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鞍山泪

【正见新闻网2016年05月03日】

2016年3月28日上午9点。春寒料峭,柔和的阳光给鞍山市带来浅浅的暖意。新的一天开始了。生活,也许依旧平淡无奇,也可能出现突然的转折,或悲或喜。

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鞍山市中级法院。在法院正门右前侧约十来米处,站着一位老人,一个中年妇女正在为他拍照。路过的行人和骑自行车的都回过头来多看他们一眼。老人中等身材,头戴一顶米色棒球帽,帽子下面露出雪白稀疏的头发。他穿着深蓝色的短款晴纶棉衣,外面套了一件白布改制的马甲,上写四个大字:“还我女儿”。老人腰板挺得直直的,神情严肃。他的五官棱角分明,刻着风霜,又透著坚毅。

“爸,照好了。”中年妇女走上前,挽住老人的胳膊。两人转过身,向大门走去,只见白色马甲的后面还写着一个字:“冤”。

法院诉冤

在进门处,老伯的女儿告诉门卫,他们要找法官单亚东。门卫接通了电话,那一头传来单亚东的声音:“喂?谁啊?”孙女士赶快说:“单法官,你好。我是孙进军的姐姐。昨天,张赞宁律师打电话告诉我们,你说孙进军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不好,目前不适合开庭。所以我们家属想给她办保外就医。麻烦你协助办理,好吗?”单亚东听起来有点着急:“我可没跟张赞宁说过这话。一个律师不能这样乱说哟。”女儿回头望着父亲:“爸,他说他没讲过那话。”孙老伯一听,连忙接过电话:“喂,单法官啊,我们父女俩就在楼下,请你下来好吗?我们想跟你当面反映情况。”“好吧,你们在大厅等我。”

孙老伯和女儿走出门卫室,进入了主楼一层的大厅。可能是刚上班不久,询问台前排队的的人不多,墙边的长椅上坐着十几个人,个个愁眉苦脸。他们看到老人白色背心上面的字,都怔了一下,又把目光收了回去。“冤”,有冤的何止他们孙家呢?

不一会儿,单亚东从拐角处冒了出来。孙老伯和女儿迎了上去:“单法官,我们要求办理保外就医。孙进军禁不起折腾了。她没犯罪啊!”单亚东看着眼前的这两个人,翻愣著单眼皮的小眼睛,没有表情地说:“我告诉你们,孙进军这个案子维持原判,如果不服,可以申诉。我没对任何人说过那些话。保外就医?不行。”

孙进军的姐姐平静地说:“法官,你肯定知道,2016年3月1号正式施行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希望你不要冤判了好人,否则,将来受到法律的追究,后悔就晚了。”单亚东哪里肯听这平头老百姓的劝告,厉声说:“你用不着跟我讲这个。论法律法规,我可比你们清楚多了。”

孙老伯在一旁说:“我家孙进军没有犯罪。你们凭什么判她刑?你说,她到底犯了哪条法?”单亚东不耐烦了:“我不跟你们家属说,法律上的事情,你们不是找律师了吗?我跟律师说。”孙进军的姐姐说:“那把判决书给我们。”单亚东说:“判决书只给律师一份,本人一份。不给家属。我不和你们叨叨了。今天下楼来就算不错了。你们快走吧。”说完,他匆匆转身,一晃就不见了。

孙老伯没有想到,前后几分钟,单法官就闪人了。他还没有说出女儿的冤屈呢,就眼睁睁地看着单亚东离开,留下他们两个人在原地发愣。“维持原判”!三年徒刑,因为什么?孙老伯的眼泪扑簌簌地淌下来,他再也忍不住了。他站在法院的大厅里,带着哭腔开始大声诉说起来:“冤枉啊!我大女儿被他们给打死了,小女儿又被抓起来,折磨成精神病,现在还要被判三年。她没有犯任何罪,就是到朋友家里借把雨伞,结果就把她抓走了。我要见单亚东法官,我要和他讲理,他怎么能这样子不讲理⋯⋯”

