理帮凶的风险,甚至是医疗犯罪。在此建议所有的国家及地区,包括台湾在内,应击退对自己国家的医疗活动及伦理标准所造成的这个威胁。
中国官员声称2015年起,囚犯可“自动捐献”器官,就像其他公民一样,囚犯的器官将登记纳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并且不需要特别认证。然而国际伦理标准载明囚犯无法自由地给予其知情同意。而自愿及知情同意是器官捐赠伦理标准的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提议的器官移植平台,其表面以协助病患为饵提供医疗利益,现实中却是扩大其“以器官移植执行死刑”体系的共犯范围。
迄今,中国人民共和国还没有公开承认其从良心犯的身上强摘器官。有不可抵赖的证据证明:特别是关押中的法轮功学员遭到身体检查及诊断。有案例显示,在一个劳教所中有数以百计的法轮功学员被验血,这些身体检查是昂贵的,在劳教所或监狱里进行这些需要花费高成本的体检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些囚犯正面临被强行纳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的巨大危险。中共不肯公开承认良心犯遭到强摘器官,这些个良心犯器官就存在被纳入器官移植平台的实质风险,而台湾病患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漂白非法取得器官的共犯。
近来中共所谓公民自愿器官捐献系统是不切实际的。器官捐献需要在广大群众中进行许多年的教育及宣导。一个官方器官捐献体系的迅速发展会被高度怀疑其器官取得非出自于自愿。
发言人戴蒙‧诺托医生敬启
英文原文:http://www.dafoh.org/wp-content/uploads/PR-12221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