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好青春在冤狱中度过 哈尔滨外科医生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5年06月21日】

哈尔滨市今年四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力壮,原是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外科主治医生,一位在当今社会难得的好医生,只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和为法轮功和平上访,却遭多次非法关押、抄家,二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经受了各种酷刑折磨,精神、肉体遭受了巨大的创痛,大好青春有六年半是非法囚禁中度过的。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李力壮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恶首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江泽民滥用职权践踏宪法和法律制造民族浩劫的所有罪行,并依法恢复控告人的工作,补发十五年来的合法所得并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李力壮一九九五年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同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健康,通过修炼明白了人为什么有病?也明白了怎样做一个高尚的人!提升人的道德品质对自身及人类有多么重要等许许多多。从此他自觉按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原则做人做事,工作中尽职负责,任劳任怨,在努力提高医术水平的同时,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别人;患者给红包从来不收,还主动帮助别人不求回报;他毕业一两年的时候,有位农村患者经济困难,没钱配血做手术,为不耽误治疗,他无偿拿出一千多元为患者配血做手术,而他当时每月工资只有三百多元,这事后来医院领导、职工知道了都感到很敬佩。

他曾经是父母的骄傲与希望的寄托啊!多年的非法囚禁和迫害,原本英俊年轻的他现在头发花白,经济窘迫,父母为他以后的生活一筹莫展,经常唉声叹气。母亲难以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多次悲痛的晕倒。

李力壮在控告状中讲述了自己和平上访的原因:“当年二十七岁的我风华正茂,正准备继续攻读在职骨外科硕士学位(考试通过,学费都已经交了),用自己一身所学努力回报社会的时候,灾难降临了,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违反宪法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善良群众的残酷迫害,我的工作、生活从此不再宁静,父亲来到我工作单位整天看着我,单位领导多次找谈话,要我放弃信仰,各种压力随之而来。那时媒体、电台报纸铺天盖地的打压,后来还制作了天安门自焚等污蔑法轮功的报导,我是外科医生,气管切开手术我做过,切开以后漏气没有气流冲击声带是不能正常发音的,更不可能声音正常的唱歌,看焦点访谈中‘自焚’的小姑娘刘思影,全身裹着纱布,做完气管切开手术接受采访时,竟然能声音清脆的说话唱歌,这不符合医学常识啊!”

李力壮在劳教所和监狱遭受到酷刑折磨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从另一方面也折射出迫害的残酷,他曾遭到上背铐、辱骂毒打、电棍电击、坐铁椅子、剥夺睡眠、冷水冻、长时间关小号、性暴力及“约束带”等许多酷刑都是令人发指的。

以下是他在刑事控告状中所写的遭酷刑经历:

我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下旬被哈尔滨香坊分局警察绑架,在派出所遭到毒打,上背铐,手麻了好几个月,后被关到香坊看守所,遭坐铁椅子酷刑折磨约一周(参与迫害的警察名字记不住了),不让睡觉,一合眼就会遭到犯罪嫌疑人毒打,被狠毒的用脚踹头撞墙,用拳头打,脸肿起来都变形了,眼睛只剩了一条缝,腿部严重水肿增粗,后被非法批二年劳教送到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我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遭到当时的所长石昌敬带头吊铐、电棍电击、毒打、坐铁椅子、关小号迫害约二个月,在一次劳教人员会议上我揭露了迫害信仰者的非法性及殴打虐待法轮功学员是执法犯法,石昌敬当时是所长觉得丢了面子,后来石昌敬与三队队长王占起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指使干警胁迫引诱(以减刑为条件)被监管人作伪证说我是绝食的组织者(做伪证的劳教人员有彭瑞滨、刘滨等),随后我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日遭非法批捕,非法劳教没结束又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太平区看守所,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以哈滨检刑诉(2002)8号起诉书非法向哈尔滨市太平区法院提起公诉。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我被哈尔滨市太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2002太刑初字第455号),当时审判长是李小京,人民陪审员是刘安茁和蔡巍,公诉人是滨江检察院检察员吴军。后又被送到哈尔滨新建监狱,在新建监狱集训队遭到犯人头的殴打,他们用直径约二~三厘米、一米多长的白色硬塑料管子(他们叫小白龙)抽打,打到头上、身上特别疼!数月后因为我和几位功友“没转化”(新建监狱怕影响“政绩”)又被转到大庆监狱。

在大庆监狱一监区,受当时的副监狱长姜树臣指使,一监区监区长张国良、副监区长叶文辉的默认和授意下,遭到犯人王欢庆等人的惨无人道的折磨,毒打。当时是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到二零零四年初,东北的天气很冷,当时有零下二十摄氏度,犯人们把我扒光衣服拖到厕所,打开窗户吹冷风冻,再把一个高约1.2米,直径0.9米的大塑料桶中灌满凉水,四、五个犯人把我扔到凉水桶里,一冻就是半个多小时,同时用水管子不断往头上浇凉水并按我蹲下,我不蹲下,他们就强行把我按到凉水里蹲下、再把我整个头部按到凉水里浸,用力往下拽小便,用狠劲捏睾丸(后遗疼痛约十年),反复浸、打、“数肋巴”,还不停的威胁“还说不说法轮大法好了?”

