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起诉江泽民给抓起来… 肯定不合法

【正见新闻网2020年07月10日】

明慧网近日获悉,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法轮功学员占庆荣因起诉江泽民,于2019年12月28日被通化市柳河县法院非法判刑3年。

2019年6月13日,集安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指使国保大队警察从占庆荣的家中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当时因占庆荣血压高,看守所拒收,她被取保候审后回家。

占庆荣,71岁,1999年春天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3个月后无病一身轻,身心受益、道德提升。

中共迫害法轮功21年来,占庆荣遭受公安警察和乡政府等工作人员的骚扰、监视、抄家,以及法院的非法判刑。她的家人遭受极大的伤害。

2001年,她丈夫得了绝症,在无药可救的情况下学炼法轮功,不到3个月身体恢复得很好。可在同年的腊月初八,占庆荣被集安市财源乡派出所绑架。她丈夫当时受到惊吓,病情加重,之后家里多次遭警察恐吓、骚扰,他旧病复发,9个月后去世。

2002年腊月初八,占庆荣在财源乡被绑架,第二天被送往集安市看守所关押11天,之后被取保候审。

2010年正月十九,占庆荣因讲法轮功真相,被集安市花甸公安分局绑架,被勒索1,000元后才被放回家。

同年4月份,占庆荣的儿子送她到山东老家避难。警察找不到她,就把她儿子、女儿抓起来,非法关押3天,并以包庇罪、罚金、开除公职等恐吓,威胁她儿女。

儿女俩人被警察用警车拉到大连,把女儿扣在大连,让儿子去烟台找占庆荣。占庆荣和儿子从烟台坐船回来时,刚下船,花甸公安分局局长和教导员就把占庆荣绑架到集安市公安局。

同年9月,占庆荣被非法判刑3年。

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女子监狱期间,占庆荣遭受了精神与肉体的折磨,戴过手铐脚镣,被禁止睡觉;从早上6点坐小凳,一直坐到晚上11、12点,屁股都坐破皮了。

在监狱期间,占庆荣被迫害得高血压等旧病复发,大口吐血,腿肿得走路困难。狱警指使刑事犯对她拳打脚踢,逼迫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不“转化”(放弃修炼)就被打。冬天里,让她打扫卫生,擦窗户上的冰水、刮冰块,她的手生了冻疮,右手4个指头经常出血。

她儿子每次去监狱探望她时,都痛哭流涕。就在她要出狱的前3天,儿子遭遇车祸身亡。她女儿打电话要求监狱放她回来看儿子最后一眼,监狱长拒绝。

占庆荣被非法关押在监狱3年期间,由于儿女住在市里,她在农村的房子因无人照看损坏严重,有些东西已丢失。她儿子只得把房子卖掉,9万多元钱盖的房子,以4.7万元卖掉。如今占庆荣没房、没有退休金,只能依靠女儿生活。

占庆荣如同许多法轮功学员因起诉江泽民而被判刑,这件事在律师来看是非法的。

中共《宪法》第41条规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大陆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指出:“起诉江泽民不但没有立案,还把控告江泽民的人给抓起来。这肯定不合法。这就是证明我们国家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领导人的权力比法律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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