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冤狱累计近十年 珠海退休干部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5年08月03日】

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十六年来,珠海市斗门县农业局七十六岁退休干部赵娟娟,被非法劳教一年;被关精神病院三个多月;被非法拘禁强制洗脑一次(一年);被非法判刑两次共八年半;总计被非法抄家七次;退休金被停发近十年。

长期的残酷折磨使她的身体遭受了严重损害,双眼几乎失明。近期,赵娟娟老太太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提请最高检察院依法对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立即停止对法轮大法及所有大法修炼者的关押和迫害,撤销对控告人的非法监控、骚扰及出入境限制,恢复退休职工应有的福利待遇,并赔偿这些年由于被迫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百万元。

下面是赵娟娟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我是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局退休干部,是一九六五年到新成立的斗门县,从筹建、成立、工作到退休都在农业局。我一直身体不好,女性所有的疾病我几乎都沾过,曾瘫痪过两次。一九九四年退休时医院判定:腹部要全宫切除;背部要割神经瘤。就这样我几十年都是在病痛的折磨中痛苦地熬度着人生。一九九六年七月万分幸运地遇到了法轮功,开始不理解,抱着祛病健身的目的入门。通过学法炼功,很快就达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精神状态也有很大好转。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修心性、做好人,不断提高道德水准。一九九八年大洪水期间,平时生活极其节俭的我,却成了全县捐款最高的人(电视公布),当时很多人都不理解,其实就是因为修炼了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的缘故。

可是就是这么好的功法,江泽民却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忌之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众多的法轮功修炼者承受着巨大的肉体和精神折磨。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統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十六年来,我被非法劳教一次(一年);被送精神病院一次(三个多月);被非法拘禁洗脑“学习”一次(一年);被非法判刑两次(一次三年;一次五年零五个月);总计被抄家七次、被非法迫害十一次,受尽痛苦。

长期的残酷折磨使身体遭受了严重损害,特别是双眼几乎失明,给生活带来无尽烦恼。经济上的迫害也非常严重,二零零六年二月,单位一个电话通知,几十年辛苦付出而应得的退休金就停发了,至今已长达九年零七个月;二零零四年六月,在广州被绑架,非法搜走八千五百多元,至今未归还。

在这十多年的迫害中,我被非法关押迫害十一次,下面是简要的情况:

第一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抱着帮助政府了解法轮功的心,与女儿去北京,在广州火车站被截。回斗门后被非法关押十七天,期间公安找我二次,迫我放弃修炼不成功。

第二次,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晚八点,在街上遇到谭卫华,说去看看曾青(一年不见),我也去了,谁知公安政保科科长刘汝培纠集两个派出所十几人,两台面包车,多辆摩托车包围曾家,把我们抓了,一纸“扰乱社会治安”又被关十七天,不签名就扣着拉走。这次还抄了各人的家,抄我家时,女儿哭着抱住经书不放,恶人竟连她也带走一同关押。

我女儿原是井岸第四小学的英语教师,是个非常善良纯真的人,当局的迫害导致她失去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晚八时,姓莫的警察带了七个男女警上门非法抄家,说女儿拿了包东西回家,他们翻了三个多小时,毫无所获,硬是将女儿抬走,声称“协助调查”,把她扣在派出所的铁门上直到天亮,第二天中午还不给饭吃,下午非法关入看守所。一个月后,一帮人(610、派出所、教育局、学校)到看守所宣布将她“开除公职,劳教二年”,劳教决定书谎称“在其住处搜到大量大法书刊和音像制品”,但在公开场合宣布她是“自动辞职”,还炮制彩色的小册子造谣,发给老师进行毒害。

第三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晚上,派出所、居委会一行六人(带队的叫莫仔),上门骗说领导要找我“谈话”,又非法把我关在收容站九天(共绑架了九位法轮功学员,据说是江泽民去澳门参加回归庆典),后来我被迫流离失所。不法人员疯狂的到处找我,曾八次到广州企图抓捕,干扰我所有的亲戚朋友(单是我姐家就干扰三次),找到侄儿的单位,盘问无结果,还威胁说“不要对人说我们来过”。为了抓我,要女儿带着吴泽波(国安)等人逐个亲戚家“找”。

