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7年01月06日】
高连珍,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2016年9月12日去世,年仅57岁。
赵萍,原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法律讲师、二级警督、律师,2016年5月14日离世,年仅58岁。
周继安,原吉林省白山高天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16年1月21日去世,年仅49岁。
他们是2016年被中共迫害致死的3位法轮功学员。经不完全统计,在2016年有64名法轮功学员中被迫害致死。他们生前或遭不明药物迫害、或遭酷刑折磨或长期遭骚扰、巨大精神压力等多种形式虐待。
截至明慧网2017年1月3日的报导,大纪元整理出2016年被迫害致死的64位法轮功学员名单,他们分别是:黑龙江省的高一喜、林国英、路梅、梁玉杰、王桂香、于连河、杨瑞芹、吕志范、张春杰、姚玉明,辽宁省的代凤珍、刘丽、宁恩浩、王玉泉、王金花、高连珍、程富华、佟丽琴、姜德亭,山东省的李桂芬、陈秀梅、柳耀华、王义俊,河北省的闫国艳、孙之清、李凯、刘增安,天津的张德堂,重庆的唐西秀、冯志兰,上海的厉玉钦,深圳的马兴勇,广东省的许惠珠、陈小月、赵萍,河南省的杨志、杨桂枝、焦秋芳、付金泉、鲁秀荣,四川省的陈世康、黄顺坤、袁大群、何朝芬,青海省的徐春芳,甘肃省的段世泽、许惠仙,贵州省的伍超宣,山西省的程贤德、王继贵、赵存贵,江西省的陆振祥,陕西省的熊纪玉、陈淑贤,吉林省的朱海山、王明之、周继安,浙江省的杨中省、李胜兰,湖北省的雷银芝,湖南省的王桂林,内蒙古的房庆昌、张丽梅,新疆的赵淑媛。
根据大陆突破重重封锁、传到海外的消息,目前有4,056位已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江泽民和中共对法轮功发起的迫害已经持续17年多了,至今没有停止。
高连珍疑遭辽宁女子监狱药物迫害去世
高连珍,辽宁省阜新市居民,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工作单位任劳任怨,不计较工资与个人得失,口碑很好,是个里外闻名的好人。
2009年8月,高连珍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抓;2010年1月,经律师无罪辩护后,高连珍仍被非法判刑3年,缓期5年执行。但是迫害法轮功的专门组织“610”推翻了法院的判决,直接判刑3年。高被绑架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高连珍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长达2年零5个月,备受折磨。出狱前一个月,高连珍被强迫吃下不明药物。出狱后两年时间内,高长期身体溃烂、大小便失禁、高度腹胀、呼吸费力,于2016年9月12日含冤离世。
在2016年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至少数人生前疑因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而死,包括:湖南省湘潭市的王桂林、河南省新乡市的付金泉等。
截至2017年1月5日,以关键字“不明药物”在法轮大法明慧网上进行检索,显示有3,621条相关信息;以关键字“精神病院”进行检索,有8,457条相关信息。这仅是突破中共重重封锁送出海外的消息,只是冰山一角,
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4年单独针对中国精神病院进行的调查发现,仅山东、北京、河南省、河北省4省,42家精神病院或精神科中,90%表示曾关押过法轮功学员。其中25家承认,法轮功学员没有精神病症状,关押他们只为强迫转化,手段包括使用药物。
赵萍律师遭冤狱6年 实名曝光广东女子监狱的“牢中牢”
遇难的赵萍律师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曾苦苦追寻人生真谛,找了多个法门都没有收获。一天偶然得到一本《转法轮》,看过后如获至宝,没想到从20多岁就有的神经衰弱、皮肤病、副鼻窦炎等疾病,修炼不久后不翼而飞。整个人如脱胎换骨,身心健康喜悦,工作上得心应手,年年获公安系统嘉奖。她所参与编写(副主编)《中国警察法教程》是广东省警察院校教授警察法的通用教材,也是广东省警察学习警察法的必用材料 。
由于迫害,十几年来,这位曾经年年被公安系统嘉奖的优秀法律讲师被剥夺了工作,多次被抄家、非法关押,4次被送洗脑班,被非法劳教3年,被非法判刑3年,累计遭受6年冤狱。
2009年初夏的一天凌晨,赵萍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赵萍后来实名写下《广东女子监狱的“牢中牢”》一文,曝光其中黑幕。她在文中说:
“在失去自由的极度狭窄空间中,我每日24小时时时刻刻被专人夹控(即监控),随时被汇报和监控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能与人说话,不能单独洗衣服、冲凉,连如厕也在旁边盯着,甚至自由走一步都不行。这种‘夹控’从始至终跟着,从绑架到监狱那一刻开始直到走出监狱大门为止。囚中之囚的折磨,令人窒息,足以致人精神崩溃。”
“广东省女子监狱训练了一批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警察的帮凶——包夹……帮凶们都是经过严格挑选和长期培训过的,要狠的、邪的、恶的、还要有一定文化……监区把对她们的嘉奖、减刑和惩罚与我们的‘转化’情况挂钩。”
赵萍后在迫害高压中含冤离世。在赵萍离世前的日子,家人还因她控告江泽民而被电话骚扰、威胁。
周继安生前多次被迫害得奄奄一息
吉林省靖宇县法轮功学员周继安,曾2次被劳教,1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遭受8年冤狱,在朝阳沟劳教所、苇子沟劳教所、四平市石岭监狱及公主岭监狱遭受种种酷刑折磨。
吉林省朝阳沟劳教所二队有一个别名--“铁军狼队”。周继安在这里的“攻坚战”中遭受了施暴者所称的“金、木、水、火、土”等酷刑:三角带(一种极其凶狠的刑具,毒打可致皮开肉绽)、斧把、镐把、竹板、胶皮警棍、铁丝(8号线)、高压电棍、藤条、铁管子、柳条、马莲根地板刷子毒打;在零下40C°的天气里被扒光衣服,被寒冷刺骨的深井水浇在身上,然后打开窗户在寒风下冻等等。
周继安被打得最重,脸部黑紫并严重变形,肿得像个大馒头,之后还被挂上文革式大牌子,挂牌子的铁丝深陷在肉里,上写“顽固分子”,呈“开飞机”状在“攻坚战”的“动员会”上一直站了约2、3小时。
17多年来,在江泽民的“打死算自杀”、“杀无赦”等群体灭绝政策的指使下,中共的各级看守所、劳教所和监狱警察对不愿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使用了上百种酷刑,包括毒打、电刑、火刑、开水烫、烙铁烙、逼坐“老虎凳”、铁椅子、强奸、 强迫堕胎、吊刑、铐刑、枪击、虐杀、强制灌食浓盐、粪便、长时间剥夺睡眠,甚至是活摘器官。
他们的“诉说”
周继安生前曾投书明慧网,他说,“我以我的亲身经历向世人诉说这里残害法轮功学员的真实情况⋯⋯”
疑遭不明药物迫害致死的高连珍,遗体火化后,股骨头呈黑色,且内含一浅绿色糊状不明物。
赵萍律师生前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她在控告书中说:“江泽民的行为触犯了《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条、第三百九十七条分别构成 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歧视、非法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滥用职权罪。”
“江泽民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滥用职权直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