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6年10月31日】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六十四岁的王桂荣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六月遭惨无人道的折磨,(同时被绑架的李银萍、王兰香两人被迫害致死);王桂荣女士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六月,王桂荣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请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今, 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这些行为违反了 “中国宪法”以及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八、二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下是王桂荣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我是一九九五年底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前,我浑身是病,如:眼睛得了一种怪病,眼球萎缩,几乎失明,天天吃药;腰椎动过手术。修炼大法后,不知不觉的一身病没有了,思想净化了,善待身边的人,知道怎样才能如何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好人,公家的东西不拿了,而且把拿的又送回厂,每天乐哈哈的、家庭幸福祥和。
高压、威胁、监控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二点,我们正在上班,厂保卫科叫我们几个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到厂部办公室,里面在座的有厂长、保卫科长、有公安局的人,打开电视叫我们看,给法轮大法造的弥天大谎,使人毛骨悚然,好大一个骗局!然后再一个一个的叫到另一个房间里,由公安局的人叫每个修炼法轮大法的人都得表明自己对修炼法轮大法的态度,要象电视里说的那样,污蔑大法、污蔑法轮大法的师父,扭曲着人的心灵,那阵势就象天塌了一样。
由于我坚信法轮大法,不放弃修炼,他们就开始向家人施压,威胁说如果不放弃就抓到公安局去。家人吓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在谎言的威逼下,七月二十四日,我丈夫和我两个弟弟、一个哥哥硬把我抬进了精神病院,门打开后精神病院出来五、六个人,把我拉进去,大门一关,扒下裤子就给打针。我说我没有精神病、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他们根本不听,打上针后就把我关进了一个精神病室,把门反锁上后,又拿来一把药叫我吃下去,不吃,四、五人就摁着给我灌。住了三天,我婆婆来我家,叫她儿子一定把我接回家,可精神病院不让走,非得交上一个星期的药费。就这样交了四百元后才放我回家。
回家后厂里派人监视,有时二十四小时在楼栋轮流值班。
上访被毒打
因为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义务向国家反映真实情况,所以我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去了北京,想告诉人们法轮功是正法,刚到天安门就被警察截住,回来后我单位厂长张桓扣发了我的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连我儿子的工资也扣发了五个月,叫他在家看着我,叫我给儿子发工资。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我写了一封信就又去北京信访局去反映真实情况,我们师父传的大法对任何社会都是百利而无一害,人们的身体好了,即节省了医疗费,又为社会创造了价值,谁最受益、政府最受益,当权者最受益。无条件的释放在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给大法弟子一个合理的修炼环境!抱着一颗真诚的心到了信访局,可信访局门不开,却被便衣劫持,把信夺走,后又把我们送到潍坊驻京办。
在驻京办,我被俩个武警一人拿一根棍子毒打,打的两腿和腰紫黑紫黑的,棍子都被打烂了。回来后又被关押看守所,又遭警察毒打、铐在铁椅上。十五天后公安局政保科向家人勒索二千千元才放我回家。
惨无人道的折磨,两人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我们在孙集镇马家庄王兰香家学法,上午十点左右,寿光公安局、孙集派出所近二十名警察破门而入,不由分说把我们十几人绑架,一边往车上拖、一边暴打,绑架到孙集派出所院内戴上手铐暴晒一天,并逐个询问,如不配合的就严刑拷打。到了六点左右又把我们非法关进寿光看守所。
在看守所,六月八日下午,李银萍、王兰香、李国君、刘爱琴、不知名字的一个同修和我六人,向看守所要求无罪释放,被看守所五、六个警察拖到走廊,拳打脚踢、用皮棍毒打,一顿毒打后又把我们六人铐在专门对犯人用酷刑的铁椅子上。晚上五、六个喝了酒的恶警对我们六个被铐在铁椅子上的法轮功学员,再次施行惨无人道的疯狂迫害。恶警们拿着橡胶棍和电棍,五、六个恶警进门就暴打我们,有扇耳光的,有拽着头发的,轮流用橡胶棍,电棍往我们身上、腿上猛抽、猛打,满口污言秽语,把我们打昏后,就用高压水管从头顶上往下灌水浇醒,再酷刑毒打。
