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09月21日】
原武警四川总队攀枝花市支队上尉参谋耿德新,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底被迫复员回乡务农。十六年来,他多次被绑架、关押,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九年,在狱中受到残酷迫害。
现年四十九岁的耿德新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耿德新叙述遭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利用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的时候,我还在武警四川总队攀枝花市支队服现役,任司令部副营职参谋,上尉警衔。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不放弃修炼,被非法关禁闭十五天,年底被迫以“复员”的形式回老家越西县河东乡务农。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准备进京上访,依照法律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说明法轮功真相。之后被越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等人抓走。先是被带到越西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夜,后又被关到拘留所三天,之后再被非法关进看守所三个多月。此看守所当时完全没有人权可言,喝的是自来水,洗衣、洗澡、冲厕所都是同样的水,没有牙刷牙膏,吃的菜多数是烂菜叶。由于长时间睡在湿地上,导致我小腿肌肉萎缩,释放回家时,看守所还强迫家人交两千元担保金和几百元生活费。
在此期间,警察还两次非法抄家,第一次把我家的楼板撬坏,第二次把我二妹家的衣柜撬坏。
二零零一年,我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我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便衣在火车上绑架,当时我随身携带的七千多元储蓄卡和手机等物品被抢劫。当晚被关到攀枝花市米易县看守所,遭毒打并铐上背铐一夜。第二天,被转到攀枝花市盐边县看守所,因不配合“提审”,被攀枝花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张×暴打,后绝食抗议,第五天时被暴力灌食,行恶者用老虎钳把我的嘴撬开灌入流食。
第二天,攀枝花市东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和两个大汉到看守所给我戴上脚镣手铐,就象对待黑社会人员一样蒙上黑布头罩,把我秘密弄到位于攀枝花市东区五十四(地名)一个叫“沁园山庄”的地方刑讯逼供,暴力折磨。他们打我的头和腹部,不准睡觉和长时间吊铐。
在盐边县看守所被关押三个月后,我又被转到市弯腰树看守所,转所时,我妹妹、妹夫为我送的三百元生活费,看守所既不退钱,也不转帐,私吞了这笔钱,当时看守所值班的是一个年龄较大的警察。
到市弯腰树看守所呆了八、九个月,仁和区检察院受“610”人员操纵,妄加罪名对我提起公诉,并内定了辩护律师对我进行有罪辩护。仁和区法院强加罪名判我九年徒刑。
二零零三年九、十月间,我被押送到四川德阳监狱二监区(入监队),在那里,我遭受了各种形式的体罚折磨:如长时间的面壁站立、长时间跑步……我拒绝跑步,狱警便指使其刑事犯人架住我的手臂拖着跑。
在德阳监狱,狱警指派刑事犯人对我们法轮功学员进行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不准我们炼功,不准这样.在那里,我遭受过多次无理辱骂和暴力对待。
在德阳监狱呆了两个多月,警察把我和其它几个法轮功学员秘密转到了四川乐山地区沐川县五马坪监狱继续迫害。时值寒冬,时间是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在五马坪监狱,我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入监队、十七队、四中队、十五队、茶科所等处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初,我被转到四监区。四监区在二零零四年接管了入监队。被非法判刑入监的法轮功学员都在入监队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有个年轻的法轮功学员曾八天八夜被禁止睡觉,有个年老的法轮功学员,冬天穿得很薄,被强迫坐在冰天雪地里冻,夏天却被强迫在烈日下暴晒。还有的法轮功学员遭毒打、电棍电击等。
四监区有个集训队,又叫小间,是狱中之狱,那里地理位置怪异,阴气森林,小间地面铺的是石板,墙壁是由石条堆砌而成。地面石板在烈日下聚热后如同烧热的铁板。
因我曾因拒绝做奴工,被关到小间折磨一个多月。二零零八年又因拒绝穿囚服,被狱警弄到小间折磨十三天,狱警安排了四个犯人前后左右按住我在石板上盘坐;我不吃严管队的饭,只喝自己购买的奶粉,狱警便耍流氓叫包夹我的犯人按住我,叫犯人卫生员从鼻孔给我插胃管,戏弄折磨我。那段时间只让我穿一条秋裤,一件毛衣,冬至那天,洗脸毛巾都结冰了,我还被逼在那冰石板上坐着。
二零零九年底,我拒绝填写“罪犯年终评审表”,被弄到小间折磨十七天,每天坐在四监区近十九个小时,每天只准睡四个多小时。
我在四监区呆了近四年时间,这期间,狱警还强迫我照相,强迫我按指纹、掌纹,强迫我抽血验血等等,说是上边要求的。后来我才知道,强迫抽血验血与活摘器官有关联。我被非法关押、酷刑折磨了整整九年,不到五十岁就头发花白,牙齿松动。
对我多年的非法关押和各种形式的迫害,我是决不认可的,我在监狱没有申诉,是因为江泽民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邪恶政策绑架了很多执法人员,他们很多人是善良的,他们很多人都知道法轮功修炼者都是社会中的好人,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是无理的被迫害,很多时候,他们表现的无能为力,违心地做着他们内心里不想做的事。他们其实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大法弟子诉江也是为了结束对他们的迫害,希望他们不要再追随过时的江泽民的政策作恶,并尽快立功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