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7年06月19日】
黑龙江省大庆市魏本生一家遭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魏本生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和妻子多次被绑架,他更遭非法劳教和判刑,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魏本生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们夫妻二人分别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一月先后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 修炼后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师父要求我们做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任何事都要用“真、善、忍”去衡量。在法轮大法法理的指导下,我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工作上更加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不贪不占,待人谦卑、和善,得到领导、同事的好评。妻子陈志华修炼前脾气不好,一不顺心就发火。由于孩子从小体质弱总有病,因照顾孩子、忙于工作,加之工作上的不如意、争争斗斗,觉得身心疲惫。身体消瘦、便秘、腹部长个瘤,去医院检查又查不出什么,活得很苦很累。修炼后妻子明白了人活着的真正目的和意义,身心愉悦,家庭中少了争吵,有了欢乐,工作中也知道了找自己的不足,服从管理,认真完成自己本职工作,不再愤世嫉俗,每天都生活的充实而有意义。孩子的身体也逐渐好转,长大后赴美留学,学业有成。直到现在,我们全家人从未吃过一粒药。法轮大法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被亿万修炼者所证实。提升了社会道德风气,人人都从自身去查找不足,少了矛盾、纷争。真可谓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迫害运动,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我们夫妻及家人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两遭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九日,我因在大庆石化分公司局域网,上传一份大法真相传单,被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政保科(后改名为国保大队,隶属“六一零办公室”)科长周寸星等人强行从工作单位带走,非法关押在龙凤看守所七天,罚款一万元人民币,家中电脑主机被抢走,后被要回。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在押犯人浇凉水、往身上撒尿,被拳打脚踢。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我再次被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政保科(后改名为国保大队,隶属“六一零办公室”)科长周寸星等人从工作单位骗到政保科,强迫写不进京上访的保证, 并把我非法拘禁在龙凤看守所长达一个月。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不让家人给订餐,炎热的夏天吃发霉的玉米面发糕,还有沙子,没有油的菜汤里只有几片没洗干净的菜叶。
二零零零年九月,大庆石化分公司塑料厂以我信仰法轮功为由,非法剥夺我的劳动权利, 参加大庆石化分公司统一办的所谓下岗再就业学习班, 每月只给350元生活费。当时下岗的标准是职工互相打分, 每个单位给指标, 测评分数末尾的人员下岗学习再就业, 虽然我打的都是高分, 就因为修炼大法被迫下岗学习。
进京上访遭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与妻子依法进京上访, 为大法和师父讨回公道, 在天安门广场我打出了“法轮大法好”的条幅, 被非法关进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十一月二十七日,由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政保科刘姓警察和大庆石化分公司塑料厂仪表车间书记孙岐,从北京把我接回当地。兴化派出所警察王长慧等人非法抄家抢走电脑主机,各类电脑软件多张。先由行政拘留,后转为刑事拘留被非法拘禁在大庆市龙凤拘留所和大庆市龙凤看守所。 在此期间遭受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刑警大队两名不知名的警察及兴化派出所警察王长慧等人的刑讯逼供。使用小木板打手背、打脚背,加之拳打脚踢。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我被大庆市劳教管理委员会非法判处劳教三年,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劳教所,于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一日释放。期间被迫害部份情况如下: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晚,大庆市劳教所一大队播放“天安门自焚”伪案节目,因我阻止刑事犯动手打大法弟子,我被戴上手铐。所长王咏湘、管理科科长韩庆山等人也赶到一大队。管理科科长韩庆山诬陷说我袭警(只因王英洲抓大法弟子曹景栋时,我站在王英洲身后边),便在楼下一间屋内伙同王英洲、张金生拳打脚踢地殴打我,又给我身上上了两面三道绳(一种酷刑),细绳深深陷入两肩臂中。这种酷刑造成的身体伤害痕迹直到被释放半年后才渐渐消失。曾被警察王英洲在冬季的某天晚上,伙同一名在押劳教人员在洗漱间把窗户打开,用洗脸盆把凉水往我身上浇,北方的冬天北风刺骨,王英洲还故意拿着一个硬纸壳对着我扇风,逼着我骂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
