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10月21日】
蔡立民,男,五十六岁,家住吉林省长春市。因为坚持修炼大法,做好人,被警察暴力殴打和虐待,在吉林监狱被折磨五年。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蔡立民以其亲身受迫害的事实控告元凶江泽民,希望更多的民众了解法轮大法好的真相。
蔡立民在他的控告书中说:“我是一名修炼多年的法轮大法弟子,由修炼前身体饱受多年疾病折磨,到修炼后疾病不翼而飞,尽享无病一身轻的愉悦。重要的是,在工作生活中,我都以‘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尽职尽责,做一个诚实、守信、平和的好人,大法让我身心受益,家庭和睦。”
暴力绑架 右耳被打听力下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晚八时左右,我和几位同修去公主岭市八屋乡三道圈村发救人的大法资料,被公主岭市八屋派出所所长常胜带着多名警察无故强行绑架,当时他们身着便衣,开着警车。我被戴上手铐,强迫上车。
刚刚被劫持到派出所院子里,一个警察突然猛打我三个耳光,用力太大,导致我右耳听力下降,大约经过三年的时间才恢复。在派出所,他们竟然公然抢劫,抢去现金(公款)六百多元,李宁牌皮带一条,袋鼠牌皮鞋一双,微型手电一个。以上物品至今未还。
这些应该保护老百姓的警察不但抢劫我的私人物品还公然殴打我,穿着皮鞋用力踢我的下巴,用皮带抽打头顶,身体在活动的过程中手铐勒紧,双手立即因缺血导致成黑紫色,后来打开才缓解。
五月十一日半夜,这些警察把我劫持到公主岭市公安局。我是守法公民,我有信仰自由,我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又一次遭到四个警察的暴打。五月十二日早,公安局警察上班后,我又一次遭到警察暴打,他们轮流拳打脚踢,其中有一脚踢在左侧颞下颌关节处,导致疼痛,听力下降约一年时间。有一个人一脚用力踩踏在我的腰部,导致腰椎疼痛持续很久。
非法关押到拘留所
接连的殴打使我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随后他们把我劫持到公主岭市拘留所,我开始发烧,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才能缓解一下,偶尔还会吐出一些血。
公安局打我的警察中有一位是我女儿的朋友,当时他不认识我,后来知道了,深深的懊悔、自责,并再三道歉,并因此调离了工作。我不怪他,他也是被谎言蒙骗的,只希望他从此能明白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别再被江泽民一伙儿所利用,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在我被非法关押的期间,警察擅自闯入我单位的办公室,翻出大法书几十本,李洪志师父照片一张,炼功光盘一张,神韵晚会光盘二张等物品。在抢劫现场恐吓威逼我老伴,扬言要带走她。
非法关押到看守所 遭虐待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我从拘留所被劫持到公主岭市看守所继续遭受迫害。我见到当时的李姓所长、谷姓所长、杨姓所长,要求无条件放我回家,他们根本不听,还侵犯人权,规定对刑拘人员每天每人得掉三两体重,每天每人早餐三两左右的玉米糊,说是糊,不用餐具,像喝水一样喝掉,碗里都不会有剩余,除了稀,还掺着老鼠屎、沙子。
白天每人发两个发霉的玉米面做的窝头,每个二两左右。这就是一个成年人一天的所有食物。一周给一次,一次一个黑色发霉的面做的馒头就算改善了。每天不但不让吃饱还被强迫干活(糊花),时间却长达十八个小时。我那时被饿瘦五十多斤。每天有人不干完活就谁都不许睡觉,不干活的就被打,有的被固定扣在床下,有的被吊在门上等等暴行。我当时被非法关押在北六号,狱警叫赵俊友。
冤狱六年 关押在吉林监狱五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份,公主岭市法院非法开庭冤判我六年牢狱,在开庭结束,旁听的人都走了的时候,多个警察强迫我在所谓的判决书上签字,致使我被原单位吉林省长融科技开发公司停发工资和高额奖金,直接和间接造成个人经济损失约三十多万元。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公主岭市看守所警察把我和另外几个法轮功学员五花大绑,每人戴着一副手铐,两人一副脚镣,劫持到吉林监狱医院检查身体,我被查出肺炎,左侧结核性胸膜炎,体重由原来的一百五十八斤掉到一百零四斤。在派出所,公安局和看守所受到的迫害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但即使我的身体再差,因为我不放弃修炼大法,还是被吉林监狱教育科李永生等人非法关押在十监区严管队迫害九天。这个严管队曾经迫害死、伤、残、疯多名大法弟子。九天后,又把我劫持到十一监区传染病肺结核监舍,在这里被非法关押了五年多。
在监狱中仍然做个好人
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我都按着大法的要求做个好人,更好的人。这里有很多犯人病情很重,能不能活到出狱都是个问题,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告诉他们大法的美好,三退保平安的重要,我家里给我存的钱,我节省着用,省下来给这些人买点好吃的。这里卫生条件极差,随处可见脓痰,血痰,咳出的血渍,狱警都不愿意到监舍来,其中有两个狱警被传染上了肺结核。而我仅是通过学法炼功,身体迅速痊愈,全监舍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大约二零零七年的一天,我在水房洗衣服,地上水多,比较滑,我在给一个犯人让路,让他先洗的时候,滑倒在地,左侧肋骨直接摔在水泥台上,明显听到骨折的声音,当时大气不敢喘,睡觉更不能向左侧躺,经过十七天,也是在没用药的情况下,通过学法炼功痊愈,又一次让人们见证了大法的超常。有的警察非常尊重我,到办公室去都给我让座,真心希望这些善良人能给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因为我没有犯罪,这些关押都是对我的迫害,所以我拒绝穿囚服,十一监区长和教育科王元春以此为理由停止我会见家属,关押在监舍不让出屋,整年不见日月,直至回家。
在这期间,为了逼迫我们穿囚服,大约二零一零年左右开始就不让家属给送衣服了,内衣外衣都不让送。我只能穿以前的或别人的,夏天还好,东北的冬天就很难过了。那年冬天,我上身穿两件线衣,一件马甲,下身穿两条线裤,一条单薄的外裤,监舍的暖气都冻裂了,这样每天还会开窗户。一些警察和犯人都知道大法弟子是好人,所以经常有人帮我关窗户,害怕冻着我。
冤狱结束 又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我结束六年冤狱准备回家,就在即将走出最后一道门的时候,公主岭市和四平市的非法组织“六一零”的人员伙同吉林监狱教育科的王元春又把我劫持到四平洗脑班被迫害六天。
当时我的身体状况被迫害的很不好,头痛,恶心呕吐,神志好像都不清了,警察怕我死在路上,还派了一个医生,还是坚持给我送到洗脑班。当时四平市 “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王丽红,科长童和义,其他人员姜洪波、杨国臣,有个姓程的,有两个人是省里专门研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专家”,还有一个人姓李的可能是省政法委书记。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早晨八点左右,我仍然接到长春市净月区彩宇大街派出所的骚扰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