我不配合他们,他们就把脏抹布用力塞到我嘴里,我几乎被塞的背过气去。他们看到要不行了,才把冻得抖成一团的我拖出水桶,由二名犯人架着赤身裸体在大厅里遛,待缓过来一些,再把我扔到凉水桶里去,反复折磨;犯人用冒着水的黑色胶皮粗水管子(直径有三~四厘米)插入我肛门里放水,接着再用牙刷插,毫无人性,而犯人王欢庆等却哈哈大笑,口出污言秽语,并威胁说给我准备他的大便要我吃,不吃就灌下去;犯人郑祖坤等人用过去监狱中用的“推”、“掰”、“划船”等残 忍手段折磨我,目的是让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逼迫我写谩骂法轮功创始人的话。

我不只一次向副监区长叶文辉及其他干警反映被折磨迫害的情况,可得到的答复是:“我也不能二十四小时陪着你”或“我们说了也不算”等等。我的右眼巩膜被打出一个大约0.3cm×0.5cm大小的出血瘀斑,约二个月才下去。在这期间赶上省司法局来监狱检查,监区狱警把我提前藏到厂区鸡舍里,我不同意,他们把我藏到另一间房子里,直到检查的走了,才让我回监舍。那段时间监狱怕丑事败露,剥夺我的会见权,连续三~四个月不让家里人见到我。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我被王欢庆等人疯狂毒打,我感到右侧胸部剧烈疼痛并有骨擦音,到大庆监狱医院拍片子证实胸部右侧第三根肋骨骨折(当时拍胸部X光片并作出诊断的狱医名叫王海澄,片子当时我也看了证实诊断正确)、同时左侧额头被打出血、腰部软组织损伤、左眼后遗数块阴影在眼前晃动,我要上告他们,从此对我的酷刑折磨才收敛。

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我在公共汽车上给一位年轻人讲述了央视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原委和法轮功真相,再次被哈尔滨学府路一派出所绑架,当日被送到南岗分局看守所。遭到办案人樊祥瑞和韩秀文的殴打辱骂,随后被抄家,抄走我个人书籍《转法轮》一本,至今未归还。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哈劳教南 字[2008]第六十七号),再次被劫持到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期间在五队我遭到电棍电击、强迫超时做奴工,中午没有午休,晚上经常加班到八、九点钟。

我还遭受一种酷刑:先把我铐到铁椅子上,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感到很恐怖,然后把我连铁椅子一起抬到一个小黑屋里,用一种细绳子,警察说是“约束带”,把我长时间捆绑在铁椅子上,怎么姿势痛苦怎么捆,晚上闭上眼睛经常会挨打,长时间捆绑,几乎痛不欲生!每过一分如过一年!可是还没有勒痕,不过血了再稍微松一松,然后再捆紧……有两个警察晚上值班就开始折磨我,嘴被缠上胶带,套塑料袋闷、用烟熏……各种阴毒手段变着法儿的折磨,酷刑折磨与我的痛苦成了他们取乐的方式!这样反复折磨了大约八天,目的是不许炼功和接受做超时奴役,期间限制饮食、限制上厕所,憋得都不行了,犯人和警察知道了象没知道一样,良知人性皆无。

以下是李力壮所遭受的经济迫害事实:

从二零零一年初我被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单方面停发工资至今达十五年之久,拖欠工资合计约四十一万元,因没有经济来源,我多次到单位找院领导要求恢复工作和补发工资,单位一直拖着不给解决,二零零零年被迫害前我已晋级骨外科主治医师,可直到现在主治医生证也没发到手中,执业医师证至今也没给注册使我无法正常从事医疗方面的工作,该回报父母的时候却经济窘迫,本是事业有成回报患者和社会的时候,却在经济迫害之下曾到早市摆摊卖衣服艰难的维持生活。

在李力壮被非法囚禁期间,年迈的父母顶着来自各方的压力,几乎每月往返于劳教所和监狱,为他背送食物、生活用品去看望他,怕他挨打,怕他挨饿,精神承受已超过极限,父亲因此得了抑郁症,很长时间才治好,后来因为长期精神压力过大,每次背送东西过重,又添了腰椎病,现在仍后遗腿疼和抽筋,可他们内心的苦又向谁说呢?二零零零年李力壮和平上访遭到绑架以来,他母亲原来一百五十多斤的体重,数月之内降到一百一十多斤,食不甘味,多少个年节都是流着眼泪度过的;晚上经常失眠,安眠药吃的量越来越大,头发迅速变白,后又得了高血压,迫害的阴影,骨肉分离的悲痛……

这么多年他与家庭所遭受的迫害是痛彻心肺的,肉体精神上的伤害,青春的流逝是难以弥补的,这一切苦难灾难的罪魁祸首就是江泽民。这场空前浩劫制造了无数冤案与人间悲剧!李力壮与他父母家庭的不幸遭遇也只是这无数悲剧中的冰山一角!

李力壮在刑事控告状中指出,江泽民对他涉嫌犯下了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强迫劳动罪、侮辱罪、诽谤罪、故意伤害罪等;江泽民不仅违犯了多部中国的法律,也同样违犯了国际法,依照国际法江泽民同时犯下了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因此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请求,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被控告人江泽民的刑事责任,还社会以公平,还百姓以公正,为民除害,伸张正义。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