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总经理控告首恶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5年06月19日】

河北省泊头市原国企东大公司总经理魏静敏女士,是位名声在外的女强人,她因修炼真善忍,也以从不收受送礼、回扣出名。然而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魏静敏女士多次遭到绑架、关押。

魏静敏女士认为,江泽民是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的元凶,日前她向最高检察院公诉庭、最高法院立案庭寄出控告状,要求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则。

以下是魏静敏女士在控告状中,叙述自己因修炼法轮大法而提升道德素质,以及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是河北省泊头市的一名普通公民,名叫魏静敏,今年六十岁。一九五五年生人,一九七二年高中毕业后参加工作,曾多次被评为企业先进生产者,被评为出席本市的先进工作者。得到领导的好评,曾为企业科级干部、后被市组织部提升为企业经营厂长、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法轮大法提升道德 利国利民

任职期间,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每年召开年度国有企业物资调拨会,参加会议期间,借会议招牌游山玩水挥霍浪费资金是常有的事。人人都这样,也就不以为然了。吃好、穿好、玩好,为在事业中出人头地,在同行企业中勾心斗角、你争我夺的事常有。也是名声在外的女强人。在迎来同事、同学、以及世人羡慕、赞赏、夸奖的荣耀之中自觉春风得意。

一九九七年六月份,同事借给我本书看,书名《转法轮》。我看完后,一下子被书中的内容所震撼,当时感觉;这是本超常的书,按他说的做不用出家就可以修炼,使自己的生命得到升华。因当时工作忙,很少炼功,我决定按书中说的做。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才不枉来一世。

按书中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出色,一九九七年底,企业董事长在企业班子会议上提出;奖励我一万元提成作为奖金,我当时当着众成员的面拒绝。因为《转法轮》书中要求,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懂得了失与得的关系了。工作做的好,那是我应该做好。

一九九八年我被提升为东大公司任总经理,下属有五个独立核算企业,只有两个企业尚能运转,而且债务累累,一年之内还了一百零四万元的债务,有一客户为了要以前所欠债务,两个人找到我家送去五千元现金,我说钱一分也不要。工作中我不但不收礼,一年之间,把前些年在工作中收到的所有礼品,包括酒、礼品盒、布料等物品,全部救济给困难职工和失业下岗的职工们,而且自己从家里拿出存款来给职工开工资。及时的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九八年江西省九江发大水,一部分九江民工回家时真是激动的说;“经理呀,我们给你磕头啦。”其实我只是按《转法轮》书中的要求做了我应该做的。

遭迫害多次被绑架

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嫉,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他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全国性恐怖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对法轮功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动整个国家机器,以“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对上亿法轮功修炼百姓进行全面迫害。并制造了“天安门自焚伪案”,下达了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密令,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无数的幸福家庭被毁,无数人被酷刑致伤、致残,甚至被活摘器官牟利,不计其数的好人在被迫害中失去了生命。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傍晚,我在自己家门前不远的地方讲大法真相时,看到来了一辆车停在我旁边,我迎过去和他们讲真相,真、善、忍好,具有普世价值。是泊头市洼里王派出所的和几个协警,不容分说连拉带拽把我拽上车拉到洼里王派出所关了一宿。第二天派出所副所长刘杰和一个警察把我送往泊头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被迫害了一个月,做奴工、劳役,受到人格的侮辱。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我又被南皮县乌马营派出所三个警察绑架至南皮县公安局,在公安局,我和另一法轮功学员继续给他们讲真相,恶警可真是大打出手。

在南皮看守所办公室,一个警察恶狠狠的说:“你再不配合我们,我把你活埋了。”几乎每天,我都因不穿号服挨打,皮鞭抽我、上吊铐。南皮看守所警察公开叫嚣:法轮功是敌我矛盾、杀人放火是内部矛盾。

有一天晚上,警察把我铐在窗户上铐了一宿。还有一次,我和另两位法轮功学员都被双手铐在南墙根上,挨冻。我们一块背法,是大法的神奇,我的手自然从手铐中出来。

到第七天上,儿子找到了我。这七天,家里没有一点我的音信,大姐、二姐都急病了,亲人们吃了不少苦,四处寻找,儿子睡不着觉,每天开车东奔西跑几百里。第十天,丈夫和儿子接回了我。

“六一零”主任卢代旺和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两次到我家抄家,多次骚扰,直接经济损失两万多元,包括抄走私有物品及现金。

地方警察作恶,都是执行江泽民的密令,他们是江泽民这个罪魁祸首的受害者,不把他们列入被告,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只为他们善恶不分而感到痛心。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是杀害好人的罪魁祸首,是凌驾在中国法律之上的罪魁祸首,是破坏中国法律的罪犯。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