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世酷吏周强

石铭


【正见网2021年01月21日】

据明慧网近日报道,周强(Zhou,Qiang),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现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首席大法官。周强是中共中央政法委成员,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610办公室”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从其任职中共共青团第一书记、湖南省长、省委书记到中共最高法院院长至今,竭力推动和参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犯罪政策和犯罪行为,直接指挥、操纵共青团系统、法院系统对法轮功及社会无辜民众的迫害,煽动对法轮功群体的仇恨。

举报周强的资料已被递交29国政府,要求对周强及其家属依法予以制裁,包括拒发签证 、冻结资产。

1999年至2006年,周强任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期间。1999年7月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为了利用共青团的庞大组织对青少年灌输谎言和仇恨宣传,通过煽动不明真相的青少年学生参与反法轮功的运动,达到其消除法轮功信仰的目的,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下达文件层层部署无孔不入。

1999年7月20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共青团中央(团中央)紧跟着连续发出《关于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在全团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开展及部署全团污蔑法轮功, 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逼迫人人表态。

周强在2000年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宣传发行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中公然诋毁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功, 进一步煽动对法轮功群体的仇恨。

2001年1月31日下午,团中央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周强在会上讲话强调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同“法轮功”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为这场迫害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002年3月1日周强在2002年全国共青团宣传工作会议上讲话中表示,团员青年反“法轮功”斗争取得了新的胜利,“崇尚科学,倡导文明,拒绝邪教”在青少年中形成风气。

2007年至2013年,周强任湖南省省长、省委书记期间。至少有3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众多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信仰被长期非法关押、酷刑迫害、高额勒索等。周强应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从2013年3月至今,周强任最高法院院长期间。中共最高法院竭力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修炼群体实施非法抓捕,无罪判刑,执法犯法,制定相关法律“决定”等,给这场群体灭绝犯罪冠以法制的伪装。20年来,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不断的破坏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和司法程序。

周强任最高法院院长后,继续推动中共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操控、指挥下辖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对上诉的法轮功学员案件一律驳回维持原判,致使众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受冤狱,甚至被迫害致死。

2015年5月1日,中国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纷纷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简称“诉江”)。中共最高法院违规操作,擅自将数万件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控告江泽民的诉状返回各地,导致大量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有的被非法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2015年因诉江遭迫害的至少有7056人次,2016年至少2547人次是因为实名控告江泽民而遭到的迫害。有167名依法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遭中共报复性迫害被非法判刑,年龄最长者81岁。辽宁省法轮功学员刘殿元老人(79岁)因依法控告江泽民,被重判11年。因诉江被骚扰1459人次,绑架349人次,拘留427人次,刑拘312人次。

2017年1月14日,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讲话中诽谤法轮功,声称要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

2017年1月25日,中共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又出台最新司法解释。其中含有影射针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内容。众所周知,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两高”作为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只有执法权,而没有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解释立法已超越权限。

而中共现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上公开发声,公然违背宪法,公开叫嚣和法轮功做斗争,并明确以文件下发传达到基层,并在全国范围内造成负面影响,给各级司法机关施加压力,企图引导各级政法系统人员继续参与迫害,为继续维持迫害编造所谓的法律依据,致使全国范围内更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受无理迫害。

据不完全统计,在周强任职期间,超过648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2013年796人;2014年633人,刑期最长的13年,年龄最高者83岁; 2015年878人; 2016年1294人; 2017年974人; 2018年933人,其中99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942场,法庭非法处罚金2,463,000元。2019年789人,有309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同时被处罚金3,731,000元; 2020年1至7月192人。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7月至2020年6月,因中共各级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关押在监狱被迫害致死的有199名法轮功学员。周强作为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应该对法院系统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残等严重罪行负主要责任。

据近日明慧网报道,二零二零年,至少有62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法院非法罚金2565000元。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群体灭绝罪,周强作为最高法院的负责人,在当今超过二十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真名控告江泽民的情况下,明知天大的冤情,却置良心与道义于不顾,无视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器官的罪恶、无视被迫害致死的生命、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及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诉状和忠告,执意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参与迫害,蔑视生命,越权释法,包庇罪犯,犯有群体灭绝罪,必将受到历史与上天的审判。

以上是最近明慧网报道的周强自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长以来在迫害法轮功中所犯的累累罪恶,周强犯有群体灭绝罪,是当今名副其实的现世酷吏,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凶手,是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干将。迫害法轮功持续二十一年不能停止,作为周强负有主要责任。

明慧网报道,举报周强的资料已被递交29国政府,要求对周强及其家属依法予以制裁,包括拒发签证 、冻结资产。在中共政坛高层横行霸道、欺压百姓二十多年的现世酷吏周强的厄运就要来临了!

奉劝那些死心塌地为中共卖命,现在仍在参与迫害的江派要员及大大小小的现世酷吏们,赶快清醒,悔过自新,不要再无度作恶了,三尺头上有神灵,上天都在看着呢,为自己留一条后路,也为家人积点阴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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