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06月06日】
北京法轮功学员王亮清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下午通过EMS将控告前中共头目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寄往最高检察院。
王亮清在控告书中表示,鉴于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包括他本人在内的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遭到严重迫害,犯下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言论自由权、人身自由权及侵犯公民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等罪行,申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王亮清原是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工程师,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前中共头目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王亮清遭到一连串的迫害:
1、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零零年五月,王亮清因去信访办及天安门为法轮大法鸣冤而遭到绑架,先后三次被非法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
2、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王亮清被劫持的团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王亮清被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非法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