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接连被迫害 大庆金庙庆状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5年07月30日】

近日,黑龙江大庆市法轮功学员金庙庆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要求检察院侦查立案,将罪恶累累的江泽民绳之以法。

金庙庆,是大庆创业集团萨南实业有限公司北大吊车修理厂退休职工,妻子宋丽原是大庆石油管理局电力集团退休职工,女儿金薇是大庆油田公司采油六厂一矿职工,一家三口于一九九七年先后开始修炼大法,并获得了身心健康。正当他们沉浸于修炼的幸福中时,江泽民掀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

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二年,金庙庆的家庭连续被骚扰迫害,夫妇被多次勒索钱财,四次被非法抄家。金庙庆自己经历了三年非法刑期,一年半非法劳教,三次非法拘禁;其妻宋丽经历了三年非法刑期,五次非法拘禁;其女儿金薇在向公安局索要父母的过程中,也受到警察骚扰逼供,被非法拘留过十五天。

金庙庆在控诉书中说:“我要控告江泽民,我不希望我家的悲剧再在这个世界上上演,我希望世人能够了解真实的法轮功,并能够象我们被迫害前一样,享受到法轮大法的美好。”

修炼大法使全家快乐

一九九七年,我和妻子宋丽、女儿金薇相继喜得法轮大法。我原来身体很不好,有多种疾病,头痛、肺结核、神经官能症、肝硬化,腰椎第四、五节都是黑的,腰弯下就直不起来,直起来就弯不下,两条腿还有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痛不可言;我妻子宋丽因为知道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可以强身健体的好功法,因此开始了修炼;我女儿金薇身体也不好,患有鼻窦炎和咽炎,读高二时又得了病毒性心肌炎,经常感冒,情绪总是低落、忧郁,感受不到生活的快乐。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和我女儿的病都好了,我妻子宋丽也一直保持了身体的良好状态,我们真正感受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快乐。

修炼法轮功之前,我是个脾气暴躁、自私自利的人,在单位,经常和别人打架,做事也尽是想着损人利己,学炼法轮功后,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求自己按照法轮功“真、善、忍”法理做事,忍让、宽容,不再与人争强斗胜,遇事能为他人着想,损人利己、占小便宜的事再也不做了。

多年的修炼使我懂得,大法教人重德向善,还能强身健体,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从中受益,因此,我经常把大法真相讲给他人。我妻子宋丽学炼法轮大法后,知道了应该怎样做人,变得宽厚、善良,心性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我女儿修炼大法后,也有了很大变化,过去她是个很忧郁的人,处事态度悲观,总是看不到希望。在修炼中,她逐渐学会了理解他人、善待他人、包容他人,从自己的心开始改变,凡事不论怎样,先检查自己哪里做错了。

在大学时,同宿舍的一位同学偷了大家的钱和物品,被发现后报告了班主任老师,金薇给这位同学写了一封长信,没有一丝的埋怨,真心的告诉她善恶有报的道理,劝她改正自新,不要再害人害己,这一举动得到了班主任老师和同宿舍同学的一致称赞。女儿事后和她妈妈说,开始的时候也恨过她,甚至骂过她,但后来想到了师父的法,想到自己是个修炼的人,不应与常人一样,因此,她就满怀善念的给同学写了信。

修炼让我们获得了无病一身轻的快乐,也让我们的道德日益升华。无论身在何处,我们心中都会牢记自己是法轮大法修炼者,要按着大法“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为人、做事先想到别人。

