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10月24日】
天津市北辰区48岁的贺云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二次被非法判刑,遭受十年冤狱;丈夫赵华全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离世;父母在警察骚扰、恐吓中离世;孩子身心受到伤害。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贺云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贺云女士说:对我们的绑架、非法关押等迫害,给我的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致命伤害与损失,四位亲人都离我而去;给孩子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性格孤僻、不愿接触社会;也由于我们的被非法对待,我的亲朋好友也不敢与我们亲近。
下面是贺云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一、修炼法轮功,一家人受益
我从小对神话传说有着浓厚的兴趣,长大了也幻想着现实生活就像传说中的那样美好。懂事后当发现现实与幻想相脱节的时候,我便厌倦了俗世间的繁杂与喧嚣争斗,不愿面对家庭、社会的种种矛盾,致使周围的人与事都不能和谐相处,家庭的矛盾更是不能化解几经破碎,我深陷其中苦苦挣扎,不能自拔。
一九九五年,我有幸结识了法轮功,书中如何做好人的道理深深地令我折服。原来佛、道、神、天国世界一切都真实存在,但是得通过修炼把自己的私心和一切不好的欲望等都得修去,干净了才能达到标准。我一下子豁然开朗,并决心按大法师父教导的按真善忍的理念去做,去掉私心,对家庭、对社会、对周围的人负责,更对自己负责。就象《转法轮》书中要求的,与人为善,处处事事为别人着想的好人,更好的人,更更好的人,以致一个完全为了他人的人。于是,我的家庭和睦了,丈夫赵华全和孩子赵传力也都回到了我的怀抱。
我以前身体不好,有着严重的胃病等,各种中西医,针灸、拔罐子等等什么方法都用过了也不起作用。通过修炼法轮功不长时间,各种疾病不翼而飞,身体从未有过的轻松,我亲身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妙。我更加坚信法轮大法是我梦寐以求真正的正法,是千年不遇,万年不遇的佛法。
丈夫赵华全在九七年也幸运地走入了大法的修炼。身有残疾未成家的大伯子(丈夫的哥哥)我不嫌弃,一家四口人,生活在一起,相互照应,尽管经济上不富有,但在高德大法的沐浴下,全家人享受着遇矛盾向内找,为对方着想,过着其乐融融,祥和而喜悦的幸福日子。国家有灾有难,我们捐款捐物;他人有困难,我们鼎力热心相助。
二、个人(家庭)遭迫害经历
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以一己之私,一意孤行挑起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造成了一亿多炼功人与他们的家属蒙难,几十亿世人被谎言欺骗;从此邪恶的阴霾笼罩了我们正常的生活。
二零零零年,出于善心与信任,只想反映一下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真实情况,我携带幼子去北京上访。结果被非法抓捕,并且还遭到当地警察野蛮扇耳光、侮辱等对待。后被劫持回天津,非法关押到天津河北区看守所一个月。这期间,就连我远在山东平阴县的娘家也未得幸免。当地一群警察到我父母家中骚扰、恐吓。我父母因经不起这种折腾,再加上“文革”时的阴影,身心受创、抑郁,致使双亲年纪不大便悲愤离世。
我住地警察及街道相关人员同样更是不断到我家中骚扰、威胁,抢劫大法书,给我家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二零零一年二月,我们夫妻二人双双被天津市河西区东楼派出所一群警察绑架、抄家,在东楼派出所遭刑讯逼供,被吊铐,当我丈夫昏死过去后又用凉水浇醒。
在河西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我被河西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丈夫被非法判刑七年,零二年五月,我被劫持到天津市女子监狱,我丈夫被劫持到天津市监狱继续遭迫害。
在监狱,为逼迫我们放弃信仰,我们遭到强制“转化”而施加的种种措施与手段:野蛮灌食、罚站、“熬鹰”(不让睡觉)、坐小板凳酷刑、超强奴役劳动、被人格侮辱、虐待、剥夺接见权、被辱骂、强制观看诬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恶毒攻击的音像等等,承受着非人的折磨与伤害。
