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10月27日】
鉴于今年当局宣布从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开始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承诺,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纷纷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状控告江泽民。据不完全统计,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迄今,已超过十九万人次的控告。届此,山东即墨市法轮功学员何立芳与同家人,也于六月二十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请求中国最高检察院尽快立案侦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于六月二十一日已收到最高检察院签收的妥投短信。
何立芳说:“迫害十五年来,我曾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被白黑夜宿的监视居住。为了逃脱迫害流离漂泊十五年,被四处追杀。逃命中身陷黑牢,被警察教唆的十七个社会罪犯疯狂的群殴致‘死’!四处逃亡中,风餐雨露!我虽曾有迷茫,但纯善之本性并没迷失。在苦难与无助中,并没有因为那些曾经给我带来魔难与伤害的人,而去报复与还击他们;也并没有为了生存的需要而去危害他人与社会;反而迫害中使我更加理智、清醒、坚毅,愈发生出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珍惜与热爱。
“十五年历尽沧桑,我从二十之血气方刚迈向四十之中年不惑。可喜的是虽然苦难中我沦失了青春,却万幸中保全了生命。更为引以为荣的是,我苦难中持守了心灵深处的那轮美好,而坚如磐石的走到了今天。最为欣慰的是苦难中真的看到了那么多良知的觉醒,因为这是生命最后的希望!”
下面是何立芳在他的《刑事控告书》中叙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一、反复迫害中,被逼背井离乡
《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面对当时的1999年7月,江泽民利用全国媒体,对法轮大法、对法轮大法创始人、对法轮功信仰者长篇累牍地诽谤诬陷,以及肆意妄为地抓人打人。我想即使从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对于这种公然践踏人权与破坏信仰自由的违法行为,也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更何况我是一个身在其中的法轮功信仰者,我更有这个话语权。
我在打算去北京信访办的途中,路经青岛蓝村火车站时被扣押绑架。随即我被遣返回当地扣押在即墨长直镇派出所,被非法拘禁在只有三四平方的禁闭室里1夜。第2天被转往长直镇政府,非法关押在长直镇政府办公大楼,彻底软禁限制一切人身自由。并且以副镇长和镇政法委书记为首的一伙儿,轮番对我威逼利诱,强迫写什么与法轮功彻底“决裂”的书面文件。万万没想到我竟能在一个高喊“法制”的国家因为信仰而“获罪”。《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仰无罪” 是早已被全世界所公认的一种普世价值,并享有法律保护的权益。
在被长直镇派出所和政府人员轮番折腾了大约四五天之后,因为我不配合他们的非法要求,在大约第6天的一个晚上,副镇长又纠集了更多的人来针对我。他们把我带到政府办公大楼东端一个比较封闭的房间里,拉上了窗帘,大约有10多个人同时涌进这个房间,对我指手画脚骂骂咧咧,并不断地恐吓威胁,让我当晚必须明确表态以书面形式与法轮功“彻底决裂”。恫吓我要认清当前的政治大气候,不然以后判刑枪毙都有可能!当时我想他们这种做法是对我信仰自由的非法剥夺,因为我信仰什么是宪法赋予一个公民的权利,任何的组织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剥夺。而且我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是出于个人的意愿与选择,没有任何外来因素的强制与干预,所以无从谈起什么决裂与不决裂。这种对我的精神胁迫本身就是他们在违法犯罪。他们这些事实作为,与“非法剥夺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都是名实相符的。
其中有几个态度极其恶劣的我记得比较清楚,可他们的名姓现已记不太清。一个是那个副镇长,隐约记得他姓王,大约1米60的个,50多岁;一个是姓王的政法委副书记,1米75的个,近40岁,大专学历。一个是政府的司机,近40岁,1米75的个,粗壮,平头,大眼珠。另一个是长直镇派出所的司机,近40岁,1米75的个,消瘦。此人素质极差,满口的污言秽语。其他的那些就没多少印象了。他们10多个人,时而谩骂恐吓、时而威逼利诱、时而动手威胁,强迫我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来写一份决裂书。无奈之下,我违心地写了一遍又一遍的应付,最后总算是勉强过关了。那个姓王的副政法委书记在出来送我的时候,站在车前竟放浪形骸地哈哈大笑起来,以示这几天对我专政的成功。就这样我获得了回家的自由。
由于他们当时就看出我并非出自内心的表态,所以对我一如既往地实施专政。工作做到我家里来,做到我炕头上来,天天做,夜以继日地做,镇政府、派出所人员轮番上阵成群结队。最猖獗的时候是镇政府、派出所、工商、税务、农技站、建委、司法、武装部,几乎动用所有的政府隶属单位倾巢而出,全天候的呆在我的家里贴身软禁监控。给我生活上,精神上带来极大地侵扰,严重的侵犯了我的人权和人身自由。违反《宪法》第33条的国家对一个公民人权的尊重和保障的承诺;以及第37条对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承诺。有时候派出所的警车半宿就开到我家,敲开我的门看看我是否在家。有一次派出所的干警王其民竟能开着救火车到我家来。王其民是那几年参与迫害我次数最多的一个,当时与他配合参与的还有长直派出所的一位姓孙的指导员,态度起初也很蛮横无理。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无法有正常地生活起居,更谈不上经营了。我一家人每天都是生活在压力、恐惧与不安之中。今天逼你上交法轮大法书,明天叫你写决裂书,后天又叫你出来揭批,就象催命的鬼一样天天死缠硬磨地不依不饶。面对自身受到如此种种的非法对待,我怀着对政府的满怀信任,再次决定去中央信访办澄清事实正本清源,消除中央政府对法轮功的“误会”。
1999年的11月份,我再次踏上列车,没想到刚到天安门的时候我们就被截访回来,我再次被非法关押在长直派出所的那个禁闭室一个晚上。那时已是北方的初冬,晚上寒气逼人。干警王其民强迫我脱下棉衣来,光着上身必须蹲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准行走不准站立。里面没有灯光,他们透过一尺见方的铁窗对我非法审讯,强迫我放弃信仰。无果之后,第2天一大早还是一如既往的将我移交到长直镇政府施以非法关押,并且每天遭受政府人员对我的强制洗脑。
