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09月06日】
据明慧网统计,云南省昆明市从零五月二十七日到九月一日,共659人(612个案例)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敦促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诉。
从五月底到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逾十六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诉讼状副本。其中十万零四百二十人的诉江状得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签收或邮局妥投回复。这些法轮功学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绑架、抄家、劳教、非法判刑,在非法关押中,被电击、遭受各种酷刑等迫害。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八十岁的退休副教授李治初老太太在控告书中说:“我于一九五一年考入华西大学医学系,希望做一个治病救人的好医生。但是由于参加一九五二年西南区运动会,打破了女子二百米的国家纪录,被贺龙元帅亲自批示调入西南军区体工队(战斗队),成为一名体育战士。一九五三年调入中国田径队,……为国家培养了不少优秀运动员,并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由于健康恶化,我于一九八八年不得已而提前退休。为了祛病健身,我曾经练过多种气功,却无明显效果。一九九八年在一位同事的帮助下,有幸得法修炼,成为了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从此逐渐摆脱了慢性疾病,身心受益,成为一个快乐健康的老太太。”
“可是万万没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我们这些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们,却受到了历经十六年多的残酷迫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两点多,突然学院保卫处处长王延勇敲门说有事找我,他身后却跟着进来了约六个身穿警服的人。他们进家后,立即四处观望,发现了我的电脑和打印机后,就如获得了什么罪证一样,……把我的法轮大法经书、各种真相资料以及一台电脑主机、一个笔记本电脑、两台打印机、一台刻录机统统搜走,只给我看了一下搜查证(也没留下)……一个八十岁的孤老太婆,失去了和亲人网上、电话上的联系,这日子将怎么过?第二天,我院保卫处处长王延勇和老干处负责人单燕玲来做家访,希望我能正确对待此事,并说最近学院参加评优活动,如果评上,全体职工均有可能获益,但评优条件中一项规定就是关于法轮功的事情,如处理不当,一票否决,希望我能谅解和配合。我觉的这事简直太荒谬了,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修炼了法轮功,想做一个按“真、善、忍”办事的好人,却成了影响一个单位几百号职工福利的原因,成了一个不安全的因素。一个政权如果真的强大,如果它是真正为老百姓服务的机构,为什么这么害怕老百姓修炼真善忍做个好人?”
昆明市安宁市六十岁的退休医生舒振鸿控告说:“二零零五年二月底我(舒振鸿)被送云南省绿丰县大平坝劳教所,执行二年劳教后加期四十四天。”“……大队长换全队最壮块大的吸毒人员——李春包夹我,逼我转化,我不转化就对我拳打脚踢,尽打我的肋部,肝部,胃部。几次把我打痛的闭不出气,痛不出声。有一次差点把我从二楼上丢下,刚好被一个姓冯的吸毒学员看到劝住了,李春说你死了已不会有人过问,队里有个死亡名额。此后他打我耳光,把我左耳打肿了,监医给我抽了很多积血(我现在左耳还肿大崎型带不住耳塞)。”
“在我(舒振鸿)被劳教期间我的家庭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单位停发我工资,家里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致生活窘迫;昆明位于宗树营小区的房子因还不上贷款(每月几百元)被迫贱卖还贷;五岁孩子亲眼目睹父亲被绑架被非法抄家极度惊吓,在学校受歧视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生活来源被断身体健康、发育受到摧残;妻子仅靠每月五百元的退养金维持家庭生活,为抚养孩子,操持家庭身心不堪重负;母亲悲苦成疾,听到儿子(舒振鸿)出狱悲喜过望诱发脑溢血去世。”
昆明市官渡区四十九岁苗族妇女吴治英控告说:“二零一二年五年七日晚上七点多,我去帮助朋友胡国兰搬家,结果遭遇到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盘龙区国保大队绑架。我和胡国兰被强制拉到盘龙区国保大队非法审讯到后半夜。之后被强制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在那里遭受到了一个良家妇女一生都难以释怀的巨大羞辱。就在这个看守所,盘龙区、官渡区和看守所的三个警察和两个女警察强逼我当着他们的面脱光衣服,说要检查身体,当我拒绝并指出他们的流氓行径时,在场的三个男警察威胁:‘你不脱,是不是想吃苦?你不配合,是不是要我们亲自动手?’被逼不过,我只得当着他们的面脱光了衣服,至今想起来仍然羞辱难当,心理阴影依然挥之不去。”
昆明市五华区七十八岁的彝族老人施万昌控告说:“我的妻子方美仙于二零零二年和二零零九年两次被虹山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扣押、审问,每次都叫我去签字,把她接回家。我们家也经常遭到警察的上门骚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干扰和不便,我们全家的精神压力都非常大,整日生活在提心吊胆、担惊受怕之中。我们遭到的这些不白之冤都是在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发生的,所以我们要对他提起刑事控告。”