家中只剩残疾大哥与年幼的孩子相依为命,原本需人照顾的大哥却肩负起同样需人照顾的年幼孩子的重担,依靠拣废品及好心人的帮助艰难维生,还要奔波于路途艰辛的两个监狱之间,同时承受着社会的歧视、各类警察、街道人员的各种压力。吃饭都没了保障,更别说孩子上学了。
二零零五年,四年冤狱期满,我回到了曾经有过短暂欢声笑语而如今却破烂不堪的家中。尽管我视大哥如长辈,毕恭毕敬;视孩子为朋友,真诚平等相处;视仍在狱中的丈夫为知己,鼓励他不要迷失人生的正确方向与基本良知。我竭尽全力承担起了全家的一切责任,艰难度日。
然而,我前脚进屋,后脚接踵而来的是河北区建昌道派出所警察、街道人员及其雇用的闲杂人等,对我及家人不断的骚扰、恐吓、监视、跟踪等等,严重破坏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尤其是趁我上班不在家时,对老实憨厚的大哥多年来一贯的从经济上、精神上等施予的各种形式威胁和刁难,使他难以承受这种非人的折磨。为逃避这种迫害带来的恐怖日子,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离家出走,尽管我花钱多方打听、做广告寻找,但至今无果,音信全无。
二零零七年,我们一家三口被警察绑架到建昌道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家中被抄。
二零零七年十月,在我丈夫经历了多年冤狱身体极度虚弱正需要照顾、调整时,也尽管我们因拆迁而搬到它地租住房时,河北区建昌道派出所一群警察,仍将正在家中洗衣服的我绑架、构陷,中共河北区法院非法冤判我六年,又一次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在这六年里,同样是精神与肉体的折磨,只是迫害更加隐蔽,且更加无理与无耻。为强迫我放弃信仰,依然使用各种招数:遭“熬鹰”、罚站、罚坐小板凳、多人围攻、人格侮辱、超强奴役、不让或限制上厕所、经常被打骂、强制洗脑等等一系列非人性的刑罚与虐待。受尽煎熬,度日如年。
家中的丈夫赵华全,历经多年的冤狱和十几年不公的对待,身心疲惫,伤痕累累。遭原单位开除后,老实本分的他失去了工作,为了生计,拖着瘦弱的身体四处打工,举步维艰,辛苦维生。一方面要照顾凄凉的家及未成年的儿子;一方面要担心挂念每天面对生死身在冤狱的我;一方面还要到处寻找不知下落的大哥。
雪上加霜,不久只有母女俩相依为命的大姑姐赵华云,也被非法冤判四年投入监狱,家中仅剩一孤独的女儿。赵华全一人承担着照顾两个家、两个孩子、两个狱中的亲人。这已是非常人所能及的了。尽管如此,北辰区瑞景派出所警察仍然不断的去家中骚扰、抄家、绑架他。使他身心遭受巨大伤害,心力交瘁。
我六年冤狱期满回家不久,年仅49岁的丈夫便撒手人寰,含冤离世。
我那原本天真善良无邪而又快乐的孩子,自从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一次次的灾难,无情的打击,也落到了他的头上。小小年纪突然失去日夜相守备受呵护的父母,都要面对社会的歧视、他人的冷眼。昔日祥和幸福的家,顷刻间被恐怖、暴力、威胁而充斥。更加上迫害是对人类基本道德底线的冲击,使幼小的心灵一次次被猛烈撞击。尽管长大满怀纯真与稚嫩上学去,还要加上学校的各种压力。可想而知他所受到的伤害是何等的惨烈。别说上学、工作了,能跟亲人还能活到一起就已经万幸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在中国大陆制造了有多少这样的家庭悲剧与这样的孩子!
三、被控告人江泽民触犯的法律
十年的牢狱迫害,让我亲眼目睹并亲身经历了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修炼者从精神上到肉体上惨无人道的折磨与迫害。仅仅由于坚持信仰,这场浩劫已经使我家破人亡,支离破碎!但这也只是这场浩劫的冰山一角。
被控告人江泽民是犯罪的真正指挥者、组织者,是真正的犯罪主体,是首犯、主犯、教唆犯、犯罪方法传授犯,江泽民应承担刑事责任。江泽民违犯了《宪法》第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条;《刑法》第26、234、235、236、237、238、239;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1、253、254.255;257;263;267、268、269、270;274、275;305;307;308;382、383;385、386;397;399条等多项规定,构成数十项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