我被关押在一间闲置的房间里,窗户的玻璃已经残缺不全,寒风呼啸穿堂而过,一张生锈了的破铁床上只有一张残破了的凉席,无任何被褥,屋里也没有任何的供暖设施,冰清水冷的,就这样对我非法虐待。白天他们强制我看那些蓄意诋毁抹黑法轮功的报纸,我不看他们就念给我听,强迫我接受他们的观念,并非法限制我一切的人身自由。那些做我工作的人不在场的时候,就从门外扣上锁,将我一人关在屋里。我只有上厕所的时候才有出去的自由,并且都是有人寸步不离的监控。
我跟他们澄清这场迫害的真相,并要求无条件地解除对我的非法对待,在我的合法要求得不到任何回应的情况下,我绝食抗议对我的这种不公。在我绝食的过程中,晚上睡觉的时候,冻得我蜷缩着干瘪的身子躺在那张光溜溜的破床上,饥寒交迫。幸亏的是,在我这次出家的时候随身披着一件棉大衣,这件大衣就成了我唯一的御寒物品。在我被关进来的第2天,我的60多岁的老母亲也因为进京上访被截访遣返回来后关了进来。我母亲也毅然地走上了绝食抗议之路,但是并没有因为我母亲的年老和绝食在这里受到特殊的对待,我的那件棉大衣又成了我娘俩晚上唯一的全部“被褥”。在我母亲绝食4天4夜出现反应迟钝后才得以释放回家,回家时身体已经瘫软得上不了炕。在我绝食抗议大约7天7夜,生命垂危的时候才将我释放。
虽然回家了,但是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自由,更谈不上信仰的自由,反而对我施以了全面彻底的控制。从此我被一年365天的监控、盯梢、跟踪。而我家后面的邻居,她就是那个一年365年对我进行监控——盯梢——跟踪的人。大法修炼者慈悲为怀,对所有生命的良心解救才是我们讲清真相的本愿。在这里为了她生命的未来,以及她的家庭,还有做人的尊严,不愿提及她的姓名。在那时最多的时候,她能一天3次向政府或派出所电话汇报我的情况。每次到我家来的亲朋好友她都要貌似关心地跑过来问个究竟,然后汇报上去。并常常从我家的门缝窥视我在家里的情况,甚至晚上深更半夜地悄悄来到我家,偷看我是否又锁上门出走了。这一切都被我所洞悉,因为那个时候我迫于这场迫害的压力常常是彻夜难眠,对自己的起居环境非常敏感,我常常深更半夜听到她家铁门的开闭声和我屋后的脚步声。她监视我的那些汇报记录,在我被非法关押在镇政府期间一个机会中,亲眼从头至尾地过目了一遍。记录薄上,井然有序地记录着哪月哪日谁谁负责值班,都有谁与她与她的丈夫电话联系过,几点几分通的话、我是否在家、家里有无异常动静,一清二楚。
2000年深秋的一天,我坐在炕上看法轮功著作。不料长直政府的一帮人又非法侵入我家,以长直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其实就是610的最下层)主任刁书峰(老家是即墨丰城社区刁家大丈村)为首,其中还有镇武装部部长,姓林的,30多岁,1米80个头,又粗又壮。还有派出所户籍警李化朋,还有一个我记不清了。我赶紧把书合上藏在被子里,不巧被他们发现,他们就扑上来抢书,我跟他们据理力争就是不给他们。最后四五个人把我连人带书绑架到长治镇政府,将我再次拘禁在那个破屋子里。在那间破屋子里他们将门关上,几个人当着长直镇政法委书记王作舟的面把我摁倒在地,强行扒下我的衣服非法搜身,把掖在腹部的那本法轮功书籍抢走。这足以构成非法搜身罪与抢劫罪。其中参与的还有长直镇建委的侯方景,他是长直镇兰东村人,和我邻村平时都认识。另一个就是长直派出所的临时工宋祖国,此人黑瘦,粗暴横蛮,是长直范戈庄人,他多次参与对我的迫害。这个姓林的武装部部长就对我大呼小叫,找来一把凳子强制我坐在上面不准动,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并找来几本诬蔑法轮功的书籍强迫我看。我绝食抗议这种对我的不公,直到我绝食七八天后,靠注射来维持生命的时候才将我放走。
后来还有一次,我村前任大队书记何世刚,伙同派出所的王其民非法侵入我家逼迫我交书,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没想到他们能公然非法侵入住宅来入户抢劫。何世刚在这场迫害中表现得极其卖力,可以说是为虎作伥。我的未婚妻那个时候也信仰法轮功,遭受了和我如出一辙的迫害。就在澳门回归的那个前夕,她被关押在她当地的即墨段泊岚镇政府。一天晚上她越窗逃离虎口后,徒步七八里路逃往到我大哥家避难。不料,何世刚甘为戎首领着段泊岚镇政府和派出所的人,有预谋地潜伏到我大哥家屋后的窗下探听,就这样我的未婚妻暴露后被何世刚伙同那些人当晚绑架带走,继续接受非法拘禁。更令人发指的是何世刚每次到我家来,都是张口什么“吸大烟”闭口什么“精神鸦片”地冷嘲热讽,对我的人格与信仰施以痛诬丑诋地攻击,不可一世。对我的人格与信仰,事实确凿的构成侮辱诽谤罪。
从1999年7月20日直到2000年年底,在这1年半的时间里,我们一家人没过上一天安稳的日子。每到什么所谓国家的敏感日,象4月25日、7月20日、5月4日、6月4日以及8月1日、10月1日、元旦、新年等这些日子就是我们一家人的灾难日,在这些日子里我们一家人几乎都是被软禁在政府那间破屋子里,通过痛苦地绝食抗争而获得释放的自由。今天我被从家绑架走;明天我母亲被绑架走;后天我父亲又被绑架走,真的忘却了我们究竟总共被非法关押了多少次,难以计数。他们随便一个理由,就象提一个木头箱子似的轻易地就将我们从家带走关押拘禁,没有丝毫的人身自由与人身安全。违背了《宪法》中国家对一个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承诺。
《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这么来说,他们对我施以如此这般的对待就是犯罪。
我再也无法承受起这种来自政府和社会的无休止迫害带来的压力,只好放弃我6年经营中打下的殷实基础,放弃我安逸舒适的生活背井离乡。
二、所谓的“转化”就是往死里打
2000年年关,我背负着压抑又沉重的心情离开了家,走上了一种流浪的生活。环视茫茫人海,不知何处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席容身之地。当地政府得知我离家出走后象炸了锅一样,我年迈的父母(均已60多岁)就成了他们随时被非法审讯的对象。我的下落才是那些人的唯一惦记,并非是我个人之安危。我走后,我的父母就成了被监视和控制的主要对象,晚上经常有不明身份的车辆在老人的住处周围转悠,也不开灯,行踪诡秘。就这样2000年的新年我没敢回家团圆,新年带给我的只有悲伤落泪!
在2001年阴历12月19日,我的父母被即墨市营上镇北安派出所以刁书峰(后来长直镇划给营上镇北安办事处)为首的一伙儿绑架,非法关押了七八天。不过多久的2002年正月20日,他们这一伙儿破门逾户非法抄了老人的家,将老人仅有的一点家当(一台录音机,还有几百元钱)一包裹衣服及法轮大法书籍全部抄走,就连老人圈养的两只老母鸡也被摸走。他们的这番作为从法律的角度讲已构成入户盗窃罪。
在那段血雨腥风的日子里度日如年,我思亲不能见,思家不敢回。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在我离家出走半年后的2001年的7月份再次落入虎口。这一次我九死一生!