老人站在那里,一边抹泪,一边说个不停。两个穿制服的年轻办事员走上来劝他:“老伯,别伤心了。不是让您找律师吗?回去再想办法吧。”在法院工作,他们每天都会见到哭天抢地喊冤枉的,早已见怪不怪。只是今天,看这位老伯大概有八十多岁了,听说他的一个女儿死了,另一个又给抓起来,实在可怜。这时,女儿过来拉住父亲的手,轻声说:“爸,咱们回去吧。”孙老伯满脸泪痕,对她说:“进军可不能再落在他们手里啊!”

进军冤判三年

这十几年,孙进军总是感觉,自己在梦里。很多个梦缠绕在一起,令她恍惚。就好像一本小说,里面有许多章节,她在书里转来转去,走进不同的门,又走出来,结果迷了路。

有时,她看到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子,和两个姐姐走在上学的路上。一眨眼,大姐手里抱着小侄子,站在姐夫身旁,全家人一起笑呢。进军喜欢和大姐、大姐夫一起学法、炼功。他们总是敞开心扉,用最朴实的话语交流是否做到了“真、善、忍”。有时,她回到了第十五中学的教室,给学生上课。她是学生们喜爱的美术老师,手拿画笔,画出最美丽的梦。而有时,她看到自己正在马三家教养院的小号里,她的手被铐在暖气管上,没法坐没法蹲,一只手从肩膀上,另一只手从腋下反过来背铐著,那痛是钻心的。不!她不要再回去!“你是精神病。”护士拿着针筒,向她走过来⋯⋯

“哗啦啦”,下雨了,很大的雨。那是2014年7月21日,下班后,她顺路去了同修周改清的家,想借把伞。满头银发的周大姐热情地招呼她进屋坐。整洁温馨的家,真舒服。孙进军坐在沙发上,喝着热茶。她想:“我炼会儿功吧。”于是,她坐到地上,双盘打坐。周围静悄悄的,雨大概停了。“咣咣咣”,有人砸门,接着,乒乒乓乓地,有人骂骂咧咧。孙进军睁开眼,房间里已冲进来几个警察,对着自己大叫:“你是炼法轮功的吗?”孙进军说:“是。”“起来!跟我们走。”就这样,他们绑架了周改清和她的儿子孟祥君,也带走了孙进军。听说,警察后来撬开了自己的家,抢走了一些大法的资料,就是为了给她定罪。

孙进军一听到看守所和劳教所这几个字,就不寒而栗。那里可不是人待的地方。2000年,孙进军因为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教养”的方法很简单:酷刑。她被关小号,一关就是一个多月。还曾被罚站六天六夜,手被铐在暖气管上,痛得她满地打滚。她咬牙顶住了各种花样的残酷折磨,教养院看她不转化,超期关押,就是不放人。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产生的压力是巨大的,让人想从现实中逃开。2003年7月,孙进军精神崩溃了。她被送往沈阳精神卫生中心,经医生确诊为“未定型精神分裂症”,住院两个月。释放她之前,马三家看守所一大队大队长王晓峰向她的家人勒索了六千元现金。

回家后,孙进军恢复了炼功、学法,她的精神惭惭平复,人的状态越来越好。她失去了原来的教职,又找了一份在酒店的工作,和同事们相处得不错。谁想到,十一年后,因为借把雨伞,她再次落入虎口。这次被绑架后,警察用鞋底踩着她的手指碾来碾去,又把她带到鞍山女子看守所关押。孙进军感到,自己的伤口被人撕开,上面撒了一大把盐。过去的阴影覆盖上来,压得她喘不过气。她旧病复发,神情恍惚。