在被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被强迫从事超体力劳动,如搬重石头、抬土、铺地砖。后来又被施上绳酷刑,遭强制坐老虎凳,手被戴手铐,腿脚被带铁链,遭实施强制转化酷刑;强制坐小硬塑料凳,双腿并拢,腰背坐直,双手平放在双腿上,姿势一变动就马上有包夹犯人上来打骂,人格受到巨大侮辱。身体因被迫害出现高血压症状,头晕、无力。经常剥夺家人的探视权。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大庆石化分公司塑料厂违反《劳动法》,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非法开除公职。责任人:大庆石化分公司厂长贺荣芳,塑料厂人事科长曲世林。
讲真相遭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我工作出差因发放大法真相光盘,被江苏省江都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张少国、张明鹏等人绑架,后由江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方杰、潘冬生关押在江都市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被非法批捕,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遭江都市法院非法庭审,后被诬判三年六个月。所谓公诉人陈鑫海,审判长张军,陪审员戴邦奎,陪审员苏逢生。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我被劫持到无锡监狱十二监区,二零零九年三月被转至十四监区。狱中被迫害部份情况如下:
在无锡监狱十四监区的二楼,被包夹罪犯隔离迫害。迫害我的狱警是当时任十四监区教导员的乔生枝。曾遭到包夹我的罪犯徐啸龙多次用拳头打、脚踢,参与者还有包夹罪犯方敏(外号叫土匪)。狱警乔生枝白天晚上不是找我“谈话”,就是让罪犯放诽谤法轮功的录像,让罪犯念所谓揭批法轮功的文章。有一次徐啸龙逼着我坐正、坐直,用拳头使劲地打我的两条大腿并用脚踢,我的大腿两侧呈青紫色,走路、上厕所都很费力,过了一个多月才恢复正常皮肤颜色。而狱警乔生枝却装聋卖哑,非但不责令制止这种恶行,却在背后纵容行恶,令我的精神和肉体遭受了较大的双重虐待。私下里有点善念的罪犯们都说:真是畜生啊!我还被包夹罪犯们强行把住胳膊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他们强行把住我的手不停地写“四书”,并故意大声宣读。当然这些包夹我的罪犯都是监区故意安排他们这样干的。狱警乔生枝会以“教育”为名白天黑夜找“谈话”,目的是不让睡觉,有的时间长达月余。每天晚上强迫我十二点以后睡觉,后来强迫我每天后半夜三点睡觉,早上六点全监统一起床;被强迫参加一天十几个小时的劳动,早上七点出工,晚上九点才收工,中午有时也不能休息。安装电脑键盘,每个人都有任务,很累腰和眼睛(要长时间盯着,手工做),很多人都把食指磨破。 同样我被多次剥夺家人的探视权。
陈志华自述遭绑架、关押、禁止出国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我多次被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二厂书记、丁辛醇车间主任、书记找去谈话,要求放弃信仰,甚至被要求上交身份证、房产证,以阻止我进京上访。
二零零零年七月,因不写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车间要求我离开原倒班岗位,出白班,以此种方式看着我,防止我进京。此时丈夫被非法关押在龙凤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我迫于压力被迫买断工龄,从此失去稳定的工作。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与丈夫依法进京上访, 为大法和师父讨回公道, 在天安门广场我打出了“法轮大法好”的条幅, 被非法关进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十一月二十七日,由本车间书记孙强,厂办主任王增东,从北京把我接回当地。他们二人的往返、食宿费用,未经我同意,私自从我买断工龄钱中扣除,未给收据,具体金额已忘记,大约二、三千元人民币。 先由行政拘留,后转为刑事拘留被非法拘禁在大庆市龙凤区拘留所、大庆市看守所、大庆市莎尔图区看守所。直至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正月十五后才被释放。 在大庆市龙凤拘留所遭受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刑警大队两名不知名的警察刑讯逼供,用脚踢、用手掐锁骨及兴化派出所王长慧等人的多次非法提审。在大庆市莎尔图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被阎姓队长从看守所炕上狠命甩至地面,导致右臂摔伤,不能动,也不给医治。
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非法监听我家电话,政保科周寸星和两个刘姓警察晚上在我家楼下蹲坑,绑架了我和来我家的两位同修。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一个月,又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拘留所一个月,共计两个月。还欲图谋劳教我三年。非法关押期间由于被迫害,我的心脏出现偷停、心跳过速现象。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由于我丈夫魏本生被绑架,大庆石化分公司维护稳定办公室主任(隶属“六一零办公室”)周淑青胁迫化工二厂人事科科长徐龙海、丁辛醇车间书记郑和,因奥运期间要求我回原籍未果(因迫害失去工作当时在青岛生活),怕影响他们的政绩,停发我买断后与厂签订打扫卫生的工资收入共计五个月,4750元,九月下旬在我及家人多次要求下,才被恢复正常,期间损失至今未补偿。
二零一一年三月,因孩子要出国读书,我与孩子去大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因修炼法轮功不给我办理。十六岁的孩子只有独自一人去香港、去澳门考试。十七岁,独自一人拉着三个旅行箱出国读书。二零一三年八月,我第二次去办理护照,仍不给办。在我一再追问下,才被告知我和丈夫魏本生被非法限制出境十年,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二零一四年七月,我满怀希望的第三次去办理护照,又被告知被限制出境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