2001年的7月18日前后一个清晨,在出租房我和我的未婚妻被一同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其他几位法轮功信仰者。绑架者就是即墨市朝海派出所的一伙儿便衣。他们抽掉我的腰带当警绳,把我的胳膊反背后用腰带死死捆住。不多时两只胳膊绷得紫黑,痛得我豆大的汗珠满脸滚落。我被带到朝海派出所大门口的时候,那几个便衣面对川流不息的人群,故意把我反背的胳膊往上猛提,压迫得我只好低头猫腰不敢挺身。不多时,一位40多岁,大约1米60个头,体态稍胖,穿着白色体恤的人夹着公文包朝我一个箭步迎上来,一把抓住我的头发猛力往后一拽,一阵剧痛,我感到头发被撕掉了一大片。面对熙来攘往的人群,他也不敢太肆无忌惮,表面假装是轻轻一推,实际是竭尽全力咬着牙来的。他收手的同时又恶狠狠地睥了我一眼,带着一种恐吓我的杀气,企图先给我来个下马威。
在朝海派出所被非法审讯,我一言不发地保持沉默。因为对于法轮功的一切审讯都是先抓人后定罪的文革做法,所以我有权保持沉默。大约过了2个小时左右,我又被转到即墨开发区派出所。在开发区派出所,我被强制戴上了手铐,两副铐子把我铐在铁椅子上一动不动,对我采取刑讯逼供。一个姓赵的人负责审讯我,他是否姓赵现已记不太清。此人大约35岁左右,身高1米70,皮肤较白,半普通话,记得别人都称呼他赵书记。整个审讯我的任务都是他一手策划实施。
那个晚上我被铐在铁椅子上,盛夏的大热天又存心给我戴上一个棉头盔。两个20岁刚出头的小警察为了折磨我,不时地用警棍敲打戴在我头上的棉盔,并神经质似的一个劲儿强迫我辱骂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我不骂,他俩就提起我的双脚,用粉笔把李洪志先生的名字写在鞋底上让我踩。我不从,他俩就蹲下身来摁着我的两脚强迫我往地下踩。这小丑般的表演对我无效之后,一个55岁左右,大约1米70多身高,粗壮,脸色黝黑,满脸横肉的人过来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平静地回答:炼。我的话音刚落,他就晃起臂膀来回狠狠地抽了我几记耳光。几个耳光之后我的回答仍然不变。这个人大概是姓董,我隐约记得这里的人称呼他董所董所的,可能就是即墨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此时夜已深沉。我不时地困顿起来,加上4顿没吃饭,饥困交迫。每当我坐在铁椅子瞌睡得不由点头的时候,那两个小警察就过来拽我或用警棍不停地敲打戴在我头上的头盔。大约午夜11点的时候,一位因嫖娼的中年人被抓了进来,和我关在了一起,就蹲在我的跟前,但是没给他戴手铐也没坐铁椅子。他跟审讯我的那些警察说饿了想要块儿馒头吃,一个警察爽快地拿来一个馒头塞给了他。这个警察转过身来却冲向我叫嚣:何立芳,你就是去嫖娼贩毒也别炼法轮功,我就是把馒头给这个去嫖娼的人吃也不给你吃。在这个社会你们炼法轮功的还不如那些嫖娼卖淫的吃香!没想到所谓的人民警察竟这般业操守。这使我想起历史中记载的公元700年,耶稣“受审”的时候,那些世人与掌权者们奋臂高呼,宁愿赦免罪那个恶贯满盈的杀人犯巴拉巴,也不愿赦免清白无辜的圣者耶稣。谎言与权力就是如此的左右着人类历史的真相!
在这里我被刑讯逼供了1夜又加上第二天的1个白天。他们威逼我交代都曾做了那些与法轮功相关的事,都跟那些法轮功信仰者有所联系。我知道信仰什么是我的自由,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所以我保持沉默。第二天,那个姓赵的书记又接着审讯了我1整天,他不时地恐吓又不时地利诱。说什么只要我转化了,说不学不炼了,就可以马上释放我,出去做别的法轮功信仰者的转化工作。我依旧保持沉默。此时我更加清醒了,江泽民对法轮功挑起的这场镇压理由竟是如此荒诞不经。试想如果是一个真正的刑事犯或杀人犯,岂能因为他在法律面前说了一声,我再不犯法了或再不杀人了,就可予以赦免吗?这更加反证了修炼法轮功的合法与打压法轮功的非法。
在这里我清楚地看到了在江泽民的控制下,这些用来残害法轮功的警察就是些流氓恶棍。他们的执法就是对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亵渎与践踏,就是在领头肆意破坏法律实施,破坏法制体系,破坏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在第二天的下午2点左右,这个姓赵的和那个姓董的已经失去了对我的耐性,露出了随后的杀手锏。姓董的人是短刀直入地叫嚣: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给你脸你不要,不用叫你牙硬,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姓赵的则假装委婉地说:何立芳,给你最后2个小时的考虑时间,你彻底的反思反思,给我一个最后的交代。
2个小时过去了。姓赵的问我:你考虑好了没有?我答:考虑好了。赵问:你以后还炼不炼了。我答:炼。赵说:好,今晚上就给你找个地方让你在里面好好地反思反思再说!
就这样在下午4点钟左右,戴着手铐的我,被几个人押送出即墨开发区派出所后将我转走。姓董的和姓赵的一路贴身跟从。
我刚刚被押送出这个派出所的大门时,就被他们用手捂上了双眼。原来他们担心我会将这里发生在的这一切罪恶在社会上曝光,企图在历史上掩盖掉这个黑窝。由此可见,江氏政府对法轮功的一切打压手段都是多么得见不得人!我几次欲以挣脱这种对我的非法限制,都没成功,越挣扎他们反倒捂得越紧。我被推上警车,坐在车上是被两边的警察夹在中间的,此时我的待遇就象要赶赴刑场的死刑犯或遭遇黑社会绑架的人质,一路上我都是被捂着眼睛什么也看不见。
不多会儿,也就10多分钟的路程,我被从车上带下来。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张宽大的灰色铁门,有站岗的把守。这一幕是在我一下车门的瞬间从他们捂着我的指缝里瞅到的,此时他们并没有解除对我的戒备。这整个过程中我知道姓董的都是一直在悟着我的眼睛。当他们感觉到我好象看到了什么的时候,其中一个慌慌张张地说:快快快!给他捂住眼!
此时我知道了这里就是即墨市看守所,那个早已沦落为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集中营。穿过层层铁门,一个这里的管家给姓赵的指定了一个关押犯人的监室,我依稀地记得是“07”号监室。这个管家就是即墨看守所的所长,姓孙,50岁出头,大约1米70的个头,稍瘦。时间这么长了,也已无法确定此人的真名实姓了,应该记不错。
“哐啷”一声,监室的铁门打开了。姓赵的发话了,他面对着满屋的犯人指着我说:“这个是炼法轮功的,你们好好给照顾照顾”。他扔下这句话象完成任务交了差似的大步流星走了。他说的这句话其实是一句暗号,是话中有话的,就是暗示这里的犯人对我施行迫害。此时我明白了,他们对我的这番待遇,已经有过很多走在我前列的法轮功信仰者在这里吃过无数遍了,今天我只不过是踏在他们昨日的足迹与血泊上再走一遍。
一声冰冷的哐啷声,铁门又死死地关上了。这里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充斥着血腥与恐怖,犯人们个个面目狰狞,宛如影片中那个随时都会展开厮杀的古罗马角斗场。外面的世界无法知悉这里每时每刻在上演着的一切,恍如隔世。这里就是一个邪恶象征的独立“王国”,更是外面这个现实社会的缩影!
