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6年06月01日】
就大陆局部地方发生的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遭中共绑架、逮捕、判刑事件,美国国务院官员表示关注:“呼吁中共释放所有因和平表达他们的宗教信仰而被关押的人士”。
美国国务院官员5月31日在回复大纪元记者的电子邮件中表示,“我们呼吁中共释放所有因和平表达他们的宗教信仰而被关押的人士,允许他们自由地信仰。这和中国的国际人权承诺保持一致。”
这位官员说,美国将继续向中方提出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案例:“就法轮功学员的遭遇以及关注的个案,我们(美国)将继续表达我们的关注,并呼吁中共遵照中国的国际人权承诺,尊重所有中国公民的普世人权。”
“我们呼吁中共保护宗教自由,允许公民自由地信仰。宗教自由是一个和平、包容、稳定和繁荣的社会的关键。”
大陆局部地区诉江法轮功学员遭非法绑架、逮捕
2015年5月,中共当局出台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新规定。 从2015年5月开始至今,有超过20多万的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实名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告上中共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这些控告人17年来承受的迫害和痛苦鲜为人知,很多人被迫害致残、致死。
据明慧网报导,目前大量法轮功学员递交的控告书已经收到两高的妥收回复。
但是,大陆局部地区持续发生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骚扰、绑架、逮捕、判刑事件。
遭酷刑致残 岳阳市孙平华状告江泽民遭非法庭审
2016年5月26日,湖南省岳阳城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孙平华。孙平华在江氏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遭酷刑致残。他因控告江泽民在2015年9月22日遭绑架。
律师当庭为孙平华作了无罪辩护。律师说:“本案孙平华的诉江行为是宪法所赋予的权利。诉江行为实质上是公民控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滥权的公民权利。宪法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这是公民的一项庄严的宪法权利。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孙平华在修炼法轮功的过程中,积极实践“真、善、忍”的理念,与人为善,待人宽容,没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律师还辩护说:“本案看似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实际上是一起不寻常的宪法案件,一个关涉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请合议庭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践行司法独立的原则,做出对本案被告孙平华无罪的公正判决。”
庭审中,法官不断打断律师及孙平华本人的辩护,说律师的辩护词可以交上来,但不要在法庭上说。
母亲诉江在大连遭绑架 儿子美国华府呼吁放人
2016年5月27日中午,美国首都华盛顿地区26岁的杜海芃和当地部分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驻美大使馆前举行新闻发布会,要求中共立即释放日前在大连家中遭绑架的母亲袁晓曼。
5月12日,杜海芃的母亲、大连法轮功学员袁晓曼,在家中被昆明街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并抄家,原因是她在去年向中共最高法院和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辽宁省朝阳市20位诉江公民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5月30日报导,在过去七个月中,辽宁省朝阳市至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因为依法控诉江泽民(诉江)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十二年,至今仍有五十多人面临非法庭审,仍被朝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其中,朝阳市法轮功雪艳姜伟被枉判重刑十二年,李国俊十一年,吴金萍七年,宋志富六年,景菲一年、勒索二千元,任曼一年,赵红军四年,已送往监狱。
美政要谴责江氏集团报复
美国国会议员达纳‧罗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支持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我们要让他们对此负责,那些参加了售卖法轮功学员器官、谋杀法轮功的政府和个人都要负责。”
罗拉巴克议员进一步说,(对诉江法轮功学员的)这种骚扰应该停止,他还说,中共若继续,美国需要采取行动,亲自帮助那些遭到报复的受害人:“如果他们继续报复自己的民众,美国应该公开站出来,不仅仅大声(谴责),而且我们要亲自帮助那些受难者。”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委前主席卡翠娜‧兰托斯‧斯维特(Katrina Lantos Swett)博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共(江泽民)集团骚扰和关押诉江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是“非法的,必须停止”。她表示,希望将被关押的部分法轮功学员纳入由兰托斯人权委员会和国际特赦组织在美国国会山联合发起的“捍卫自由计划”的“认领(adopt)”名单,进行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