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11年酷刑致残 吉林农安姜全德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5年08月08日】

吉林省农安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保管员姜全德,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十六年来被非法拘留二次,劳教一次,被酷刑致残后冤狱十一年。曾被绑老虎凳、塑料袋套头窒息、手指、乳头上扎竹签、电棍电击全身,惨遭酷刑“轱辘大轮”、“上绳”、“摇猪手”致使双臂残疾,连方便面都拿不动。
姜全德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向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一手发动迫害的罪魁江泽民,要求尽快立案侦查,法办江泽民。

以下是姜全德自述十六年来被迫害事实:

我叫姜全德,是农安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保管员。一九九七年年初妻子开始学炼法轮功,一次中午吃饭时听到法轮功师父讲法录音带,我顺嘴就说了一句:这不是正法吗?妻子一听说:那你也学吧。我说:我要学我得把烟酒都戒掉再学。他说你只要走入大法你就能戒了。就这样我走入了法轮功的修炼行列,不长时间我就在大法修炼中把烟酒都戒掉了。

修炼前是抽大烟喝大酒那伙的,喝多了回家就和家人打仗,总和妻子发生口角。修炼前身体也不行,脸上长一些类似红斑狼疮的东西,心脏也不好,修炼后这些症状都不翼而飞了。以前打打闹闹的家庭学法后和睦了,在工作单位更加兢兢业业了,保管的东西没有一件丢失的,受到单位领导的认可,和同事的赞誉。这些都是按照大法“真善忍”的修炼标准做到的,在物质利益当中不去争了,和同事的关系也融洽了。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好和真正的坏。表现在社会交往能与人为善,为别人着想,遇事先考虑别人,善待一切。

因坚持信仰被单位构陷非法拘留两次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一意孤行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疯狂迫害。我因坚持信仰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单位问我还炼不炼了,我表示继续炼,后被农安县政保科绑架并拘留六十天,期间长期坐板,后又强加劳动挑豆子、扛二百来斤的袋子。回家时被勒索一千四百一十元伙食费,每天二十三点五元钱伙食费,吃的是发霉的窝头,有泥的菜汤。

二零零零年年初,单位因为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又一次勾结农安县政保科把我送进拘留所,非法拘留三十天,勒索伙食费四百元。期间被迫长期坐板,抱头等迫害。

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酷刑虐待

二零零零年二月,去北京上访在信访办被绑架,农安驻京办把我绑架回当地拘留所,期间被提审时遭拳打脚踢。非法拘留二十多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先被关押到朝阳沟劳教所四个多月,后被转到奋进劳教所关押九个月,后来又被关入朝阳沟劳教所四个多月。

在非法劳教期间遭受各种酷刑、虐待、毒打。一次劳教所怕我在大会上喊口号、反迫害等行为,把我关小号十多天,在里面直不起腰、不能自由行动。由于不穿劳教服被狱政科科长领着警察用电棍电击全身。并且长时间坐小板凳、不让睡觉等折磨。

为了逼迫我们放弃信仰,让我们坐在铁床木板上,四、五个人盘腿坐在一张床上,一动不准动。时间一长,脚和屁股都磨破了皮,有的流出血来。达不到目的继续变本加厉,床板由原来的四、五个人一张床,加到六、七个人一张床,床上坐不开,他们就用脚踹,迫使我们一个压一个人的腿上,其痛苦可想而知。并且,时间由晚上十二点延长到后半夜一~二点,直到四点。之后,他们把门窗都关上,采取“蒸馒头”的方式迫害,我们一个个挥汗如雨,呼吸极其困难,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由于不放弃信仰我先后被转三次劳教所,加期半年。直到二零零一年九月,我才从劳教所回家。