当然,这里的牢头与犯人早已晓得怎么去做。牢头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了他。他就开始对我训话,说:在这里就必须服从这里的规定。他指着墙上的监规威逼我马上就背,并必须在当晚背过后接受检查。我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我说:我不是犯人,我不背。我的话音刚落,他就指着我的脸咆哮如雷起来:你到底背不背。我平静地说:不背。他命令我脱下全身衣服,我不从。此时他指示4个犯人强行扒光我的衣服一丝不挂,顺手提起我来就狠狠地摔在地下的通铺上。这种通铺就是犯人睡觉的炕,离地面一尺高,从监室的这头一直通到另一头。牢头还是逼问我背不背,我说“不背”。
牢头吼了一声:打!几个犯人,2个摁着我胳膊的2个摁着腿的,另外大约有3个抡起拖鞋就在我的身上狠抽个不停。边抽边逼问我背不背监规,只要我说“不背”他们就不停地抽。我不知道被抽了多长的时间,直到他们自己个个都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此时在这种痛苦的肆虐中我难以自持地喊了出来,那凄凉叫喊声划破了整个监狱的喧嚣,令我自己都难以置信,仿佛整个监狱都被震撼了。一种死亡的恐惧感震慑住了这里所有的犯人,顿时个个监室都变得鸦雀无声。他们打累了就歇一歇,接着再打。并逼迫我骂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我不骂,无论他们怎么殴打,我就是不骂。可是在那种剧痛折磨下,意志随时都有可能被摧垮。为了做人的良心,也为了做人的尊严,此刻我死死咬住了舌头一声不吭,任凭他们狂虐……
我默默闭上了眼睛,脸贴着通铺,止不住的泪水伴随着汗水打湿了头发和脸颊,所谓生命的一切瞬间变得遥远模糊。此时的牢头示意犯人停手,命令他们集合坐好接受训话。牢头威胁全监室17个犯人必须对我全部上阵,如果谁不动手就揍谁。
这次他们把我呈大字型逼在墙上,摁住胳膊和腿,没有丝毫抗拒的可能,象是钉在了墙上一样,就象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那个姿势。牢头一声令下,17个犯人一阵疯狂的拳脚朝我一哄而上。这次他们不用鞋抽了全来绝的,拳捣、肘撞、脚踹、膝顶。起初我还能痛苦地呻吟出来,顷刻后我就变得死一般的宁静下来。此时死亡与我只有一纸之隔,生命在这里变得一文不值!此刻的刹那我如梦方醒:为什么那么多的法轮功信仰者在这场惨无人道的打压中失去了宝贵生命;更了然了中共执政后历史上每一次的政治运动的真相到底怎么一回事,从“文化大革命”到今天的“镇压法轮功”,这个打击彻底地击醒了我,彻底地颠覆了以往我对这个政党的认识;也彻底地奠定了我对自己信仰的无比坚信!谁才是真正的邪教不言而喻。
涌过来的拳打脚踢象洪水中的惊涛骇浪,迫使我找不到一丝呼吸的机会与自由,几乎要被呛死。一个喘息的机会就成了在这里一种求生的奢望,只要那一口气就会支撑你看到活着的希望,我的思维在不由自主的拼命挣扎中找着那个能喘上一口气的机会儿!此刻我只有往外呼的气,没有了往里吸的气,只觉得被打瘪了的身子肚子贴到后背上,五脏六腑全捣了出来,整个身子连血带肉的粘在了墙上,虚脱成一张挂在墙上任人拨弄的人皮。那种撕心裂肺的剧痛使得我大汗淋漓,头发漉漉湿,整个人象是刚从水里捞上来。
那些毒打我的犯人个个累得龇牙咧嘴东倒西歪的。我的意识开始出现模糊,此时我已经没有了想能从这里活着出去的念头了!我仍不屈从。有几个犯人看我被打成这个凄惨的样子,连他们都开始有点于心不忍,明显地减缓了击打我的力度。其中一个50多岁的犯人,因是跟邻居打架被抓进来的,此人看起来老实敦厚,就表示不愿动手。牢头就纠集所有的犯人朝着他去了,吓得他赶紧着抱头又转向了牢头那一边。其中还有一个出手奇狠的犯人曾是我的一个一面之交,在这里他假装不认识了我。在这里谁也不敢坚持良心!
稍息之后牢头发号第2次施令,全体17个犯人再次疯狂舞动起来,不多时我就昏死过去。牢头就指示犯人把我拖到厕所跟前,直接用凉水浇冲我的头和全身。就这样我被用凉水浇醒后再接着打,反复的死了醒,醒了死,记不清经历了多少生死回合!在这里,死亡对于我已经成了一种生命的常态。
这17个犯人打我打得都红了眼,俨然象一群饿了很久都没有捕猎到食物的狼,当一盯到肉的时候就完全显露了它的兽性。在这蛇穴狼窝中妄想觅索到一丝的人性!
我的身子被这种生不如死的折磨彻底整垮了,奄奄一息地瘫躺在地上象一摊血淋淋的酱肉。在这里好象时间停止了走动,极度痛苦中每一口呼吸仿佛都是一个四季的更替,一瞬间死掉的那种念头幻成了一种对死的渴求,因为死可以回避这种漫长的痛苦。
不知何时那个孙所长过来敲门,一看我被打成这个样子,就问我是谁指示打的,我就有气无力地指了指那个牢头。他就责问牢头:为什么打出这么重的伤?而不是去质问:为什么打他?所长赶快让犯人搀起我来,转动着身子让他看看打得怎么样,看后他满脸的惊愕,赶紧令犯人跟他去拿来红花油给我擦拭全身。并不时地过来斥问犯人,我身上的伤是否还能看出来,示意犯人赶快想办法不要把伤情让外人看见。按照起码的人道主义讲,也应该马上放我出狱接受治疗。不巧的是我被打出明显的外伤,如果这个时候拉我出去就医,面对眼前的这种事实,这些幕后操纵者们怎么去自圆其说?
随后,所长就让犯人把那个牢头的手脚用刑具勾了起来。后来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做样子给我看的,在这个过程中我所遭受的一切,他们都是了如指掌。根据后来我的依稀记忆,其中在最后打得我休克的时候,一个犯人曾大声地吆喝:打死人了!打死人了!难道他是真的听不到?
