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杀僧未遂亦遭报

太平 整理


【正见网2003年11月25日】

唐朝贞观年间,齐州某县接到命令护送一个僧人到北方去。高苑人杜通达被县令委派护送僧人上路。

杜通达见这个僧人带着一口箱子,他心里想一定是丝绢。就同妻子暗中商量,要把僧人害死。下手的时候僧人躲了过去,没被害死。只听他念两三句咒语,然后就有个苍蝇飞到杜通达的鼻子里,闷在里面很长时间也不出来,杜通达的口眼立刻就歪斜了,眼眉和头发也随着掉落。迷迷糊糊也不知道怎么走路了,精神不振,沮丧失望,没过多长时间,便得了恶病,不到一年就死了。

临死时,那苍蝇飞了出来,又飞到他妻子的鼻子里,他妻子也得了病,一年多后也死了。

自古以来伤害修炼人都是有罪的,虽然杜通达与其妻子的阴谋没有得逞,那也是罪过。人间的法律也是如此,即使其犯罪目地没有达到,但只要实施了严重的犯罪行为也是有罪的。大法弟子是真正的修炼人,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不管其是否得逞都有罪(如果得逞了,其罪行更大)。

(资料来源:《法苑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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