云南农业大学七十一岁退休教师朱亚明女士控告说:“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一日,我和儿子被叫到昆明市盘龙分局,再次遭到审讯,我被录像、录音、威逼我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逼我不准炼法轮功,要我放弃修炼,不准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否则将判入狱。五月二十日,我被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并移交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六月二十日,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下达监视居住决定书期限为六个月,其中他们还定了六条限制我人身自由的规定……七月十五日,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下达了刑事判决书,我被诬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种种迫害给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对我的人格造成了极大的侮辱,他们敲诈勒索我的儿子,使我的儿子身心也受到严重伤害……”
59岁的农妇高凤英控告说:“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因儿子高夸柒脚痛风病发作,一家人与亲友正吃晚饭,一帮警察闯入家中,……上来扭着丈夫陈娄昌和侄儿杨自祥(伤残军人)就走了,我就追着出去,边哭边问他们,我们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犯什么法了。这时大女婿伏培生下班回来刚进家,就被几个警察拖到门口按倒在地,有的用脚踢他的头,有的用手打脚踢他。我忙过去想把他拉起来,不料两个警察用力扭着我的手,腿被他们踢了呈紫黑色(在看守所里他们还照了相)。之后就把我绑架到石林县路美邑派出所,把我的一只手和双腿卡在凳子上,轮番审讯,从晚上二十三点直到凌晨三点多钟,我要上厕所,才把我的手和脚打开。……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石林县人民法院对我的四个孩子:高翠莲、高夸柒、高翠芳、高琼芳,还有亲友杨自祥(伤残军人)非法开庭,才知道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那天晚上他们暴力抓人,十多个男警察倒拖着女儿高翠芳的脚一百多米强行拖上警车。剥夺睡眠、逼供取证,剥夺当事人和律师接见权。高翠芳和高琼芳被非法判刑各三年,高翠莲和高夸柒、杨自祥各三年零六个月。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上午八点半左右,二十七名警察、检察院和法院的人闯进村里将我身患残疾的儿子高夸柒绑架;而后赶到身患下肢残疾二十多年的大女儿高翠莲开的‘莲绣坊’十字绣店里,将她强行抬上警车实施绑架。警察把他们分别关进了昆明市第一监狱五监区,昆明市第二女子监狱八监区。至今不许探视。”
昆钢龙山矿退休职工杨志坚老太太控告说:“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控告人在珍珠泉附近散步,被本单位保卫科的李兴奎指认给温泉派出所民警,于是被民警劫持搜身,并且带到温泉派出所由安宁国保大队李航宇非法审讯并拘留,……关押了一个月后,在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控告人被送往云南女子劳教所劳教两年……被逼迫看诬陷诽谤大法的电视及书籍,强制做劳工,抬大粪,捡挖垃圾塑料袋,做各种手工,拔草,锄草,还有一次被拉去抽血。”
44岁的欧雪昀女士控告说:“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我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在单位得到好评,修炼法轮大法为我带来了充实的精神世界和健康的体魄,多年的各种病痛都不治而愈。我因自费发放真相资料以惠益世人,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被大理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非法抄家,……之后对我非法逮捕并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十月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严管,监狱指派犯人包夹两人每天二十四小时监视我,并对我进行洗脑迫害,每天被强迫保持姿势坐“小板凳”十四个小时,限制上卫生间、洗澡、睡眠、购买生活用品、不得接见亲人、不准与包夹之外的人说话等一切行动,致使我的腿麻木、无知觉,臀部溃烂。……在非法关押期间我遭到了不仅来自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还遭受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他虐待……年迈的父母无人照顾,年幼的女儿失去了母爱。……父亲因不堪各方面的压力,承受不了对法轮功的不公对待,于二零一三年含冤而逝。”
七十七岁的王贵荣老人控告说:“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再次被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MP3、明慧周刊等私人物品,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云南省男一监,由四个犯人包夹我,强制超长时间干活,每天要包装三十公斤的酸角糖,完不成就要被戴上脚镣手铐。有一次拉肚子,干不动活,他们就强制我两天两夜不准睡觉。由于长期的迫害,致使类风湿病复发,脚也肿了,脸也肿了,被迫住了一个月的医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上午,被非法绑架,警察逼迫我签字,我不配合,他们就对我拳打脚踢,还用针扎我的手指尖,当时使我感到痛不欲生。致使我的手到现在还不灵活;还让我的血压飙升到一百八十~一百二十,头昏沉沉的,以前走路生风,现在走路就感到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