那个时候我痛得全身撑不住身子,觉得骨肉分离。至此我已2天2夜没吃没睡了,再加上刚刚这一番地狱般的经历,我感触着自己的伤情,觉得自己的生命好象已经到了钟鸣漏尽。我就决定吃临死前的最后一顿饭,也做好了向这个邪恶的政权做最后一次谈判的准备!我隔着监室门上一尺见方的窗口喊所长,所长过来了,我说:所长我要找你谈话。他爽快地答应了,打开牢门示意我跟他过去。到了他的办公室,我说:所长请你给我一块儿馒头,我要吃饭,并告诉他我要求明天就见有关的领导谈话,他点头答应了。
在这里我能隐约地听到其他监室里犯人的说话声。这时我也知道了,当我在被17个犯人疯狂群殴的时候,那个痛苦的呼喊声他是能够清清楚楚听到的。
就在那一天晚上,我的意识时隐时现,感到我的灵魂已经脱离了身体,就在身子的上空盘旋。我不知道是否还能活着待到明天,心里已经暗暗做好了死的准备。也因为牢头想报复我,在这里经历了这一番之后,我深信他们什么都能干出来。牢头威胁我说:你还敢到所长那告我!今晚就让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我不用打你,就用被子把你捂起来憋死,一点伤情都看不出来。后些年在“法轮大法明慧网”报道中,有很多法轮功信仰者还真是就这么死在监狱里的。原来这都是江泽民,从上到下传授下来的一套系统的整人模式。
我痛得一夜没眠。第二天一大早,我接到传呼,由两个犯人擒着臂膀,架着我支离破碎的身子踉跄的朝向一个房间走去。我强打起精神,抬起头来,两眼扫视了一下前方不远处的这个房间,这可能就是看守所的一个办公室。透过窗户,我看到有五六个着装比较讲究的人齐刷刷地站在那里翘首遥望,迫不及待地往外瞅我。这个时候我身体非常衰弱,走起路来步履维艰得摇摇晃晃。然而,当这一伙儿看到我朝他们走去的时候,个个又仰天大笑起来,笑得异乎寻常。那种笑中透露着一种征服别人后的快感与惬意,又夹杂着一种阴森。他们就是即墨610的那一伙儿,他们意为这一次我是一定被彻底地慑服了!
此时我清晰地感受到他们今天就是来收服我的,他们期待的那个结果就是我的彻底屈服。我在这里遭受的所有这些酷刑折磨,就是他们一伙儿的授意指示。想到这,来想要与他们做最后阐明的那些话题顿觉毫无意义,他们想要的不是理由或道理,也更无乎什么人权法制而是“政绩”,这个“政绩”就是被告人江泽民要求的那个“转化率”。所谓对法轮功的 “转化”手段就是“往死里打”。因而针对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这些一系列的灭绝政策都是这么出炉的。
这种惨无人道的毒打加上对我精神上的长期折磨,此时我的精神彻底崩溃了,出现一种生命承受极限后的本能反应,绝望得一头撞在了那个办公室窗前的墙上昏死了过去!此后我的精神就处于了长期地恍惚和昏迷。此时的我依然没有得到政府所谓的什么人道主义抢救与医疗,仍是悄无声息的把一丝不挂的我象处理死人一样,扔在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监室里。有时候我隐隐约约地听到有人问:看看他身上的伤是否还能看出来!就这样我连眼也不睁地昼夜不分呼呼昏睡,是死了还是活着自己也不知道。
这种令人发指的利用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迫害,在当时大陆各大监狱被普遍采用。为了完成什么转化率,就以给罪犯减刑为诱饵,诱使犯人充当警察来折磨法轮功信仰者。这是整个公安系统的违法犯罪,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后来我听说,在我昏迷不醒了大约一周后,才被转往即墨市市北医院“抢救”。这个时候的我已经全身找不到血管无法注射,即便勉强注射也边注射边尿出来;边鼻饲边溢出来。医生说全身器官功能衰竭,胃膜已经粘在了一起,治疗鼻饲都白搭。医生责问:为什么不及早送来!
我被刚转到市北医院的前几天,即墨610还贼心不死,白黑夜宿派人在医院里严防死守。后来还是由长直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刁书峰负责对我的监守。几天后市北医院通知我家属赶快接人,已经没有抢救的价值。此时,即墨610和长直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以及我村村委监控把守我的那些人,都为了推卸责任撒腿就跑!我的父亲极其愤慨地说:死人不要,我要活人!你们抓去的是活人,为什么交给我的是死人!他身上的那些伤是怎么回事?无人敢接话应声!
就这样家人把命若悬丝的我当死尸一样接回了家,并继续象征性地接受着治疗。医生说:没办法,死马当活马医吧!初步确诊为大脑严重缺血缺氧,内脏全面出现功能衰竭。
即使这样,长直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刁书峰还死不甘心,三天两头不时地到我家来揣摩我的情况。那些年后来对我的绝大多数迫害都是由他一手全面策划实施,处心积虑。这个时候他每到我家来的时候都蓄意事先不打招,蹑手蹑脚地一头闯进我的房间,再定睛仔细地端详我的细微变化。有时候一进屋就出其不意地把手插进我的枕头下,看看我是否在偷着看书。给我注射过的那些药瓶他每次都是从地上捡起来不遗巨细地查看到底是用的什么药,是药剂还是滋补品,以便忖度该采用什么新的手段来对付我,真是居心叵测!大有置我于死地而后快之势。
不错,也果如其料,我意识稍微清晰的时候,就坚持看法轮大法书籍,身体由此迅速回转康复,再次印证了法轮大法在一个生命中体现出的那种超自然力!刁书峰一看我的状况有了好转就马上又全面布控,直接指派长直镇派出所和政府的人员,强行盘踞在我家鹰瞵虎视地分秒监控,企图对我展开新一轮迫害!
这个时候我的一个亲属从另外一个途径中得知,这一次即墨610已经对我下达了劳教批捕书,只差最后一步将我送进大牢便可大功造成了。后来即墨610那些人,急不可耐的一天多次地跑到我家捕捉情况,并流窜到我村村委合谋企图等我身体稍微脱离危险,就立马将我带走劳教。
一天下午我从昏睡中醒来,看到我正在打着点滴的输液管成了红色,顿觉一阵不祥之感袭来。原来是药液已停止流淌,血液倒流了上来,我赶快拔下了针头,就下意识中在开始静静地等着一个时机。这一天610一伙儿几乎就在我家里没断过人马地把守,络绎不绝。夜色暗了下来,此时呆在我家院子里监控我的人还不时地出着动静。不多时,一阵狂风刮来,好象就要大雨倾盆,监视我的人可能是看着天气不好就趁早走了。赶快趁着这个空当儿我晃晃摇摇地下了炕,在惊恐万状中踉踉跄跄地逃脱了虎口!
