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高官遭报实录(11)十八大前落马高官

方林达

【正见新闻网2016年08月06日】

中共百名落马官员因迫害法轮功遭报系列之十一

1999年7月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17年来,成百上千名江派各级官员纷纷落马。当初江派高官是因为迫害法轮功而上位,中国几千年来都相信善恶有报,如今这些人是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报应,彰显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本系列将盘点中共十八大前后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报应的百名高官。本文是十八大前遭到报应的中共高官。

1、辽宁省沈阳市长慕绥新

慕绥新,前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沈阳市市长,2000年12月被免职,2001年10月10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患癌症于2002年3月2日死亡。

自从1999年7月,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开始以来,辽宁省沈阳市不法官员及公安追随江泽民疯狂迫害大法弟子,利用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教养院、精神病院对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关押,采用各种惨无人道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迫害大法弟子。尤其是以残酷和邪恶著称的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并在肉体和精神上对他们实施灭绝人性的迫害,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无限期监禁。

为了达到迫使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的目的,对大法弟子实行奴役劳动,强制洗脑,精神摧残,关小号、蹲方块、蹲墙角、撅着、罚站、电棍过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的酷刑折磨和迫害。将18名女学员脱光了衣服,关进男牢房中,使他们受到了难以想像的身心摧残。在此极端情况下130名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绝食要求无罪释放,绝食者生命垂危,劳教所置学员生死不顾,仍然拒绝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沈阳市不法官员和公安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种种灭绝人性的罪行,罄竹难书。

除市长慕绥新被判处死缓之外,整个沈阳市包括副市长马向东在内的80余名迫害法轮功的贪官污吏都受到惩罚,马向东被依法判处死刑。

2、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

王怀忠,中共前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2004年2月12日被执行死刑。

1996年2月,王怀忠任阜阳市委书记,其曾有名言〝查嫖娼就是破坏投资环境〞。该市在王怀忠和市长萧作新的领导下,镇压法轮功十分积极。据明慧网报导,1999年迫害法轮功之初,阜阳火车站入站口处专门有公安把守,手拿写着辱骂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纸条让进站的人念,不念就被抓走。火车临开前,又让乘客再念一遍,至北京站后,再念一遍方可出站。

阜阳市临泉县看守所一直长期非法关押50名法轮功学员,有的长达十五个月。2000年两会期间,九名法轮功弟子进京上访,在天安门金水桥上将〝法轮大法好〞旗帜打开,7名弟子当场被抓,送回阜阳市关押,2名下落不明。此事发生后,临泉县立即下令全县戒严,24小时对在家的法轮功学员实行监控,出门就盘问,限制人身自由。

3、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等人

韩桂芝,原中共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黑龙江省委副书记,2005年12月被判死缓。

〝田韩案〞是黑龙江省官场在2003年至2004年间爆发的贪腐要案,案件主角分别为曾任黑龙江省长的田凤山和曾任黑龙江省政协主席的韩桂芝。2004年10月,该省又爆出5名副省级官员因事涉〝田韩案〞去职之事,随后一大批地厅级官员也因此受到牵连而相继下台。

韩桂芝在其分管全省政法部门工作期间,手上沾满了无辜民众的鲜血。韩桂芝在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期间,主要分管政法部门工作,因其积极执行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打压政策,致使黑龙江省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第二严重的省份,韩桂芝落马前黑龙江被证实的就有34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黑龙江省是全国腐败重灾区,曾爆发哈尔滨〝国贸城案件〞、绥化市〝马德案〞、〝田韩〞腐败大案。与此同时,黑龙江也是镇压法轮功的最严重省份之一。

除了韩桂芝,田凤山,当时的原省委书记徐有芳也是黑龙江迫害法轮功的帮凶。徐有芳在任职林业部部长期间,曾把江泽民的胞妹江泽慧从安徽农学院副教授坐火箭直升中国林业科学院院长,因而得到江泽民的重用。1997年7月,徐有芳由林业部部长升任为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99年起兼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有芳为了讨好江泽民,继续往上爬,镇压法轮功不遗余力,曾叫嚣〝对待法轮功的问题怎么整都不为过。〞臭名昭着的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哈尔滨戒毒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大庆劳教所、大庆红卫星洗脑基地等是迫害法轮功的黑据点。

2001年6月20日,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发生了震惊海外的〝万家特大惨案〞,在狱警酷刑和流氓手段侮辱下,15位法轮功女学员险些同时失去生命。

恶报同施行的迫害成正比,黑龙江中共官员及警察频遭恶报,田凤山及韩桂芝即是明显的例子。原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徐有芳也在2003年被先后撤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同期,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广举、副省长付晓光、省高院院长徐衍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发、省委常委张秋阳等均被免职。

位于黑龙江省同江市境内的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对外打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的幌子,实际上是一个专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近几年来一直残酷执行迫害政策。近期建三江政法官员及警察不断传恶报案例。