惨无人道的疯狂折磨持续了三个小时之久。刚打我时我说我不是犯人,你们为什么这样?我们的师父就是来救人的。一个警察边毒打我,边说:你们师父给我钱,那我就去打共产党,共产党给我钱我就打你们。打的我不知昏了多久,两大腿肉都被高压电棍电烂了,当有知觉时感到一根高压水管从头顶往下喷灌,一根电棍电在我的腰部电得我在铁椅子上来回晃。
李银萍、刘爱琴两人被打的最厉害,脸、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地方,紫黑紫黑的,都认不出人来了。我在昏迷醒来后听到(因她在我后边看不到她)一名恶警还把李银萍的乳罩撕下来,又去撕她的裤子,并说:我们一个人弄你一遍,李银平拽着裤子吆喝:别叽呀!别叽呀(地方音)!惨烈至极。一直持续到十点多钟才住手。刘爱琴、不知名、李国君被拖进监室。李银平、王兰香和我还铐在铁椅子上,李银萍被打的一晚上光吐血,到了早上七点左右(二零零一年六月九号),三十七岁的李银萍被酷刑折磨而死,死了后才把她的手铐脚镣打开,从铁椅子上放下来抬走。
八点半把我和王兰香的手铐脚铐打开,从铁椅子上放下来后,又一次昏迷。王兰香昏迷后拖到监室才苏醒一点。他们看到出了人命,又打的我们几个那么厉害。把李国君、刘爱琴送走了,把我和王兰香、不知姓名,往看守所的医疗室送。由于王兰香刚苏醒一点,有两个犯人架着拖着她走,到了所谓医疗室,王兰香已经没有脉波了。就这样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年妇女按真、善、忍只想做好人的人,却被遭酷刑毒打而死在寿光看守所里。直接参与打人恶警有王焕流、王培林等五、六个。
到了下午,公安局政保科的马温和来给我作笔录叫我说实情。满身伤痕的我被毒打的全身紫黑紫黑的!他看不到我被打的什么样吗?打死了人他能不知道吗?我和他说,江泽民下令打死炼法轮功的算自杀。那你就为炼法轮功的主持公道吧?!他无言后走了。
二零零一年的六月九日下午,公安局怕我也死在里面,叫我丈夫和我单位的副厂长于新堂接回家。家人看我打成这样,第二天拉着我就到公安局去说理,还没进去,里面的人就出来把我们截住,有多名警察看着,关进了医院再一轮的迫害。晚上在看我的警察睡着了,我走出了医院。为了不再次遭到迫害,有家不能回,流离在外,儿子结婚不敢回家,儿媳生小孩不敢回来。
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我从同修住处往回走,一辆黑色轿车出来四五个人突然把我绑架,并抢走了我住处的鈅匙,抄了我的全部东西,有大法书、录音磁带一箱,还有七百多元钱,小录音机四个等东西。
绑架我的有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马温和、刘祝身,李晓东等五人,把我绑架到公安局刑警队,有四个警察拿四根电棍电我、刑讯逼供、酷刑折磨有两个多小时后,又把我关进看守所。第二天从看守所提出我来,马温和、刘祝身、李晓东等四人把我的嘴用胶带粘住怕别人听到,对我进行又一轮的刑讯逼供,拽着头发用电棍电。有一次马温和提审问我:如果你们法轮功将来平反了我坐在里边你怎么着?我说:俺师父教人回归人的善良本性,回归人的良知,愿天下人人和睦相处。俺不愿意看到这一幕。他又一次无语。
最后不法人员还是诬判我三年刑。
在监狱里狱警为了达到让我放弃大法修炼的目的, 以给犯人减刑为条件教唆犯人治我,犯人为了减刑也打过我、骂过我。可信仰是每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的权利,人的心不动、谁能改变的了!是江泽民凌驾于国家与法律之上的权力造成的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在监狱里强行干奴役,每天干十六个小时的活,甚至更多。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好不容易熬到三年,从高墙的监狱刚走出监狱门口。寿光市610(凌驾于国家与法律之上的江泽民钦定的盖世太保)的副主任田庆春就在监狱门口等我,要送我到潍坊洗脑班再遭新的迫害。我的家人问田庆春:你们有什么理由要带她走?拿出证件或法律程序?他只说是上级叫这么干、我只是在执行。其实整个迫害大法修炼者的江氏流氓集团就是在黑箱作业,是怕见光的。我和家人一直和田庆春据理力争,直到晚七点我们才回到了家。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份江氏集团以奥运会维稳的名义再一次把我绑架的寿光市弹药库洗脑班。绑架我那天,我家种的葡萄正赶上收的季节,在坡里住着,我到商店里买点用品,正走到半道就被一辆黑色轿车出来四、五个人真象土匪一样、摁着、拖着、把我塞进车,鞋都脱掉了, 绑架到寿光弹药库关押四十九天。
以上控告的事实中具体参与人员的名字有的名字提到,更多的没有提到,他们虽然在具体实施迫害的过程中对我及家人带来很大伤害,但我对他们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在与他们的接触中,很多人都是善良的,有的只是无奈。他们只是执行上级的错误政策,承受着高层压力,为了自己的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给自己造下罪业,他们是真正的受害者。他们不是我要起诉的对象,只愿他们为了自己的未来,真正了解真相,法律不可违,天理更不可违,在这场对法轮功迫害的历史没有结束之前,赶快赎罪,在现实的善恶展现中做出正确选择,不要失去在法轮大法弘传之时得救的机缘。
江泽民滥用职权发动的这场迫害,是对善良的迫害,是对人类正义的迫害,摧毁了整个社会的道义良知,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把江泽民告上法庭,押上审判台,重树法律尊严,重整中国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结束对法轮功的迫害,让正义和善良扬眉中华,让“真、善、忍”普世价值受世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