经历了这一次虎口残生,从此我完全的流离失所了。就在逃离我家的那个晚上,我走在路上精神还是意识时有时断恍惚不清,只好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加上我的精神和身体还未完全恢复,虚弱得竟辨不清东西南北,本来平时那些很熟悉的路此时却记不起来了,只好睡在了荒郊野外。第二天一大早就接着再走,为了躲避迫害,一路都是穿沟走林。在探道问路的时候,怎么发现我的舌头已变得僵硬不听使唤了,连自己发出的话音听起来都那么奇怪陌生,仿佛是有另外一个人在我身边替我问话。又出现了那个魂不附体的状态。
经过一路的艰辛跋涉,我来到了外地一位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在这里恰巧碰见了我老家的一位法轮功修炼者,我俩是刚从这次迫害之前分的手,也就是10多天的空当,他从我身边走过时打量了我一眼后面无表情。我朝他笑了笑,正想招呼他时他却转身走了,我一时纳闷。很快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了,饭桌前他坐在我的斜对面,他给我盛饭我礼让他的时候他才认出了我,“哎吆!你怎么这个样了,上午我还仔细看了看你,就是没认出来,还捉摸着有点面熟,好象在哪见过……”
从监狱到我家对我实施的这一系列的灭绝迫害,实乃名副其实的 “故意伤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酷刑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江泽民对法轮功犯下的累累罪恶如此昭彰岂能掩盖得了!
我的这些经历讲到这里或许你还是将信将疑,认为这只是我个人的际遇,并不能代表当时整个社会大环境。我这样的遭遇,在我的亲人中还有一位,她就是我去年猝然而逝的刚刚年满50岁的大姐何淑荣。对于我大姐的死,我至今都不敢去回忆,总觉得难以置信,无法面对这个残酷事实带给我的心里触痛。我每当想起我大姐的去世就痛彻心扉地潸然泪下,一种控制不住的悲切但又哽咽难鸣!
我的大姐曾经也因为和我一样,为了坚持自己的良知与信仰,于2004年被即墨610非法抓捕后关进淄博王村劳教所折磨3年,在那里她遭受了同我一样的惨无人道的折磨。为了逼迫她放弃信仰,曾被那里的警察唆使犯人用绳子吊起来打,打得她8天8夜不让睡觉。对于自己的这番经历,她回来后不曾跟任何一个家人叙述过。后来我才明白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在那里所经受的那番非人摧残,造成的心里恐惧迫使得自己都不敢回首!迫害中造成的那些恐惧烙印,已经永远熔在了她的脸上与心灵上。自从劳教回来后精神状态就一直不好,心有余悸的她整日一副悬心吊胆的神态,哪怕遇到再高兴的事,也不能再象从前那样酣畅淋漓地有说有笑。历经的这番迫害对她的身心无疑是致命一击,最终导致旧病复发猝然长辞!
我大姐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前百病缠身,病痛曾折磨得她万念俱灰。尤其是孩子出生后不久整个身体迅速垮了下来,在孩子幼小的时候就曾偷偷跟家人交代了自己的后事。没想到在修炼法轮大法后短短几十天的光景百病皆消,命在旦夕的她幸遇大法就象枯木逢春,大法带给她生命的恩泽堪比恩若再生!
性格内向温柔贤淑的她,在我家乡一方是出了名的善良。街上的邻居曾羡慕地说:俺怎么就没有那个福气遇上象何淑荣那样的好媳妇。一位外村的流浪汉,每次看到我大姐的时候竟难以为情地躲着走。因为我大姐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老远地招呼他过去给这给那的,令他不胜感激!
如此的一种善良,竟遭受如此穷凶极恶地摧残,这是江氏政府在明目张胆的打着法律的幌子滥杀无辜,残害天良。
我的二姐何秀香,在2014年9月12日,遭受即墨市普东派出所以所长纪江涛为首的一伙儿绑架后,又于2015年6月6日,被即墨法院副庭长周吉红(女),非法剥夺律师介入和公然剥夺当事人申辩的情况下枉法仲裁,判刑3年。
被外界称为“中国良心”的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曾接连3次公开上书中共最高层,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却被江泽民当局冠以“颠覆政权罪”冤判3年监禁,遭受了和法轮功修炼者如出一辙的残酷折磨。他在发表的第3封公开信中这样描述了610人员的罪行:
“我用颤抖着的心、颤抖着的笔记述着那些被迫害者6年来的惨烈境遇,在这次令人难以置信的野蛮迫害真相中,在政府针对自己的人民毫无人性的残暴记录中,其最持久地震荡着我的灵魂的不道德行为记录,即是610人员及警察的、完全程序化的几无例外地针对我们女同胞女性生殖器攻击的下流行径!”
“几乎是百分百的女同胞的女性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性生殖器,在被迫害过程中都遭到了极其下流的攻击,几乎所有的被迫害者,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行刑前的第一道程序那就是扒光你的所有衣服,任何语言、文字的功能都无法复述清或者再现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的下流和不道德!”
这一切的罪恶在共产党针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时候,却被江泽民用了一个非常文明貌似合法,而又能欺骗世人的说辞“转化”,完美地包装起来。而实际的转化就是“往死里打”!
三、实施“转化”就是逼良为娼
“转化”一词,可谓是江泽民集团在迫害法轮功中采用的一个独创的专词,倾尽人类所有的语言修辞都无法对此作出确当的诠释。“转化”一词,通常人们会联想到一个坏人转变成一个好人的美好喜悦。可是被江泽民用在法轮功身上的这个“转化”则是截然相反的。他需要的“转化”就是把好人蜕化成坏人。江泽民对法轮功推行的这场令人发指的残暴镇压中,只是为了盗用“转化”一词来欺世惑众,掩盖罪恶。
在我经历这长达15年的残酷迫害中,很不想提及的一件事就是我与我未婚妻的忍痛分手。我俩形影相依地走完了人生最美好也最坎坷的前5年。尤其是这场迫害的前2年,我俩历经了从非法关押到流离失所,饱经风霜。血雨腥风中,她给了我心灵上最大的安慰与支持。
这一次我俩是一同惨遭绑架的,她没经任何的法律程序,直接被绑架到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据说那天,她在跨进劳教所的大门之前奋力抗争,最终没抵挡住七八个彪形大汉地狼拖虎拽,被硬塞进黑牢!在劳教所,她接受邪党的所谓“教育”3年后回来了。因我还处在漂泊流离中,故不敢去与她自由地相见,几经辗转后收到了她写给我的一封书信。
信中说:虽然你我以后不可能成为永远走在一条路上的人,但是我永远祝福你。你放心,我也永远不可能把你的消息交给那些坏蛋的!……她带着人生的无奈与遗憾,更有不敢表达的痛恨!在被胁迫中求生欲望的驱使下,抛弃了生命中的高贵与圣洁,走向沦落。这令我痛心万分,因为这意味着一个生命灵魂的毁灭!宛如坠落的星辰。我当着别人的面黯然泪下,竭力遏制自己莫哭出声来。一瞬间,我仿佛历经万年,透骨酸心中沉默了久久!
