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06月17日】
江苏省南京市十四研究所工程师张爱东近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张爱东,女,64岁、汉族。南京市十四研究所档案室工程师。张爱东坚持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三次(五年多),多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610洗脑班,遭酷刑折磨。她还被非法抄家九次,对其个人及家庭成员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四百万元。
张爱东认为,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等。特此,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赔偿十六年来饱尝牢狱之苦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家庭损失。
张爱东在诉状中说: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我被江东派出、鼓楼区610所非法劳教3年,非法关押在句东女子劳教所,受尽了折磨和屈辱。
在劳教所三大队警察周英、洪鹰的指使下,我被吸毒劳教人员沈琴、王丽百般折磨,不让我正常睡觉(近一个月)、不让我洗漱,把我压在地上,骑在身上用拳头打脸、嘴,牙打掉了,嘴里都是血,我大喊叫,警察来了,看了一下就走了。恶人沈琴更加放肆,恶毒地说:告诉你,共产党根本不把你们当人,打死算便宜你了,就让你们生不如死。沈琴强迫我蹲在小板凳上,我不蹲,劳教人员王利甩开膀子,连续在我脸上、耳朵上打了几十下,耳朵当时被打聋,仅二十几天被折磨的黑发变白发、骨瘦苍老,精神恍惚。我当时五十三岁,被迫害的看上去如八十岁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