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科大学副教授唐旭珍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5年07月03日】

近日,四川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病理解剖教研室细胞学副教授、七十六岁的唐旭珍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唐旭珍说:我遭到江泽民的严重迫害,被非法关押十次,三进洗脑班,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判刑三年半。迫害十六年,关押狱中,有六年没在家中过年;长期被跟踪、监视,我的家人、家庭遭受的伤害难以言诉。

唐旭珍请求最高检察院、法院对罪犯江泽民立案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审公判,将其绳之以法。

附:控告事实和理由

一、修大法绝症痊愈

我是四川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病理解剖教研室细胞学副教授。我一直体弱多病,患霉菌性胃炎、肝炎、胆囊炎、肾盂炎等,十多种疾病缠身,虽身处大医院,医疗条件好,但药物治疗疗效甚微。一九九六年我又不幸得了鼻咽癌。鼻血日渐增多,进食呛得难受,吞咽困难。众所周知,癌症就是药医不好的绝症。我的专业告诉我,我生命面临绝境。正在这痛苦不堪、患绝症的危急之时,一九九六年四月初我有缘得法修炼了法轮功。炼功第三天大便出六百毫升陈旧性血液,鼻内血(丝)都没有了,癌症的症状消失了。不久,其它疾病也在不知不觉中不翼而飞了。

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人,我的道德水平提高了,处处为他人着想,为了远处的病人得到检验结果,常常加班干活,不为名,不计报。原本心胸狭窄的我变得宽宏大量了,变得更加善良、更加真诚了。我的工作卓有成效,我的检验结果精准,退休了单位还聘请我上班,单位的专家、权威、普通医务人员、病人都很信任我。

一人炼功全家受益。骨瘦如柴的丈夫变得白胖了,身体原有肺结核、顽固的皮肤病、带乙肝病毒,这些难以治愈的病,也在正法修炼的能量场中痊愈了。患同样病的人中,只有他一个人好了。

我是一个无神论的实证科学者,我被大法超常与神奇震撼了,我认识到,除我们现在认识到的实证科学外,宇宙间还有更高的科学,值得我们去探索、实践。

二、多次关押

大法功效神奇,“真善忍”的巨大威力吸引了大量民众,在短短的七年,修炼人就达上亿。江泽民出于嫉妒利用它手中的权力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

江泽民操控国家宣传机器力尽造谣之能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大肆迫害大法弟子,邪劲十足,大有“三个月踏平法轮功”之势。他下达“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性的迫害政策,致使千百万法轮功学员极其家庭、亲人、朋友深受其害,我遭迫害,我的孩子被株连调离偏远地方工作。大量公检法司人员、部队、武警官兵被欺骗,被绑架参与了这场迫害,跟着江泽民犯下迫害的大罪。

我是中国公民,《宪法》赋予公民有向国家各级机关反映真实情况,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我依法进京上访,为的是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证实“法轮大法好,”及早制止迫害。为此遭到一次次关押、三次洗脑、非法劳教、判刑迫害。

1、依法上访被迫害。第一次去北京上访被关押八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我到北京上访,在北京天安门处被警察劫持到丰台球场、门头沟拘留所非法拘禁四天,还勒索伙食费;在四川驻京办非法拘禁两天;被截访回来,在泸州黄荆山拘留所非法关押,第一次上访共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九天。

第二次北京上访被当地关押八个月。第二次上访半途被截访,在黄荆山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再押转三华山看守所关押了八个月。非法关押八个月期间,我们每天被强迫劳动选猪毛。有时从早上干到晚上。发现我们炼功就体罚,用警棒打、戴手铐、脚镣等。有个同修叫徐勇因向我传经文被打得屎尿流,长期戴手铐、脚镣……

2、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底在合江讲真相,在佛荫镇被绑架关押在合江看守所二十六天。期间江阳区国保“六一零”头目林敏和合江公安局姓杨的警察来强制录像、非常凶恶的抓着我的手强行按掌印和指印,野蛮对待我一个老太太,弄得我的手青红紫绿。合江姓杨的警察故意伤害,猛力推我,企图把我摔成重伤。

3、几进玉皇观拘留所。

泸州市玉皇观拘留所我几进几出。判我三年劳教我被关在玉皇观拘留所所外执行。每月自己出五百元生活费。吃臭腌菜,臭不可闻,还有蛆虫,无法下咽。

几个月后,从拘留所出来到洗脑班关了十天。医学院副书记陈文玉要保卫处李连捷打紧急报告,再次把我关进玉皇观拘留所几个月。医学院副书记、保卫处还造谣说,放我回来过年我都不愿意。在玉皇观度过了寒暑。一次我因为炼功打坐遭吊铐的酷刑,双手上举铐在铁门上,脚尖勉强着地,铐了一个多小时。