在黑窝里,她饱受了3年的屈辱折磨后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从不会打人到打人,从不会骂人到骂人,彻底放弃了自己的信仰,并充当了那些恶警迫害其他法轮功信仰者的帮凶。她不但自己放弃了信仰,而且还逼迫别人同其一样的放弃信仰来同流合污,同类相残。用江泽民的话说就是“转化了”。
在那些关押法轮功信仰者的监狱集中营里,那里的警察常常说:“转化了”就是你放弃信仰了,会抽烟喝酒了,会打人骂人了。在监狱里更为邪恶的一个标志是:你什么时候能真正的去打人骂人了,就证明你才是彻底的“转化了”。你不但要去骂别人更要去骂你师父。就好比是一个人,不仅要逼迫他去骂别人,更要逼迫他去骂对其有养育之恩的爹娘。你什么时候能够抛弃仁义廉耻,面对大庭广众冷酷无情地打骂你的爹娘了你就是“转化”合格了!你就是党认为的“好人”,你才有机会吃上党“恩赐”于你的那个血馒头。就象一个女人,你不仅要自白甘愿放弃自己的贞操,还要情愿给强暴你的那些人来唱赞歌,更要厚颜无耻地学会以放荡来拖他人下水!在中国所有关押法轮功修炼者的监狱,不但必须要人人过关接受“转化教育”。并且还要驾驭你到社会上去大张旗鼓地宣扬党“恩赐”予你的这种“教育之恩”;更要把党施虐在你身上的这套鬼蜮伎俩,散播淹煎到其他法轮功信仰者身上。只有当你彻底地堕落成一个人中败类的时候才能得到党的“信任”与“赏识”,才能从党的魔抓中逃脱!
实际上一个信仰者在这里所经历的整个转化过程,就是一个灵魂在逼迫无奈中走向死亡的过程。最终让你主动放弃自我,每当想起自己是谁的时候就无地自容得生不如死。只要你一旦触想起自己来就会厌恶作呕,不敢相信与接受自己的种种事实。在这个“转化”的过程,你妄想保留一个男人的气节与尊严;更妄想保留一个女人的体面与洁白。对于男人让你尝遍百般酷刑地严刑拷打之后,杀身辱志,让你觉得连狗都不如!女人,倘若全是酷刑加身那算是万幸之幸,扒光衣服投进男牢房凌辱!
何谓“转化”?就是逼良为娼!当今好多的大陆警察都在说:你杀人放火卖淫嫖娼都不是大问题,花两个钱都能把你弄出来,你就是别炼法轮功就行。这是一个极其可怕而现实的社会写照!一个国家的整个司法界都是这般职业操守,何谈依法治国、兴国安邦?那些迫害我的警察不就说过,“你炼法轮功还不如去嫖娼,给嫖娼的馒头吃也不给你炼法轮功的吃”。这句话淋漓尽致地凸显出江泽民对法轮功发起的这场迫害之丧心病狂,与所用手段之无所不用其极。
这场迫害挟制了多少有信仰的人为了死里求生而离经叛道——逼良为娼;挟制了多少有良知的人为了蝇头小利而见利忘义——逼良为娼;挟制了多少有原则的人为了个人的价值取向而弃德从贼——逼良为娼。这是整个中华民族裹挟在这场政治迫害中的一场道德大沦丧!更是对我们这个中华五千文明之秀的玷污嘲弄!
四、精神迫害与株连迫害
可以勉强的用笔墨来复述,江泽民发动这场迫害中对我个人肉体上的伤害,但精神上的伤害却难以落墨。这种精神上的迫害就是江泽民所鼓噪的“名誉上搞臭”。前提是通过操控全国人民乃至全人类来为其所用而达到的,祸及范围至广至深,把每个生命都变成了用以充当打压法轮功的战争物资。
肉体上我九死一生,被非法剥夺所有的生存权与人权。直至现在还要躲避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我的迫害,四处流浪。大约4年多前,即墨市610的主要成员徐可爱,还经常到我哥哥那里骗取套问我的下落。未果之后,又流窜到我村找前任大队书记韩向欣,伙同韩向欣打电话套问我哥哥。韩向欣曾经在我流离失所后的2002年,伙同即墨610一伙儿,把我60多岁年迈的父亲骗到洗脑班非法监禁了1个月之久。并多次串通610这个非法组织对我一家进行迫害。
在我那次从17个犯人的毒打中逃离后,即墨610得知我流离失所中的大概位置时,又四处派发传单非法悬赏通缉我。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从统一办理那次后,就被直接扣押拒发至今,这是对我人身自由与生存权的一种致死的钳制与剥夺。
我的父母在我流离失所后,不知多少次遭到长直镇派出所和即墨市610的恐吓骚扰、非法审讯与绑架,逼迫他们转化的同时交待我的下落。
每年大年三十,一些来路不明的人通宵达旦的埋伏在李前庄村我姨妈家门前,企图等待我的出现。
肉体上对我实施的是一种“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文革化制裁。精神上迫害更是寒心彻骨。江泽民利用国家媒体对法轮功的舆论抹黑,用谎言栽培的仇恨根植于社会、根植于家庭、根植于亲朋好友、根植于每个世人。
在1999年之前我已经经营得小有名气。在我被迫流离失所后,有的客户一直等到我半年之久,见了我的家人就迫不及待地追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直到得知我被迫害的已无家可回时,才断念奔向别的商家。也有很多客户,真的相信了媒体对法轮功的造谣中伤后不敢靠近了我,我的经营也随之暗淡下来。记得一个老客户,他经常到我这里来,因为他患有痨病,价格上我就很优惠他。有时候在我这里到了吃饭的时候,就挽留他吃饭再走,特别是冬天很冷的时候。他对我也非常感激,也知道我修炼法轮大法。在法轮大法遭受诬陷之后,没想到他相信了媒体的不实之词,再也没踏到我这儿一步来。有一天正巧他路过我的门前,我高兴地迎上去和他打招呼。没想到他竟能横眉冷目的瞪着我,摆出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姿态,却又一声不吭地转脸走了。
有一次我和我的未婚妻在街上与一个邻居站那儿聊天,不远处也有五六个邻居蹲在那儿闲聊。其中一位大约60多岁的老邻居,当看到我也站在那儿时竟腾地来气了,呼地站起来,当着那几个人的面指桑骂槐地冲我谩骂起来。那几个人也应声附和着,同时向我俩投来鄙视憎恨的目光。我低头不语,可他更来劲了,边骂边指手画脚地朝我走过来了,咄咄逼人地站到我跟前来骂,说什么:还想跟共产党作对,你们是活够了,你们这些东西就应该统统杀头! 这个骂我的老邻居,在1999年江泽民还没迫害法轮功之前,原本对我很客气,本来我倆宗属关系就挺近。他还曾到我家学了两晚上的法轮功功法动作,当时也想修炼法轮功。没想到在江泽民散布的妖化宣传下中毒如此之深。其他那几个邻居,平时与我交往也不错,本来也是些东邻西舍的。当时我在心理上很难接受这个社会现实,一种难以言状的错愕与茫然。
还有一次,我和我的未婚妻走在路上,不远处几个邻居的妇女们凑那儿聊天。当看我俩朝她们走去的时候,就个个腆起脸来朝我俩冷眼相待,并不时交头接耳地窃窃私语。其中一个是我的小学同学,此时她一反常态,没有了对我往日的那种热情,嗤之以鼻地讥笑道:如果他对象是我,我早跟他散伙了!特意抬高嗓门儿,为了能痛快地刺激我。
还有一天,下午小学生放学回家的时候。村里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从我未婚妻的跟前走过,突然冲着我的未婚妻就骂上了,不是骂别的,而是骂“法轮功”三个字。骂完撒腿就跑,好象真担心我未婚妻能象电视上污蔑的那样似的。
这种精神上的迫害不仅是针对法轮功信仰者个体,同时也祸及了他们的家庭成员。我二姐也因信仰法轮功,所以我的七八岁的小外甥,在精神上遭受的祸害也未曾幸免。在学校里没少遭受同学们的歧视与奚落,没人愿意接近他成了一个同学中的异类。孩子为了逃避这个残酷的社会现实,放学回家的时候觉得没脸在大道上走,无奈只身一人选择从大沟里走绕道回家,躲避同学们施予他的那种精神伤害!我们想想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给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从小就创造这么一种人生记忆与社会记忆,那么他长大以后又会如何去认识和回应这个社会呢?