又被绑架酷刑致残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我又被长春、松原两地警察绑架至长春,在那里遭到绑老虎凳、塑料袋套头窒息、手指、乳头上扎竹签,还被三种恶毒酷刑迫害过。三种酷刑是(警察称之为:“轱辘大轮”、“上绳”、“摇猪手”)“轱辘大轮”是将人的手背于身后,用手铐扣上,之后从身后转于身前。人的胳臂肩关节肌肉、骨骼、筋脉、神经全被摇断裂,非常恶毒残酷。“上绳”是用绳子缠于胳臂上,用力勒肌肉、筋脉、神经被勒断。“摇猪手”就是摇手腕,是将手铐铐紧用力摇手、摇手铐。被“轱辘大轮”酷刑反复迫害十来次。酷刑过后被折磨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动不了,右臂骨折致残。双臂处前面各有一条长约三~四寸的疤痕,胳膊直至冤狱结束回家时还抬不起来,至今身上还有当时酷刑后的疤痕。

之后,我先后被拉到大安、松原善友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期间狱警不给饱饭吃,冬天都不给衣服穿。

冤狱十一年受尽酷刑迫害

二零零四年初我被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后,先后被关到四平石岭监狱和公主岭监狱。在四平石岭监狱,我曾两次被关小号,牙齿全部被恶徒打掉,吃饭成了问题。不给流食,吃夹生的米饭,被绑在死人床上,警察用几个电棍同时电击。

二零零五年二月的一次关小号,对我行恶的是四平石岭监狱看守队中队长郝某。我第二次被关小号,行恶者是当时十四监区副监区长刘某(后调看守队当队长)。每次都是将我拉到背人处殴打,幕后指挥的是监狱长及狱政科长李四。

同年六月,四平石岭监狱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又一轮强制洗脑迫害,逼迫法轮功学员看诋毁诬蔑大法的录像光碟和宣扬歪理的邪书,我拒不配合邪恶,当场撕毁了毒书,遭十四监区一群恶徒毒打,同时被关禁闭。警察为掩盖罪行和持续迫害,监狱再一次停止我与家属接见。

我被多名犯人包夹,二十四小时轮流监视,每天一言一行都被做了记录,服刑人员说这是狱警强迫他们这样做的,所做的记录监区狱警和监狱的狱政科及攻坚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督“转化”办公室)都要定期检查。

二零零五年大年三十晚上,我要与一同被非法关押于四监区的法轮功学员侯庆华一起吃年夜饭,遭到包夹犯人制止,为了抗议此事,我没吃年夜饭。几天后,我向侯庆华借鞋刷子,又遭到包夹犯人的恶意阻挠,据理力争后,包夹犯人出手伤人,四监区狱警又将我押入小号。

在教育监区,从各监区专门调集了一些犯人,免除劳动任务,专职包夹法轮功学员。在那里每天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坐板凳洗脑,不能随便上厕所,统一上厕所时由包夹犯人跟随,时常将法轮功学员拉到室外练习走队列和跑步体罚,年老的法轮功学员也被强迫体罚。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我被转押到公主岭监狱,带到监舍的个人物品很多都被他们中饱私囊成了他们的东西。在这里也被关小号迫害,被绑在死人床上动不了,大小便也不放开,警察还扒光衣服用多只高压电棍同时电,头部都出大泡肿起,又拿电棍往肚脐眼里插,四肢固定的情况下我竟然一下被电的坐起来了,两臂麻了很长时间。其中参与迫害的有原看守大队贺大队长,三监区副大队长陈雷,三监区大队干事陈宏宇。在邪恶的黑窝里,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说打就打,说骂就骂,经常不让睡觉,长时间奴役劳动,最长时间十三个半小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我结束长达十一年的冤狱时,农安县“610”头目马驰,带着三辆车企图将我劫走继续迫害。家人据理力争,恶人未能得逞。

十六年来,姜全德有近十三年都是在冤狱中度过的,其中身体与精神上的伤害无以言表。这一切迫害全是江泽民一己之私发动的迫害造成的,现姜全德控告首恶江泽民所犯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等数十项罪名,希望将罪魁祸首江泽民早日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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