2015年8月14日,鞍山市铁西区法院对孙进军的案件非法开庭。在开庭的前一天上午,来自江西的维权律师会见孙进军,发现她的精神状态不正常,不适合开庭。下午,律师与主审法官关铁华沟通时,说明了孙精神状态不佳、无法有效沟通。但是,法院还是把精神恍惚的孙进军强拉上了法庭。面对法官和公诉人的提问,孙进军所答非所问,只是一个劲地说:“我不去借伞了,下雨也不去了。”

由于孙进军不能正常交流,整个庭审便成了一场维权律师和公诉人之间的辩论。公诉人提出一条,维权律师反驳一条。公诉人不能有理有据地说明孙进军的犯罪事实,被律师质问得哑口无言,像霜打了一样发蔫。律师大胆陈词,辩护铿锵有力,在场的法官和所有工作人员都仔细地聆听真相,没有人打断他的发言。

律师说,在1999年,有资料显示,当时在中国大陆,法轮功信仰者达九千万以上。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法轮功学员坚守良知,把真诚善良和宽容带给周围的人。孙进军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的行为是思想自由的表现,是基本人权,不容公权力肆意介入和侵犯。

律师又说,孙进军因为下大雨到周改清家借伞,并在其家中打坐,被突然入室的警察带走、抄家,这就是“本案”的全过程。我们要问:孙进军在周改清家打坐炼功的行为,是犯罪吗?这种行为产生了什么危害后果?有犯罪事实存在吗?《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均规定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必须是“有犯罪事实的存在”。公安局的刑事拘留、检察院实施逮捕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提到法轮功资料,律师问:单纯的、静态的持有法轮功资料便构成了犯罪?他进一步论述,孙进军打工的饭店同事(共三人)证明,孙进军没有散发法轮功资料,而持有法轮功资料是合法的,因为我国刑法只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罪”,而没有规定“非法持有法轮功资料罪”。

律师最后陈述:“我是见证了几十年历史风云的人。我发表的辩护意见不仅仅是对我的当事人负责,也同样是对所有的办案人员负责。我真诚地希望合议庭能够依据事实与法律宣告孙进军无罪。”他语重心长地说:“一个清醒的法律人不要因为办错案去背黑锅、承担历史责任。不要成为下一个周永康,使自己沉下去!”

令人遗憾的是,鞍山市铁西区法院无视“以宪治国”的政策,听从了鞍山市“610”的暗箱操纵,2015年12月26日,孙进军被冤判三年。

孙玉华在鞍山的人间路,走了三十七年。她是鞍钢建设公司车队的职工,家住铁东区解放办事处五金委。玉华是个普通妇女,勤恳工作、相夫教子。1999年以前,在家乡,炼法轮功的人可多了。人传人,心传心,大家都说这个功法好。玉华和她的丈夫一起炼功,两个人互敬互爱,待人诚恳,一家三口幸福美满。

玉华英年摧折

1999年7月,政府突然说不准炼了。2001年10月,他们要送玉华去洗脑班。玉华知道,那个地方太邪,非逼着法轮功学员背叛信仰,否则就把你往死里整。她离开了家,在外漂泊。2002年6月,玉华被辽阳市佟二堡公安分局绑架、折磨,她不屈服,坚信大法。她就是不说诬蔑师父的话,绝食绝水抗议。玉华放出来后才四个月,身体还没有恢复正常,警察居然撬开了她家的房门,又把她抓走。2003年3月,玉华被非法判刑四年。4月4日,她被送往沈阳大北监狱的女子监狱二大队二小队关押。

活着走出女子监狱的人都说,法轮功学员在那里被折磨得最惨。有知情人出来说,白天,警察逼迫孙玉华干活,从来不让她坐下,连窝头都不让她吃饱。晚上收工回来,一帮人围着她、逼她放弃法轮大法的信仰,把她绑在光板床上不让睡觉。

