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0年05月10日】
二零零零年云南省宣威市农民浦娥梅,因为受拐卖儿童案牵连,在山东省淄博市被公安抓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有幸与大法结缘,在人生最低谷,法轮大法点亮了她生命的心灯,使她明白了人生的真谛,从而走上了返本归真之路。她虽然因为牵连拐卖儿童案被判刑五年,但是她说:这个牢狱之灾能遇得大法,值!使她找到了回家之路。在山东济南市女子监狱关押期间,由于她表示信仰真、善、忍,遭到狱警殴打,被高压电棒电击的迫害;出狱后由于向世人讲述法轮功叫人做好人的真相,被宣威市610、国保警察骚扰、绑架而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看守所、云南省女二监由于坚持信仰遭到非人的折磨,以下是她自诉遭迫害的经历。
一、在人生绝望中我得到了大法
我叫浦娥梅,女,一九六九年生,云南宣威市农民。说起我的得法经历,可能和很多人不同。在当今人类社会道德败坏,市风日下,争名夺利之中,我也随波逐流,受别人唆使,参与做违法之事。二零零零年七月,我因为被牵扯拐卖儿童案被山东省淄博市公安抓捕,关押在淄博市看守所时,我见到一个被关押的人与其他人不同,其他犯人总是垂头丧气,怨天尤人,而她每天总是乐呵呵的。刚好她睡在我旁边,我就问她为什么会被抓進看守所?她告诉我她是炼法轮功的,同时她给我讲了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佛家修炼大法,她教我背《洪吟》,背所有她会背的诗,从此我走上了大法修炼之路。我下决心:无论遇到什么魔难我都要坚持修炼到底。从得法开始我就努力不断按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超于常人的人。
二、在济南市女子监狱遭遇的迫害
我被关押在济南市女子监狱期间,在我表明自己修炼法轮功后,就开始遭到狱警谩骂、殴打、高压电棒电击等酷刑折磨,还剥夺了我的减刑权利。
二零零零年过年前,我被判刑五年,送到山东省济南市女子监狱服刑,很快我被分流到监狱二监区干奴活,主要缝制毛绒玩具。每天从早晨六点半出工,要到晚上十点或十二点不定才能收工,常年没有休息,过年只放三天假。
二零零零年正是中共媒体宣传打压法轮功最疯狂的时候,监狱强迫所有服刑人员收看造谣、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看后还强迫人人必须表态、写观后感。我就向狱警如实讲述了自己在看守所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变化,讲了自己在决定修炼大法后,虽然没有炼功,但是一直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多年的胃、肠炎、肾结石、心律不齐和月子里落下的冷风湿病都痊愈了,我亲身体验了法轮大法的神奇。我被抓的时候刚好在犯病,我买了一大袋药放在看守所警察那里,可我开始修大法后就再没吃过一粒药。
由于我坚持信仰,狱警就说我思想改造不好,不靠拢政府,不听政府的话,就不给我减刑,劳动干的再好也不减。后来我的减刑考核分还被扣成了负分。有一次狱警在一个法轮功学员口袋里搜出我默写的一篇经文,就把我叫到办公室,有五个警察(监区长高莹、狱警孙晓莉、宋冰、汪洁、刘洪涛),她们把窗帘拉起来,然后五个人把我围起来用两根电棒电我,一根电我的脖后根,一根电我的手心;数九天不给我穿棉衣,只让我穿一套单衣;另两个狱警拳打脚踢把我打的口鼻流血,狱警刘洪涛穿着高跟鞋跺碾我的脚背,导致血肉和袜子粘在一块(后来用温水泡好长时间才把袜子脱下来)。他们打累了,叫了个犯人进来擦洗地上的一片鲜血,然后强迫我在车间蹲了一天,随后连续一个星期,晚上不让我回监舍睡觉,陪着加班的犯人每天熬通宵。
狱警要我写“三书”,我拒绝后又再次遭到同样的毒打,她们边打边骂:“你这个半路出家的和尚,我就不相信共产党专政的地方还专政不了你。”她们打完后就关我的禁闭,狱警孙晓莉推我進禁闭室时,还狠狠的揣我一脚,还不断侮辱我。我受尽各种折磨,还不到一个月,九十多斤的我被折磨得皮包骨头,整个人都脱形了。
