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不能代表中国人民的N条理由(之十): 流氓成性,中共岂能代表中国人民

袁斌


【正见网2020年11月23日】

毫无道德底线,无视和践踏一切公认的道德准则,唯己是从,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是古今中外一切流氓的共同本质和特点,而中共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党流氓”。从成立之日起到今天,为了夺取和巩固政权,它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什么坏事都敢干,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毫无道德廉耻可言。

杀人如麻与撒谎愚民无疑是中共流氓本性和流氓行径的两大集中体现,但中共的流氓本性和流氓行径却绝不仅限于此,而是体现在方方面面。以下论及的只是其中有限的几个方面。

(l )耍两面派,表面上说一套,背地里做的又是另一套

中共深知自己所做的许多恶行见不得阳光,一旦在民众和国际社会面前暴光势必威胁到自己的统治,于是大耍两面派,表面上说一套,背地里做的又是另一套,试图以此来欺骗民众,掩盖真相。它们在信仰自由问题上的两副嘴脸就是一个突出的典型。

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庄严地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条文对宗教信仰自由作了明确规定,严禁歧视信教公民。

无论是按照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中共宪法,还是依据中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有关公约,中国公民都应享有充分的信仰自由,中国政府都应充分的保障公民的这一基本权利。面对世界舆论,历年来中共也都是这么信誓旦旦的宣称的。

但事实却与此完全相反。在大陆,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其实只是一张从未兑现过也不可能兑现的空头支票;公民的信仰自由不但从来都没有得到过充分的保障,而且一直在被践踏和扼杀。而践踏和扼杀公民信仰自由的侩子手不是别人,正是经常把保障信仰自由挂在嘴边的中共。他们在这方面犯下的罪行,完全称得上是血债累累、罄竹难书!

以传统宗教为例,在中共的强权高压下,传统宗教自1949年之后在大陆就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支,即“御用宗教”和“地下宗教”。前者虽然是合法的,但却是被中共直接操控和全盘改造过的,有宗教之名而无宗教之实,有的甚至就是神学化了的变相的共产主义;后者虽然延续了宗教的传统,但却是被政府禁止的,当然也就是非法的。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你想信教吗?可以,不管是佛教、道教还是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或其他的宗教,任由你选,但不管你选谁,最终都只能是中共认可的御用宗教,而不能是被官方禁止的地下宗教。说到底,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不准你信,准你信的却都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宗教。

“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中共在种种问题上的这种两面派手法充分暴露了它的流氓嘴脸。

(2) 立场多变,反复无常

在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电视辩论的时候,其中一位候选人说,人可以经常改变他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但不能总是转变他看问题的原则,否则这个人便不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而中共恰是这样一个典型。建党八十年来的十六次中共全国代表大会,竟对其党章修改了十六次,而夺取政权之后的五十年,对中国宪法大改了五次。同一个党,在不同时期,对许多原则问题的态度竟截然相反,南辕北辙,如此毫无立场,变化无常,让人不能不为之瞠目结舌!

比如,共产党的宗旨是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正因为如此,中共成立之后不久,就在农村进行所谓的“打土豪分田地”,剥夺地主的私有财产,建制后又在全国范围内相继进行了土改、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所谓“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彻底消灭了私有制,但文革之后,为了消除自身的生存危机,昔日与私有制势不两立的中共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将当年被它们一手消灭的私有制重新又复活了过来,最近一次修宪时还将保护私有制写进了宪法。

在中共发迹和维持政权的历史上,像上面这种昨天坚持的原则今天放弃,而明天又再改变的事情比比皆是。因为共产党毫无道义原则可言,从来都不在乎改换口号和招牌,这一切在它们看来都是手段,只要有利于自我的生存这个大目标,它们什么都可以干。所以,如果有一天中共忽然搞起了民主,开始开放宗教自由,一夜之间抛弃江泽民,平反法轮功,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但无论中共如何改变,惟有一样东西是始终不变的,那就是夺取和维持政权,以及享受社会权力的绝对垄断。其实之所以变来变去,无非是为了更好的达到这一目地罢了。换句话说,今天这个手段有利于达到自己的目地,就采用这个手段,明天那个手段有利于达到自己的目地,就采用那个手段,哪个手段有利于达到自己的目地,就采用哪个手段,毫无定规可言,这一点也充分显示了中共的流氓本性和流氓嘴脸。

(3) 口是心非,言行不一

中共领导人开口便是道德说教,它们要求老百姓大公无私,从小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要求普通党员“为人民服务”,但自己私下的所作所为却与此背道而弛。毛泽东纵情声色,邓小平庇护儿子搞“官倒”,江泽民淫乱,为子女亲属谋私利,皆乃当今中国路人皆知之事。

君不见,在中国官场的政治斗争中因腐败落马的高官们,白天在大会上还在大讲特讲“廉洁奉公”,晚上就去“贪污受贿,声色犬马”。原云南省长李嘉廷、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等等这些“人民公仆”们个个如此。如果大家去查一查他们的讲话,无一不是在贪污受贿的同时,还反复在各种各样的报告中要求大家“廉洁从政,加大反腐败力度”。

如今,连中共自己也知道社会主义是假的,已经破产。但尽管它自己都不信这套东西,却还要强制人民信,不信还不行,不信就要镇压。最荒谬无耻的是,党还把它的这种欺骗理论写进了宪法,作为立国大纲。

(4) 为了目地,不计手段

古人曰“盗亦有道”,意思就是说,即使是强盗,有些事也是不齿于做的,因为强盗也有强盗的规矩,不会胡来。但中共却是罕见的无道之盗,为了达到自己的目地,它什么卑鄙的手段都使得出来,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而且还表现得冠冕堂皇理直气壮,没有任何道德上的顾忌。

例如,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彻底放弃自己的信仰,中共使出了人们难以想像的各种邪恶手段。在严刑拷打等的残酷折磨下,有些学员违心的表示“不炼了”。但狱警仍不放他们过关,仍在精神上进一步迫害他们。怎么迫害?不是说你只要讲了“不炼了”就行了,还得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等五书。写一遍还不行,得不断写,直到它们满意为止。最后,还要由所谓的上级机关来验收。为了将这部分学员的精神彻底摧毁,它们强迫每个人在李洪志先生的画像上打叉、吐唾沫。如果你把叉打在画像的边上,吐沫吐在画像的边上,那就说明你是“假转化”,就得“回炉”,继续受迫害。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八十多年来,中共的流氓本性始终未变。如果说以前的中共是穿中山装的流氓,那么今天的中共则变成了改穿西装的流氓,经管行头在“与时俱进”,包装显得新潮了,流氓的本性仍然是一以贯之的。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也只是变得更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了,变得更可耻更没有人性了。

试想,如此流氓成性的中共岂能代表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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