监狱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什么阴毒的招术都想出来了。他们利用收监的犯人,许诺给他们加高分、减刑,把参与折磨法轮功学员作为减刑和“靠近政府”的一个条件。牢里有个杀人犯叫孙丽杰,她折磨法轮功学员成性,是警察手下的犯罪工具。孙丽杰曾经在冬天把法轮功学员王桂霞的衣服扒光,让她的手下把王桂霞带到厕所,从头往下浇凉水。

在二大队大队长王秀红和二小队队长陈雪娜的指使下,孙丽杰和其他几名犯人经常对孙玉华拳打脚踢,还把大便往孙玉华嘴里塞,像疯了一样折磨她。4月10日晚上,孙玉华被孙丽杰等人打得昏死过去,等天亮时被抬到监狱医院,人已经不行了。就是这样,凶手们还踢她,说她装死。

孙玉华的死亡时间是4月11日上午10点30分。为了掩盖真相,大北监狱严密封锁消息,对外一律说孙玉华是因为绝食而死。4月12日,他们才通知家属,拒不出具死亡证明,病例上的死因是:心肌梗塞。

伤心的阳阳

“我妈妈是好人,你们不要抓她,我还小,我需要妈妈。”阳阳十岁的时候,辽阳市公安局佟二堡分局的警察撬开了他家的房门,抓走了妈妈孙玉华。阳阳苦苦地哀求警察,“把妈妈留下来吧”,可是他们不理会这个伤心大哭的小男孩,强行把孙玉华抬上警车,留下阳阳一个人对着空空的房间、撬坏的锁,还有关不上的门。

2001年,妈妈为了抵制洗脑班,被迫流离失所。那时,阳阳虽然大多数时候见不到妈妈,但有时,妈妈会在晚上悄悄地回家,出现在阳阳的眼前。每一次,阳阳搂着妈妈的脖子说“再见”,就盼著下一次的相逢。心里有个盼头,日子再苦也能熬。

2002年6月,孙玉华被绑架后受到残酷折磨,在生命垂危时被释放回家。阳阳终于可以天天和妈妈在一起了。虽然妈妈身体很弱,但是他想,至少妈妈再也不会离开他了。

然而,这次分离竟是永别。从此,阳阳看到穿警服的人就害怕,看到警车就跑。有一年过新年,阳阳和姑姑在外面放鞭炮,远远的看到一辆警车。他扔下鞭炮,喊著姑姑,飞快地跑回家,紧紧地关上门,不敢出声。

妈妈的相片摆在柜子上,含笑看着阳阳。爸爸因为信仰法轮大法两次被迫害,也不能陪在阳阳身边。阳阳就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2010年,爷爷因病去世,家里只剩下他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奶奶。阳阳担起了照顾奶奶的重任。阳阳变得沉默寡言,在他那张略显苍白的脸上,挂着同龄人少有的成熟。阳阳非常懂事,喜欢关心和帮助别人,他的亲戚都说:“像阳阳这么懂事的孩子,现在太少了。”

有一次,阳阳得到了一张法轮功真相光盘,这让他想起了爸爸和妈妈。阳阳知道,法轮功就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同时可以得到一个健康的身体。阳阳向往“真、善、忍”,于是,他认真地观看光盘。可是,邻居发现了,举报了他。阳阳被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的警察带到派出所,他们追问他光盘是从哪来的,警察又到学校向他的老师和同学调查,阳阳被迫辍学。

新年是阳阳最难过的日子。同学们都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吃团圆饭,收到漂亮的礼物。阳阳的心愿是什么?他希望能够重返课堂,和爸爸团聚,拥有一个温暖的家。

老人冤情似海

光阴悄悄地流走,却冲不淡心中的悲伤。想到两个女儿的遭遇,孙老伯心痛得发抖。夜里,他有时会忽然醒来,希望有人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噩梦。常常,他一个人怔怔地坐在屋里,在回忆中和女儿重聚,述说思念。

活了八十多岁,经过了数不清的风浪和苦难,孙老伯万万没有想到,在晚年,他竟然要忍受失去女儿的痛,一次、又一次。大女儿被关进监狱不到七天就被活活打死。小女儿被逼得精神崩溃,放回来后经过调养,生活刚走上正轨,又被无辜判了三年。他实在想不通:修炼法轮功有什么错?难道政府不希望好人越来越多吗?警察是抓坏人的,却对善良的炼功人这般凶神恶煞,造假、逼供、毒打、侮辱。咱们都是鞍山人,都是中国人啊,这是怎么了?