2013年初,时任黑龙江农垦总局政法委书记李涛,因涉〝受贿〞等问题被〝双规〞。建三江七星农场原党委书记、场长、610成员石忠诚自2014年6月,全身瘫痪半年后,不治死亡。

6月初,建三江公安局官员、警察涉嫌〝毒品案件〞四十人左右遭整肃,其中,七星公安局副局长李炳华、国保大队于文波、高速交警大队长赵刚、手下警察等人或拘留或被辞退。

此外,一直严重迫害法轮功的伊春市,2014年6月3日伊春市友好区政法委书记安国臣病死遭报;2014年5月3日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陶绪伟车祸死、也殃及家人;2014年10月9日伊春市乌马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安魁华成植物人;2014年10月,伊春市乌马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剑遭遇车祸,伊春市乌马河区红旗派出所所长姜到元也遭遇车祸受伤、被免职。

此前,积极迫害法轮功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安全局副局长石宏伟2013年大年三十胃出血,抢救无效死亡。石在市检察院工作的妻子康英曾经当过监所所长,2012年10月得脑癌而死。

4、湖南省高法院长吴振汉

吴振汉,中共前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2004年5月被查处,2006年11月9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吴振汉涉嫌操纵、指挥湖南省迫害法轮功,对所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负有难以推卸的直接责任。湖南省是中国大陆法轮功遭受迫害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截至2004年12月7日,确认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27名。该省参与迫害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残酷,情节极其严重。

2003年1月16日,吴振汉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发表讲话支持配合审理制裁法轮功学员。

5、吉林省人大副主任米凤君

米凤君,吉林省人大副主任,原中共长春市委书记,2009年3月被查处,2010年5月28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消息说他从被关押处的7楼跳下自杀。

米凤君是在长春市中心吉隆玻大酒店内嫖妓时,被中央纪委专案组人员现场抓到。

据明慧网报导,米凤君1999年7月20日以来在其任长春市委书记期间,追随中共前主席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镇压及残酷迫害,其罪恶在明慧网曾多次被曝光。

6、吉林省副省长杨庆才

吉林省副省长杨庆才,2007年初被中共纪委〝双规〞后撤职。

杨庆才,男,58岁左右,吉林省副省长,其恶行前曾多次被曝光。他原本不负责迫害法轮功,但是他干起坏事来却令人发指。99年7月20日以来,他紧随江泽民,极端仇视法轮功,频频到辽源、白城、四平、吉林市等地发号施令,侮辱和攻击〝法轮大法〞,并多次命令全省各地邪党官员殴打、辱骂和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

7、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

丁鑫发,江西南昌人,2004年7月,丁鑫发被立案审查,12月移送司法,2006年1月9日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刑17年。

1992年3月至2001年初,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2001年6月,任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

1999年7月之前,丁鑫发接触过法轮功,知道法轮大法好。然而7月20日后江泽民邪恶集团发动迫害后,他立即出卖良心,紧跟江泽民流氓集团在江西部署与实施迫害大法和大法学员的罪恶计画,亲自在江西电视节目上露面,宣读镇压法轮大法的邪恶通告、指令等。在他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和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江西省众多大法弟子遭受迫害,被非法抓捕、起诉、劳动教养、判刑,甚至多人被迫害致死,对此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8、黑龙江省委秘书长张秋阳

张秋阳,中共前黑龙江省委秘书长,2004年10月受到免职惩罚。

张秋阳1999年至2000年曾任牡丹江市长、市委副书记。当时牡丹江市兴隆看守所关押大法弟子135人。市委书记张秋阳向省委书记田凤山做了保证,声称一定要把法轮功彻底搞挎,在押人员一律不许接见。

张秋阳在任牡丹江期间,积极推行中共邪党对大法学员的迫害政策,张秋阳曾叫嚣:〝对法轮功怎么做都不过〞。

张秋阳等人召集办案警察开会,会上他说要用对待反革命、刑事犯的手段对待法轮功学员,还不行,就公然指使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酷刑肆虐。法轮功学员赵桂玲、黄国栋等多人被打伤,赵军一夜之间被打残,王晓忠(王小忠)、崔存义、李宏敏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相继被折磨致死,数十人被非法判刑,上百人被非法劳教。

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一恶警头目在绑架大法学员金英子时就对手下警察说:〝张秋阳书记让我们对待法轮功不要讲仁慈,警察长手是干什么的!〞

2001年11月12日,被非法关在兴隆第二看守所的付某某、杨某某两名法轮功学员抗议残忍的酷刑迫害,绝食二十四天,灌食已灌不进去,生命垂危。看守所请示市官员,张秋阳竟恶毒地说:〝饿死就饿死吧〞。张秋阳虽然逞凶一时,最终难逃遭报落网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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