三、三进洗脑班,还遭劳教迫害

1、张坝、茜草洗脑班

在三华山看守所被关押八个月后,我被劫持到了张坝“六一零”洗脑班继续迫害。在洗脑班,我拒绝接攻击诽谤法轮大法和师父的邪恶宣传,参与迫害的政府人员王永珍就用罚站来体罚我。我正义抵制迫害,站着背诵师父讲的法,王永珍一听就骂:“还在我面前背这些,不准背”。说着就打我一阵耳光,把我的脸打得红肿起来。江阳区“六一零”头目王旭向我单位敲诈一千元生活费。后来从我的工资中扣除。

一个月后,我被转移到茜草洗脑班继续关押。一天我们法轮功学员背诵《论语》,“六一零”以我们“非法聚集”的罪名把我们七、八个人弄到黄金山拘留所非法拘禁。我说,这是你们非法把我们聚到一起的。于是就改变罪名关押了我们十五天,还被敲诈生活费三百三十元。

在茜草洗脑班我们仍然没有人身自由,每天还强迫给我们灌输诬蔑诽谤法轮功的谎言,逼迫我们“转化”,威胁我们不“转化”不放人,每月敲诈生活费一千五百至一千元,然后从我们的工资里抢夺。在精神、经济的高压下,人身自由被非法剥夺,我们的生命处于被坏人的掌控中。于是,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我与一部分法轮功学员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从洗脑班走脱。我被迫流离失所漂泊在外,有家不能回。

流离失所近六个月,即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我被警察绑架,再次关进了三华山看守所。几天后宣布判我三年劳教所外执行。说是所外执行,却没有放我回家,而是拘禁在玉皇观拘留所长达七个月。七个月吃的是臭咸菜,腐臭难闻,还有蛆虫,不能下咽。每月强制交五百元的生活费,按规定劳教人员是不交伙食费的。

2、石堡湾洗脑班

非法劳教在拘留所执行了七个月后,江阳区“六一零”把我劫持到泸州市龙马潭区石堡湾省级“强化洗脑班”非法拘禁、强制洗脑迫害十天。

3、再进石堡湾洗脑班。二零零五年,警察怀疑有人给了我《九评共产党》一书,将我绑架,再次非法关押进石堡湾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

洗脑班监室里专门安插三个人与我同吃同住同睡,对我进行严密监控。一旦我炼功,她们就用脚踢。晚上睡觉,一个姓周的恶人还把脚放在我的身体上压着。这三个人监控还嫌不够,又在室内增加电子监控器,置我于一天二十四小时于没有丝毫自由的高度紧张的高压恐怖中,对我这位在大法中修炼绝处逢生的老人进行身心摧残的残酷折磨。

四、被监控、跟踪,人身自由遭受侵犯

从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至今,公安国安、社区都一直对我进行监视、跟踪,我的人身自由遭受非法侵犯,我与我的家庭长期处于恐怖环境中。有一次我与人一块出街,走到宿舍大门口下坡的地方,就发现有人对着我们摄像,周围没其他人,我追赶过去看个明白,摄像的人跳上车赶快跑了。

大山坪派出所偷拍我的照片,还叫我丈夫去认。

有一次,我打的回家,见宿舍周围布满了小警车、警摩托,警察、社区的人都在等我,说明他们随时掌握我的行踪,随时都可以对我绑架、骚扰。有次我上街正买豆浆,在街上就被突然绑架。

宿舍门口收发室长期监视我的进出。在街上,经常发现每到一处都有人保持一段距离跟着。

电话被监控,窃听。二零零五年约四月我侄儿结婚,兄弟、弟媳邀请我们去成都参加婚宴。成都来电话问:“泸州来好多人噢,我好找住宿”。“六一零”如获至宝,扬言说“他们要上成都上访,说不定还要上北京。”江阳区公安分局动用大量警察将我和部分同修都监控起来,待我们从成都回家才撤离。

到处安装摄像监控。在我住宅对面的树上安装了监控器正对着我的卧室,下一层楼的楼道也安上了,公安租下我对面的住房,安监控器、布置人二十四小时监控,直到二零零九年六月我被抓后他们才退房。我家门口安的监控器也是二零零九年我被抓才拆掉。