怎能忘记那令人心碎的一幕:健壮活泼的大女儿,躺在那里,冰凉变形。玉华的尸体被一张又脏又臭的棉布门帘子蒙着。掀开帘子,老父亲看到女儿全身浮肿,脸色焦黄,肉皮像是被火燎过,两肋都有成串的水泡,肚子鼓的像孕妇。后背有一块块的紫斑,好像用钳子夹过一样。再看两只胳膊,上面有黑色的印记,好像是用绳子勒过的痕迹。当把她身体侧翻时,嘴里流出又黄又红又黑的血水。她的头发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又湿又潮,身上套著又小又短的内衣内裤,根本不是她自己的。孙老伯守着玉华的尸体,嚎啕大哭。监狱的人在一旁威胁说:“你女儿是绝食死的,你们不许上告!”

进军的被捕,燃起了老人的怒火:好人还有活路吗?要把全家人都逼死吗?整天讲“文明建设”、“依法治国”,“人民”法院的那个天平早就歪了,要把它正过来!

2015年5月份,听说有控告江泽民的这回事。孙老伯让女儿去打听,请法轮功学员帮忙,他们也要写诉状。2015年7月,孙老伯向中国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发出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并以侮辱诽谤罪、酷刑罪、故意杀人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刑讯逼供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故意伤害罪、迫害家庭罪、超期关押罪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还要求依法取缔中央及以下各级“610”办公室非法组织,并依法彻查该非法组织的一切非法活动,并严惩其犯罪行为。老人义正词严,要求立即释放正在被非法关押的小女儿孙进军,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冤情似海。控告前中共最高领导人,孙老伯豁出去了。在控告状里,他写道:“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司法机关秉公执法,把祸国殃民的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还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清白!还法轮佛法的清白!还两个女儿的清白!当审江正义的呼声渐起之时,就是还人间公道之时!只有把江泽民推向历史的审判台,才会重新建立起公正的司法制度,才会重新呼唤起人类的道德良知!审江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让我们心存‘真、善、忍’,把宇宙的高德大法铭记在心,生出正念的光辉,把这十六年间邪恶的阴霾扫尽,还我们一块属于我们百姓心中的净土!还我们的信仰自由,还我们公民的合法权利!最后希望我们中国大陆的每一个人都能在公正司法的阳光下自由地生活!”

结语

日出,日落。鞍山市的天空,映照着孙老伯一家人的泪与痛。擦干眼泪,胸中的正气是黑暗中的一道光。这光亮,冲破迷雾,化开悲伤,鼓起信念的风帆。十七年来,辽宁省的法轮功学员承受了异常残酷的迫害。他们前仆后继,传播真相。他们的壮举,感动了千万同胞,震慑了作恶的坏人。所有参与迫害的官员和人员都在被追查之列,有罪必有罚。沉沦还是向善,是这些生命的选择。孙老伯的刑事控告状是又一颗钉子,把元凶和迫害恶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正义的审判,将托起灿烂的黎明,照彻中华大地。#

参考资料:
1.《八旬老父到鞍山市中级法院为女儿喊冤》,2016年4月2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2.《孙进军被非法庭审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2015年8月22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3.《孙进军被迫害精神失常 鞍山法院强行非法庭审》,2015年8月16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4.《阳阳的向往》,2011年1月29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5.《法轮功学员孙玉华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殴打致死》,2004年3月20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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