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七年冤狱 湖北谷城县李明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5年08月04日】

湖北省谷城县城关镇现年四十五岁的李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严重的胃病好了,认真工作,给工厂带来了良好的效益。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被绑架、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四年在监狱期间控告江泽民,遭狱警折磨。近期,李明再次控告江泽民。

李明在控告状中说:“检察院办案人员方绍富、薛艳波对我进行非法指控,逼我放弃信仰,让我认罪写三书(揭批书,悔过书,决裂书),配合他们,可免于起诉。他们说,如果你不配合就准备去‘三改’,我问什么是‘三改’,他们说你将被判重刑劳改,妻子也因此会改嫁,儿子会被改姓,我说你们这是迫害,他们说这是上面决定的。后来……非法判刑我七年。”

“二零零四年六月份,我给监区警察讲真相,警察很同情,希望我依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请他帮忙找来了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书籍,看后,我写控告书,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控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所犯下的罪行。控告书当众交到二监区教导员齐剑雄,之后监狱取消了家人对我的探视权,我不服,找到中队指导员匡敏,他叫来七、八个身强力壮的犯人殴打我之后,强行抬到禁闭室扒下我的衣服,毒打后又戴上脚镣,双手背到后面铐上手铐,投入到小号……”

下面是李明在控告状中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一、修炼大法获得新生

本人多年外出南方打工,长期奔波与辛劳,患上严重的胃病,胃部三分之二糜烂,经常疼痛,严重时吐很多血,西医中医偏方,多方医治不见好转,身体虚弱到连上楼都困难,家中两位老人和一个四、五岁的孩子,上有老下有小,经济条件有限,看病都快看不起了,家庭压力大。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份得到法轮功书籍《转法轮》,开始学炼,到一九九八年五月份胃部疼痛完全消失,整个身体恢复健康,精神饱满,红光满面,身体康复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妻子在深圳打工,听说这么快病全好了,根本不相信,在电话中说,如果真的好了,就出来打工,让她看看。一九九八年八月份我到深圳,妻子见到我后,信了。她当时在一家工厂看显微镜,时间长了,患上了颈椎病,当时也看了书学了功,颈椎病也好了。随后我在深圳公明镇金鼎宝五金厂找到一份工作,做样品开发模具制造。

学炼法轮功后,真善忍的理念使我世界观发生改变,我明白修炼必须从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开始,观念的改变也反应在我的工作和生活中,工作中我认真负责,接到图纸开始打样品,样品送到欧美日客户手中,客户看到样品后直接下订单,这在公司以前是少有的,以往很多时候样品是经过多次反复后才能定下来。订单下来后,我开始制作模具,模具到生产车间试用,员工反应好用,工作效率高。

同事们看到我出色的表现,也纷纷主动学炼法轮功,他们的改变也很大,给工厂带来了良好的效益,订单大量增加,海关标准货柜出口成倍增长,这期间台商老板又重新购买地盘扩建工厂。

二、讲真话被枉判七年

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开始后,二零零零年深圳公安局通告:举报一个法轮功,奖励三千.老板知道我炼功,没有为难我,让我把书藏好。年底我离开这家厂,老板和其弟弟诚恳挽留,见我执意要走,要了我家的电话号码,叮嘱以后要再来深圳一定要先到他这儿。

法轮大法是正法,让修炼者做好人,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正是因为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错误的发动对法轮功大规模的残酷的迫害,在不公正的对待下,我制作讲清法轮功真相、揭露迫害的传单,也是为真理和信仰自由站出来说真话。

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我和本地一法轮功学员一起散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构陷,把我们俩人送到谷城县派出所,当天公安局一科警察陈启书、潘凌、周建伟、本村会计胡德仁到我家非法抢走大法书籍二十八本,油印机一台、还有师父的法像也被抢走了。

非法关押期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察钟富全、柳正海对我用刑毒打,戴上二、三十斤的铁镣,指使犯人让我在地上来回拖走,遇到烈日正午,值班警察让我在看守所院内戴上铁镣来回拖走、暴晒,两脚脖都磨出了血,看守所警察徐正春等对我过堂,让犯人把我按在地下,用长厚木板连续不断的猛打我的臀部,臀部被打的红肿出血,不能坐卧,只能趴着睡觉。还对我采用文革式的游街,在县一中一千多学生面前批斗。

检察院办案人员方绍富、薛艳波对我进行非法指控,逼我放弃信仰,让我认罪写三书(揭批书,悔过书,决裂书),配合他们,可免于起诉。他们说,如果你不配合就准备去“三改”,我问什么是“三改”,他们说你将被判重刑劳改,妻子也因此会改嫁,儿子会被改姓,我说你们这是迫害,他们说这是上面决定的。后来他们又到我家把我父亲、姨姐和儿子叫到看守所配合他们强逼我放弃信仰,亲人们跪在地上哭成一团,我坚持信仰。随后县法院审判长颜德勇、审判员鲍志敏、代理审判员钱明富、书记员石国艳对我进行非法庭审,我不服上诉到襄阳市中院,中院维持原判非法判刑我七年。