我、妻子、女儿接连被绑架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七日,我妻子宋丽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回大庆,在大庆市红岗区拘留所非法拘禁了十五天,还被其当时所在单位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二厂服务大队一队罚了一千元钱;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我和妻子宋丽参加大庆石油管理局门前集体炼功,被大庆胜利派出所警察于长军、刘延庆等绑架,我被送到大庆市红岗区看守所非法拘禁了十八天,其间,被浇过八桶冷水,几乎窒息;妻子宋丽被送到大庆市肇源县看守所非法拘禁了五十多天,同年八月十三日才被放回家,还因此被单位扣发了一年工资。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我去北京上访,被天安门前的警察抓住后拳打脚踢,送到大兴县一个派出所非法拘禁了二十个小时,后大庆驻北京办事处通知我单位到北京接我。回到大庆后,我又被大庆胜利派出所警察于长军送到大庆市红岗区看守所非法拘禁了四十五天,其间,经常遭到犯人的打骂。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我被大庆驻京办事处勒索了一千三百元钱,后来又通过大庆创业集团萨南实业有限公司北大吊车修理厂厂长魏秀林之手勒索了我七千五百元钱,据说,这部分钱包括去北京接我的人的飞机票钱、住宿费用和对我的罚款。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我妻子宋丽在发真相资料时遭恶意举报,被绑架到大庆市红岗区公安分局,之后将她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拘禁了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我在讲真相时被人举报,大庆市胜利派出所警察对我家进行了非法查抄,劫走了部分大法书籍,大庆市万宝乡公安分局警察对我进行刑讯逼供,拳打脚踢,折磨了我半个小时,之后,把我送到红岗区看守所非法拘禁了一个半月,又把我非法劳教二年,送到大庆市劳教所,一年半后,即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日,我回到家中。在看守所期间,被浇过五桶冷水;在劳教所期间被关过一个月小号,并被强制要求做无工资建筑劳动。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大庆市八百垧公安分局副局长于长军带领八名警察到我家撬门入室,翻遍所有物品,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台式电脑、四十八本大法书、一套讲法录像带、二台打印机,以及mp3和电子书等,又把我们一家三口绑架到八百垧公安分局,警察把我女儿金薇的眼镜打掉,并把我妻子宋丽绑在铁椅子上折磨。我被送到大庆市独立屯拘留所,之后被判三年非法刑期,关进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期间遭受过罚站,并被强制每天从早晨二点半至晚上九点半干无工资体力劳动;我妻子宋丽被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拘禁,之后被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非法关押了二年零四个月,其间,被强制干无工资手工编织劳动;我女儿金薇被单位取保后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我女儿金薇因为我和妻子的被非法抓捕,向大庆市八百垧公安分局申诉,该分局时任局长李大明指使隶属于八百垧分局管辖的大庆图强派出所的警察到其单位把金薇强行带走,在派出所,金薇被警察踢打,警察刘延庆又将金薇的舅妈、老姨等直系亲属叫到派出所,当晚金薇被扣留在派出所,派出所以开恩的名义让金薇的舅妈和老姨一起留在了派出所。次日金薇被警察刘延庆戴上手铐,送到了大庆市独立屯拘留所,非法拘禁了十五天,大庆市八百垧公安分局为此还罚了金薇一千元钱。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我在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时被大庆国保大队警察冯海波伙同东湖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非法对我家进行查抄,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我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后,取保候审;我妻子宋丽也因此受到牵连,在抄家时,被警察一同绑架,非法拘禁一天后,交了一万元钱取保候审。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下午,我和妻子宋丽接到东湖公安分局警察张广鹏电话,让次日去公安分局签字,并要求我们夫妻同去,声称结束取保候审、退回一万元押金。第二天,我去单位上班,妻子宋丽由她妹妹陪着去了分局,分局没给办取消取保的手续,说必须我们夫妻二人同时签字才行;警察又到家里,要求我们夫妻一起跟他们去分局签字,结果,到了分局,我们就被宣布分别劳教一年。我被送到绥化劳教所,妻子宋丽被送到哈尔滨戒毒所,我们都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拒收,才躲过了这一次迫害。

二零一四年,我妻子宋丽在病痛中离世,她是带着遗憾走的。炼法轮功可以祛病健身,而且短期内就可以见到明显的效果,这是在一九九八年时,由国家体系委托广东省体委调查的结果,我们一家三口也曾经亲身见证了这一点。李洪志师父在《洪吟》“实修”中写到:“学法得法 比学比修 事事对照 做到是修 ”,修炼人只有实修才能达到修炼者无病的状态,而长达十几年的迫害,使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失去了比学比修的环境,也使成千上万个和我们一样的家庭饱受了迫害的摧残,十几年来,“提心吊胆”、“妻离子散”,已经成了我们家庭生活的常态,在这样的常态下,我妻子宋丽已经无法静心修炼,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偶尔的交流都已经成了她的奢望,在惊悸中,她的心变得越来越烦乱,身体状况也随之越来越差,最终,抱着遗憾离世。

我要控告江泽民,我希望停止这场迫害,让世人能够了解真实的法轮功,享受到法轮大法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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