因为我不写“三书”,本来监狱批一个星期禁闭,又被加了一星期,两个星期的禁闭解除后,又被严管,狱警孙晓莉不让我购买食品,不给我洗漱、洗澡,还强迫我蹲在大厅里等其他犯人洗漱好,就寝时间到了才让我回监舍。我写信投检察院信箱和监狱长信箱反映情况,狱警知道后就极力阻挡,派人二十四小时看着我,晚上睡觉也有监督岗守着。狱警怕上级知道我是在监狱里得的法,她们要承担责任。
三、在云南宣威看守所遭到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因被人诬告,我被宣威610、国保警察绑架。当时610人员孔维柏打电话叫警察来抄家,公安局的说下班了等明天,但他执意要当天就抄,不一会公安局国保的警察就来了,抢走了家里的所有护身符、几百元的真相币、还有我孩子的笔记本电脑。我被绑架到公安局后给我上了老虎凳,手脚都被扣在铁环里,坐在一根铁条上,还不让我上厕所。
在公安局关押一天一夜后,我被劫持到宣威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被迫做奴工,磨一种祭祀用的锡纸,每天任务800张,因为纸里含有毒的锡铅,大多数人都引起过敏,皮肤又痒,还会起小红泡。看守所还经常吃夹生饭,菜里不是有虫就是还带着泥土粪渣。一个在押人员因为购买的“方腿”过期,向警察反映,不但不解决问题,为此还被戴了三天脚镣。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宣威市法院开庭审理我的案件,最后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判刑四年。我不服判决,進行上诉,看守所却无故不准律师见我,我就向看守所警察抗议,并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看守所副所长张光旭、警察崔同军、高姓、董姓和另外两名共计六个警察,扭着我的手,张光旭用几根铜丝拧成的鞭子抽打我,我的双腿被抽打的鞭痕累累,一块块青紫,随后还给我戴上了脚镣。我绝食抗议,后来我开始大口吐血,监所的人看我生命垂危,打铃呼叫,警察才把我的脚镣打开,并将我送到宣威市医院救治。看守所怕我出生命危险,才停止了对我的迫害。
四、在云南省女二监的遭遇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由于上诉法院维持原判,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四月十七日我進到女二监,由于不认罪,从看守所带去的东西除两套内衣外,其它物品(包括肥皂等日用品)全部被监狱没收,强迫我脱光衣服,双手抱头做蹲、起动作,進行搜身侮辱人格。由于我不转化,每天从早到晚上被包夹李兴朵(死缓杀人犯)和王萍(缅籍判无期毒贩)监视着强迫坐在小凳子上,不得活动。狱警要我写“三书”,我对狱警说:我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错,难道要我回到我的过去,继续做违法之事?!后来狱警让我下车间干奴活。我缝制过挂件,做过毛绒玩具、安装空气开关等,完不成任务就要加班,星期天也常常不得休息。
二零一六年,监狱组织全体服刑人员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展览,还要每个人写观后感,我就用我的亲身经历写了一篇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谎言的文章,为此我被狱警叫去办公室训了一通。后来狱警说我纠集其她法轮功学员给她找事,就把我单独分配到车间一个毛绒灰尘堆积的小角落,让我每天面对肮脏的环境以此惩罚我。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判刑到期,但是直到下午五点,宣威市610人员、所辖派出所警察来接才准离开监狱。三月份我和女儿从曲靖回宣威,在曲靖火车站候车时,我和小女儿又无故遭到车站警察非法搜身检查;由于610、国保警察骚扰至今我还居无定所。宣威610在敏感日、节假日经常打电话骚扰我的两个女儿,追问我的下落,致使两个女儿成天为我担惊受怕,受牵连难以过上安稳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