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09月07日】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三圣口乡赵志普,日前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致使他的身体与家庭都造成重大伤害。
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 “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赵志普深受其害,被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劳教二年,在劳教所遭受毒打、电棍电、刹绳、拿麻等多种酷刑摧残。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酷刑罪、反人类罪。灭绝种族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搜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因此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下面是赵志普在控告书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从一九九八年春天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修炼使我真正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用李洪志师父讲的真、善、忍来严格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卖东西不掺杂用假,当时村里要的公粮和小康路集资款,别人都拖着不交,我都早早交齐。心情快乐舒畅,不再为生活困难等各种事情所揪心。
然而,江泽民却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动用国家机器镇压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弟子。当时电视上播放的事件,全是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三圣口乡派出所警察和乡、村干部经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威胁,迫使家人因害怕也疯狂反对。
二零零一年十月份,为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我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前被抓,被带到派出所,他们强行给我拍照,有一个人打了我两记耳光,旁边有一个女法轮功学员对他说不要打人,反被派出所的人向她头上狠狠地打了一棍子,她当时蹲在地上半天没起来。
为了不给我当地政府找麻烦,我没有说姓名、地址,他们怀疑我是保定人,把我带到了保定在京旅馆,有四个警察强行解我腰带,把我手抓伤。半夜,从雄县来了一伙恶人,把我双手拧到背后用手铐铐上,强行押送到雄县转化班。在那里有两个恶人对我拳打脚踢,狠命毒打了很长时间。第二天来了很多人来辨认,到了晚上他们威胁我不说姓名、地址,就烧法轮功磁带和书,我才说出了姓名、地址。后来被永清县警察带回,关在洗脑班。过了一天又被三圣口乡派出所的人带回派出所,在那里有一个小瘦子警察狠狠地打了我一顿耳光,我身上的八、九十元钱被其搜走。晚上他们又把我关进永清县看守所,最终在我绝食抗议十几天后,被放出来。三圣口乡派出所指导员从我哥哥手中索要了我在看守所所谓的饭费三百元。
从看守所出来二个月后,有一天傍晚(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五)三圣口乡派出所来人说所长找我有事,要我跟他们去。我跟他们到了派出所,他们立即用手铐把我铐住,有一个叫白义如的警察宣布判我两年刑,逼我签字,我不签,我抗议他们的行为,被他们强行推上汽车,同时被抓的还有本乡的法轮功学员张海舵,我们两个被他们强行送到县看守所。
第二天(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六)我们两个被永清县警察强行送到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在劳教所六大队办公室外面强迫我站着,把张海舵推进去,就听里面打人声,电棍声不断。过了一段时间,看见张同修上身赤裸着没穿衣服,被两个恶人拧着胳膊推了出来。接着他们叫我进去,我进去一看,屋里很多人,有一个姓周的警察手里握着警棍,他们拿出一张表叫我签字,我一看上面污蔑法轮功,骂李洪志师父不好,我不签。他们把我上衣扒光用电棍电,然后把我按在地上,扒下我的棉鞋电我脚心,电我两腿间。反复电了一阵后,又用绳子从我两肩上下来,把我两手拧到后面,用绳子套住,用棍子插在绳子中间,然后来回转(用他们的话讲,叫“刹绳”),剎完绳后,他们把我推进库房,扒下我的裤子,用棍子打我两个大腿根。
毒打完后,他们把我强行剃光头,强迫我坐班,坐班是在一个大屋里,里面坐着几十人。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坐班。其他都是新关进的刑事犯。由值班犯人看管,每人坐着一个小窄条板凳,要端正姿势,双手掌心向上放在膝盖上。稍微一动,就遭值班犯人毒打,每天看电视播放污蔑法轮功的片子。刑事犯人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就让出班上别的队干活去了。对于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就不让出班,有的时间长了屁股都磨破了。每天只许起床后和睡觉前解大便一次,上午一次小便,下午一次小便,其他时间都不允许。晚上睡觉时强迫几十人紧紧挤在只有两间房的屋里。每天早晚饭只有一个馒头,中午才给两个,而且吃饭时间很紧,很多人都吃不完。
为抗议他们的迫害,我们两个都曾绝食抗议,被他们用管子从鼻孔插入胃里强行灌食,我解大便时拉出的是血,我向一个值班犯人说这事,他说:“你知道给你灌的是什么吗?”