第四次因讲真相被抓,在看守所日夜非法“提审”无数次也得不到他们想要的,在第九十七天将我转到精神病院迫害。据说那里曾发生过男吸毒犯打女法轮功学员的事(有个男吸毒犯还炫耀自己,怎样用铁棍暴打女学员),那里的医生、工作人员的口头禅是,“这里死人就当死只蚂蚁,开个死亡证,抬走就完事了”。杀人不见血,给精神病人打针“七日搞定”,我在大仓,关押人数多则六、七十人,少则四、五十人,精神病人约占一半,其余是所谓的“盲流”,“三无人员”,捡垃圾的,乞丐……各类人都有,大的六、七十岁,小的两岁多。据说什么敏感时期下指标,每个警察要抓六个,每个保释金六百元,叫“创收”(有个警员抓不够,求同伴让“指标”)。仓头和十个随从均是吸毒的,横行霸道,每个新进来的都要被她们打一场,叫“开功”,所有钱、物被强行搜刮(我托人买的内衣、毛巾、牙刷等也被没收)。由于人多,医院那种床(已坏的)要睡2 — 4个人,其余全睡地上,早上起来到处见大小便,有段时间我全身长疥疮,有次拉肚子二十来天),吃的经常是烂的菜叶、萝卜皮(苗、节或黑心萝卜),椰菜老叶,甚至是其它(上等房)病人吃剩倒在垃圾桶的残羹(仓头亲眼见)。后期听一护士讲,有几个人出去后回头想保释我,但不准。

第五次,是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一日在广州讲真相被抓,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一月底出来。

第六次,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在广州海珠区出租屋附近,被绑架,我出街买日用品,走到万华花苑,突然两个女便衣跑来,抓住我的双臂,说有事谈,要我上车,即时一辆开着门的面包车来到跟前。我不从,车上又下来两个男的,四个年轻人硬将我塞上车,双手铐在背后,头用黑布蒙住,到一个单位换了台车直奔拱北,被拖入一房间,四男一女连夜非法“审讯”,所言除荒唐下流外,就是十足的无赖。

直到第二天中午近十二点,又蒙住眼送去民富洗脑班,拖上二楼,关在房间,这次非法关了十一个半月。到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企图转去三水(省)洗脑班,体检不收,四月二十九日才放回家。

第七次,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日,我女儿因送了三个护身符给学生,有个学生追着想多要一个给妹妹,被校长周长旺碰见,报告610,不到一小时,五六个壮男气势汹汹的到学校,将女儿捆绑拖走,同一天下午,吴泽波带人上门抓人,五个人将我抬走。另一帮人非法抄家,事后610奖给学校五百元,而我母女俩则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接判决那天,我不签名也不要,有个管教拿来看,说“离谱,抢劫汽车也只判一年半,你这样却判三年。”判决书上都是重复“莫须有”的东西。送广州女监,体检后不收,当晚回到看守所,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改为“监外执行”。

第八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午一点多,在楼梯被绑架,一群年轻人围住,抢我手中的门匙、雨伞,说我拿着危险。抬到派出所,到晚上六点多,吴泽波来说,可以走了。

第九次是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非法抄家之后,一月十八日上午九点,我去银行回来,在楼下被非法绑架,送去井岸看守所、珠海二所都拒收,又送去市人民医院检查,回二所还是不收,折腾到下午五点多才放回家。过了几天又发来所谓“监视居住”的通知。楼下经常有蹲坑的,每逢所谓敏感日,节假日(连清明、重阳都算上),更是上门干扰。关住房门就拿椅子站高,从门顶的千秋窗往里看。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以奥运为借口,又开始全日监控。由于八月三日买菜时,跟踪人失了目标,马上如临大敌,政法委书记、派出所、区610、单位领导轮番上门质询,电话不断,直到我回家。

第十次,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上午七点半,在居所楼下,又被非法绑架,两个男青年抓住双臂,四个人抢我手中的雨伞,还说拿着危险。车很快驶来,我高喊着“法轮大法好”,被拽上车,车到珠海唐家龙门酒店(同楼还关有珠海三位学员)。三个转去三水洗脑班,我被非法关到区府招待所旧楼(3号楼306房),房门只能在外面开,门外二十四小时有人把守,锁住我与包夹二人,到九月十九日下午三点多放人,共关四十五天。

第十一次,二零零九年九月,我因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并很快就被斗门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零五个月,这是我第十一次被迫害。其后,被送往广东省女子监狱,在里面,遭受了包夹监控,不让睡觉等迫害。

十六年的迫害使我深深认识到,江泽民为了一己私心,胁迫全国人民、特别是公检法人员泯灭良知、残酷非法迫害法轮功,使众多的民众对法轮功犯罪,其罪魁祸首是江泽民,只有将这个首恶绳之以法,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这场中华民族的大灾难,才能解脱中国的绝大多数民众、包括我自己、也包括所有被江泽民挟持参与执行迫害政策的公检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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