江泽民给法轮功信仰者制造的这种社会歧视,给你制造一种心灵上的窒息,这种无形的杀手锏,从你的家庭到亲朋好友到整个社会,都在向你步步逼近,让你身不由己地倾滑到这种不见血伤的心灵自杀!这种对人心灵的吞噬和人格的戕害,达到对一个生命从肉体到精神地全面瓦解。有多少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属,正因不堪经受这种精神上的打击之重,而走上自绝轻生之路!
最为恶毒的是江泽民利用株连政策,挑起你的亲属或家人来同室操戈,以此来对你进行瓦解制裁。我大哥的儿子当兵政审不合格,竟能因为我家人是修炼法轮功的。只要拿到我全家人不修炼的保证书到济南军区销底,就可以政审通过。所以我大哥鬼迷心窍,几度串通村委人员,非逼迫我父母签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企图拿到全家人不修炼的保证书去跟济南军区讨价还价。因为我的父母不从,我大哥竟对我父母反目为仇暴力相向,把我父母家的门窗玻璃砸个粉碎,并企图拉拢村委来扒了我父母的房子。且狂啸以后再见到我就开枪崩了我!吓得我母亲一听到我大哥的声音就往林丛子里钻,不敢回家。那些更为过之的我不想多言!
五、历史的审判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亿万法轮功信仰民众的迫害,罪恶之惨烈令人神共愤;手段之卑劣实乃罄竹难书。即便倾尽人类所有的法律来为其裁决量刑也是汲深绠短!从其构成的犯罪程度上来讲,已完全构成《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第六条的“群体灭绝罪”和第七条的“危害人类罪”;以及国际《禁止酷刑公约》的“酷刑罪”,这些国际公罪。根据中国《宪法》、《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侮辱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偷盗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枉法仲裁罪、破坏法律实施罪。
在江泽民针对法轮功的这场灭绝运动中,在这些所有表面罪恶掩藏下的那个叫做“转化”的,专门针对精神戕害的无形刀枪,是倾尽人间所有的罪恶都无法企及,这不仅是一场野蛮的生命大屠杀,更是一场惨烈的精神大屠杀,是对道德,良知,正义以及天理民心的多重诛灭。这种罪恶已经远远超越人类有史以来,任何形式上的人对人的罪恶。对江泽民的审判,以法律来为其定罪再定也是轻罪,江泽民对整个人类犯下的罪孽,已经超越当今人类法律范畴囊括的所有罪恶。
这场罪恶是以毁灭人类为代价的,是对人的道德的践踏与扼杀,对人性地摧残与魔变,对生命地玷污与变异,是对人世的祸乱与败坏。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就象瘟疫,最先企图通过对某一人或某一群体肌体的侵蚀吞噬,从而扩散辐射到每一个人以至于整个社会。最大的受害者并不是那些秉持真理的信仰者本身,而是听信谎言欺骗后被邪恶势力操控利用的每一个世人,让他们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首先让媒体炮制的精致谎言在每个生命心灵的深处生根发芽,然后预期地转换成歧视——冷漠——仇恨——杀戮,节节攀升。把每个人都变为这场打压法轮功战争火焰的助燃剂,罪恶的帮凶。让世上每一个人的灵魂与良知都不得清白,让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沾上残害法轮功的一笔原罪。最终结局就是在出卖良知和放弃良知中,沦为邪恶的同谋,魔变为残害生灵的鬼畜——“人化为鬼”,遭天理所灭!
一个民族连“真善忍”三个字都容纳不下,那到底还能容纳下什么?放眼中华大地大,“找小姐”的标签可以畅行无碍,即便张贴在公检法的大门上都无人问津!但“真善忍”的标签哪怕张贴在自家大门上也会有人找上你门来问罪。这个世道正常吗?这个人心正常吗?这难道还不能成为上天对当今社会每个生命良知的拷问!
在这场针对法轮功的残酷运动中,所有那些随波逐流或趋炎附势的人,你们施予法轮功身上的那些所作所为,无论当时出于何种理由,都是没有逃脱江泽民的连环诡计,干的都是一些令江氏一伙儿掩口窃笑的勾当。看似是你们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为,或冠以堂皇之借口而为,实际都是江泽民劫持了你们的利益,以利益相胁来拉你们下水,为其将来做陪葬。
长直院村村委那些参与这场迫害的人们:我无心知道你们也不想记得你们。今天在此我以一个修行者的胸怀告诫你们:如果你们在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经欠下了法轮功的,今后还是怙恶不悛的话,将来神都救不了你们!不是法轮功会如何你们,而是你们自己种下善恶因果不会放过你们,善恶报应从来就是如影随形。耶稣曾经说过:那些依靠利剑生存的人必将死在剑下!睁眼看看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这些杀害法轮功的刽子手们,已经在丝毫不爽地应验着因果报应。我真心希望你们不要失去上天对你们这最后的救度。
法办首恶,结束迫害,就是对所有生命与良知的赎度;对社会法律与正义的匡扶。每一个法轮功信仰者在这场血雨腥风中地默默坚守,不仅仅是为了他们自己的信仰,更是为了世界上每个人心中的真诚与善良。为了这个世界不再因为真诚与善良而获罪,不再因为真理与正义而获罪,是用他们的生命与坚毅在铸造人类道德的丰碑!为了我们自己,更为了我们子孙的千秋万代,也为了全人类。恳请每一个执法者与正义之士站出来,用您正义的臂膀捍卫真理与良知,将首恶江泽民送上历史的审判台,还给每个生命信仰与良心的自由,重启人类文明的辉煌!
综上所述,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还法轮功创始人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求中国最高检察院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