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就不让出班,我和张海舵被强迫坐班四个月。衣服也不让洗,我身上生了很多虱子,解开衣服一看虱子到处乱爬。
劳教所派转化人员轮流和我说话,白天黑夜的熬我。一天一夜最多让睡二、三个小时的觉,有时只叫睡一个多小时的觉,整整折磨了我十天十夜。
二零零二年五、六月份,为了强迫我们放弃信仰,把张海舵关进“小号”进行迫害。听他们人说用烟卷头烫张海舵的胳膊。同时把我送到“攻坚组”进行迫害,“攻坚组”是在一个三层楼上,有好几道铁门,把我送到的当天,李小东,刘福星等六、七个恶警和四名刑事犯把我按住,用电棍反复电。把我面朝墙按住“刹绳”,刹绳的同时,扳我的腿,强迫我下跪。我当时被刹绳刹的晕死过去,醒来后他们接着刹。后来听一名刑事犯说一共刹了我三次绳。最后他们把我仰面朝天用手铐铐在床上。
就这样我被整整迫害了将近半个月,有时候遭毒打,有时候罚站,不让睡觉,有两个刑事犯人田刚、田普义都曾毒打过我。特别是田刚有一次背后给我一拳,我的嘴撞到前面墙上,两颗门牙被撞活差点掉了。我绝食抗议他们的迫害,他们就把我仰面朝天用手铐铐在床板上,从鼻孔插管子强行灌食,插入的管子不拔出来,白天黑夜都让我带着。恶警刘福星右手狠抠我的腋窝。半个月后他们把我下放到三大队干活。后又把我转到劳教所五大队,五大队干的活是往卫生筷子上套小塑料套,每个人每天套一万零五百双,不干完不让睡觉。
有一次劳教所在礼堂开污蔑法轮功的大会,我和其他九名法轮功学员同时喊法轮大法好,被劳教所恶警、恶人们连打带拖拉到劳教所最邪恶的六大队的小号里,进行疯狂迫害。我被他们仰面朝天放在床上,两手被手铐铐住,两脚用绳子牢牢捆住。这伙恶人先后几次上到我身上,不管脸、心脏、大腿,乱踩、乱蹦,我被整整迫害三天三夜后才被放回五大队。其他九名法轮功学员都遭到了残酷迫害。
我后来又被转到劳教所一大队,他们把法轮功学员分开到各个刑事犯的班里,由刑事犯人严密监视,连吃饭、上厕所都派人紧紧跟着。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如果法轮功学员之间说句话,被恶警值班犯人看见,他们就打监视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为此,法轮功学员为了不给他人找麻烦,见面只能用眼色来表达。
有一名法轮功学员托人给我一张师父经文,被他们发现,他们就狠打那个人,把那名法轮功学员强行“刹绳”。为抗议他们的暴行,我绝食抗议,被他们关在小号里,仰面朝天铐在床上,整整折磨了我一天一夜,连拉屎、小便都不允许,只能拉屎尿在裤子里。夜间来了几个值班恶人对我身体敏感部位使劲硬抠,名为“拿麻”,上到我身上乱蹬、乱踹。
二零零三年十月份,他们又强迫劳教所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到劳教所六大队坐班,我拒绝坐班,有一个姓王的恶警就命人把我拖拉着在地上来回转圈。
在劳教所经过将近二年的迫害,我身体被折磨的极度虚弱,双腿双脚发木、发胀,最后走路都要人搀扶。这只是我个人的经历。劳教所往往对不放弃信仰的其他法轮功学员又把他们转到其它劳教所继续迫害。如和我一同被抓的张海舵后来被转到高阳劳教所。
在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三圣口乡政府先后几次派很多人到我家,及亲属家搜查,欲抓我去洗脑班。
根据宪法和法律,江泽民涉嫌构成酷刑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搜查罪、故意伤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