二零零二年,我被送到湖北武汉汉阳区琴断口监狱,先到入监队,一何姓教导员找我谈话,他说到这里你要认罪,我说我没有罪,他就叫来犯人王维等人把我带到小号内用棍棒、小板凳进行毒打,全身打的青紫,并罚我做苦役,规定我每次用餐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到时吃不完就把饭倒掉,还让我抄写三书,拒绝就毒打。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我被分到监狱二监区十一分监区,队长陈刚、指导员任家有找到我说你在入监队抄写的三书没过关,政委邓开亮、副政委胡茂华让重新写,我拒绝并写声明:强迫我写的一切不利于法轮大法的言论作废。他们就罚我出窑(给武汉钢铁公司烧制的高温耐火砖),窑车温度高灰尘大,手脚经常被烫的起泡出血,严重迫害时早上四点多钟开始干活,到晚上十点钟才回监室。

二零零三年九月底,监狱政委胡茂华等组织召开诽谤法轮功大会,他们在台上诽谤大法师父、诽谤大法,坐在我旁边的法轮功学员韩善和举手站起来说:你们讲得不对,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带头鼓掌,在座的法轮功学员都跟着鼓掌并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监狱武警冲进来,把法轮功学员韩善和带走。回到监室后,我在衣服后背写法轮大法好,法轮功不是某某教,犯人发现后报告给值班警察,一会儿来了很多特警,把我抬到禁闭室,强行扒下衣服,对我用刑毒打……在禁闭室关了二十多天。

二零零四年六月份,我给监区警察讲真相,警察很同情,希望我依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请他帮忙找来了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书籍,看后,我写控告书,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控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所犯下的罪行。控告书当众交到二监区教导员齐剑雄,之后监狱取消了家人对我的探视权,我不服,找到中队指导员匡敏,他叫来七、八个身强力壮的犯人殴打我之后,强行抬到禁闭室扒下我的衣服,毒打后又戴上脚镣,双手背到后面铐上手铐,投入到小号。

小号墙壁四周粘满了海绵,墙角有个抽水便池,洗漱洗碗大小便都在一起,我手脚被强制戴着刑具,安排一个犯人给我喂饭帮我大小便,小号背后是个养猪场,靠猪场的墙壁上方留有一个小方孔,夏天这里的蚊子密密麻麻又肥又大,从小方孔涌入小号内,那名犯人一抬手就能打死几个蚊子,蚊子太多,无法入睡,他找来一个塑料盆,粘上肥皂水,拿着盆子在小号内不停的在空中绕来绕去,不长时间盆子上就粘满了蚊子,他拿到大便器放水把蚊子冲掉,然后又在盆子上粘上肥皂水,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多次,小号内的蚊子暂时少了点,他就抓紧时间休息一会儿,不用多长时间,猪场的蚊子又涌进来……我和这个犯人在这里遭受煎熬三十七天,那名犯人身上被蚊虫叮咬后感染,皮肤溃烂。

二零零六年底,我和其他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转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二分区。监区长肖天波、教导员熊祖剑、分监区长沈建军安排三名犯人包夹一名法轮功学员,经常受到犯人的谩骂殴打,长期罚坐小板凳限制自由活动,指使犯人在法轮功学员的生活用品上投放不明药物进行毒害,当法轮功学员身上出现不适症状时就被打毒针,湖北蕲春法轮功学员郑捍东被迫害致死;湖北郧阳法轮功学员王玉超被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致疯;我五脏剧痛,睡觉无法翻身。

二零零八年刑满出狱时,谷城县610主任王六龄、国保警察杜刚、徐正春、张志军在范家台监狱门口非法强制绑架我去洗脑班,我誓死不从,他们没得逞。

在我遭受七年冤狱期间,母亲生病没钱医治,最终瘫痪坐卧不起,生活无法自理;妻子在外打工,公司安排出国深造受牵连无法办理护照;儿子从小失去父爱,成长受到影响;父亲原本身体健康,迫害期间长期忧虑又屡遭恐吓,患上严重的胃病和严重的冠心病等,出狱后的这几年,国保警察多次上门骚扰,抢书,连我门上写的对联也不放过,长期监视居住,父亲恐惧,病情加重,于二零一四年含冤离世。

江泽民无理残酷迫害法轮功,颠倒了世间的善恶,使好人蒙冤受难,小人得势祸乱中华,给成千上万象我一样法轮功信仰者的家庭带来深重苦难,其造谣与谎言毒害了全人类。整个过程中,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层层操控绑架了整个国家机器、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全面参与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摧毁了中国的法律、法制、司法体系和道德体系。

为使中国真正走向法制、恢复中华民族重德向善、祥和安定的社会环境,彻底清算江泽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团,也是每位有良知中国人的正义之举,也是匡扶人间正义的历史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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