五、判刑迫害

1、抄家。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时左右,我回家时发现客厅里有三个陌生人,佛堂和卧室有二人正在抄家,家中只有一个哑巴弟弟在家。我进屋后,一个警察一脚踢开我关上的门。他们抢走我师父法像和师父的大相册两本;还有大法书、师父的讲法录音、录像;笔记本电脑一个、打印机两台,过塑机一台;打印纸、现金等,并将我绑架到大山坪派出所、纳溪泸州市看守所。

2、关押。在看守所我抵制穿看守所犯人的标志服,被警察刘小玲用手铐铐我一周,大热天不准洗澡,腋窝都腐烂,发臭了。国保“六一零”特务唐德荣对外宣称我不配合询问,资料来源闭口不谈。

3、黑审密判。二零一零年大约年底。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对我秘密庭审,没有提前送达起诉书给我,庭审头一天才通知第二天上庭,我没有违法犯罪,不知要告我什么,没有应诉的准备。

审判庭内有审判长、公诉人、五个警察,加上当事人共十人,没有一个旁听者。法院没有按正规程序公开告示,关注此案的亲属、朋友一个也没得到开庭的通知,庭审秘密进行。法庭制造假证人、证词,材料造假,而不准当事人申辩。故意省略了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陈述、自辩的重要环节。

公诉人指控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要求法庭重判。我插话:我是修正法的怎么能利用得了邪教呢?审判长陈强左侧一人问:“谁是正法?”我回答:“当然法轮大法是正法。”陈强叫休庭。没过几天就宣布非法判我三年六个月。泸州江阳区政法委、“六一零”、检察院、法院向外界封锁了我被秘审、黑判的消息。

我递交上诉状,在诉讼书中指出:秘审、秘判不符合法律程序,是在私设公堂;没有当事人说话的机会,当事人还没怎么说话就宣布休庭,非法剥夺当事人的自辩权;所谓的“人民法院”,没有维护人民的权利,是假“人民”之名蒙蔽百姓……看守所管教刘小玲告知,上诉状遗失,不用交了,交了也没用。第二次我又递交上诉,她告诉我已“维持原判。”

我家人四处打听得到我被秘审、黑判的消息。在当局企图秘密劫持下监前,通过非正式渠道,我得以与家人见了一面。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过年前夕,我这位七十岁的高龄老人被送往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迫害。

六、监狱迫害

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刘小玲给我戴上手铐押送我到四川女子监狱。到监狱凡事要打报告,包括大小便,打报告要说自己是罪犯。不准与周围的人说话,轮番洗脑。所谓帮教先由二人增加到五人,分两组轮换进行洗脑。读些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东西给人听,放某某某“转化”影像资料,连大法师父的讲话录像做了手脚都拿出来骗人。

有一次姓黄的狱警叫我发言说“天安门自焚”的问题。我说烧伤是裸露治疗,病房都要严格消毒。正当我揭露自焚真相时,黄立即制止我的发言。

药物迫害。一天我有点反胃,通过全面检查身体没有病,一切正常。但是还是强制打了两针。注射不明药物后注射区域疼痛,身体不适。这是他们所犯的故意伤害罪。

七、经济迫害

从二零零一年国家四个部委发的五十八号文件规定,不能扣发养老金。医学院人事处处长孔晓敏执行江泽民的旨意,将我的养老金大约从二零一零年十月起截断到现在。从每个月的工资条上,月月都呈现的是“扣款三千七百九十七点六十三元。”说明我有合法的养老金,实际上全部被单位扣除,我一分钱都没领到。我们那个级别的人涨工资二百五十元,我的工资条上呈现却没有增加这笔钱。单位的福利没有我的份,单位补发工资、生活补贴,别人得几千,我一分也没有。省里高教局拨钱给医学院职工每人都有,而我没有。二零一五年新发医疗卡,医学院人事处处长孔小敏指令相关部门不造我的医疗卡。我为医疗事业贡献了一辈子,现在我没有医疗卡,没有医疗费。

所有相关人员对此事的理由是:共产党的钱,不能拿给反对共产党的人。我说,钱是人民创造的,我劳动奉献挣来的辛苦钱,我得到的仅是百分之三;我修“真善忍”,没有反对它,是它迫害民众把自己搞垮的。

强摊截访费。二零零一年去北京上访,医学院保卫处处长吕某某、余某某,他俩来截访的一切费用全都算在我头上,还罚款一千五百九十七元,三个月从工资中扣完。

我被迫流离失所期间,公安寻人的费用每月扣一千五百多,三个月扣完。江泽民迫害我,强制洗脑三次、非法拘留十次(行政拘留五次,刑事拘留五次),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还被剥夺养老金,至今我没有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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