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 至少9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正见新闻网2021年06月07日】

中共公检法司部门人员继续枉判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五月份获知,至少又有9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他们中有大学教师、高级讲师、局长、高级工程师、律师等社会精英人士,分布于中国大陆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1个城市。

至少有13名65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河南省新乡市81岁法轮功学员郑家金被枉判重刑9年,罚款1万元;山西省太原市79岁的宫国卿被非法判刑8年6个月。

5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69.19万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69.09万元元,警察抢劫勒索1,000元。

陷冤狱11年 女工程师王楣泓又被枉判4年

2020年11月23日,63岁的王楣泓又被哈尔滨市南岗区公安分局哈西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2021年3月31日,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非法庭审。近日获悉,她被枉判4年。

王楣泓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质勘察所高级工程师,丈夫于宗海是画家,就职于牡丹江市图书馆。

2004年3月,王楣泓被牡丹江市爱民区中级法院非法判刑11年;2004年3月24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在监狱里,王楣泓被大队长杨华罚站,干车间里最累的活,身边两台机器同时运转,七八月份的气温都在三十度左右,每台机器最高温度180度,每天高温作业14小时。

2006年,因为她不“转化”被罚坐,从早到晚坐小板凳。

王楣泓的丈夫于宗海于2001年11月12日因讲法轮功真相被牡丹江市西安分局共和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对他刑讯逼供,往他口鼻里灌芥末油进行折磨,被专业训练过的打手连续猛击头部,造成腮肉撕裂,被锁在铁椅子上九天八夜,后被非法判重刑15年,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遭受迫害。

菏泽市委党校退休干部王翠英被枉判5年

明慧网2021年5月20日通讯员山东报导,山东鄄城县法院对王翠英、赵爱真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王翠英5年、勒索罚款2万元;赵爱真4年6个月、勒索罚款1.5万元。

王翠英提出书面上诉,案卷已到菏泽市中级法院。王翠英、赵爱真两女士已被非法关押在菏泽市看守所两年多。

王翠英,1963年生,为中共菏泽市委党校退休干部。1998年,因一身疾病,求医无果,走入法轮功修炼,身心都得到了净化。在家庭、在单位、在社会上,处处按“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好人。由于她在财务工作中兢兢业业、清正廉洁,曾多次被评为省、市级先进工作者,并全票通过副处级干部提拔。

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她于2012年被非法劳教2年。

81岁老人被枉判9年

河南省新乡市81岁法轮功学员郑家金被非法判刑7年6个月,加上以前的枉判刑期1年8个月,合并为9年2个月,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勒索罚款1万元。

同时被绑架构陷的66岁法轮功学员朱凤兰也被非法判刑7年6个月,罚金1万元。两人已向新乡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26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勒索巨额罚金

明慧网2021年5月22日报导,河南南阳市宛城区26位法轮功学员赵培员、王伟等被宛城区法院非法判决、被判罚金。

其中,赵培员被非法判13年、勒索罚金5万;
王伟被非法判9年、勒索罚金4万;
潘东兴被非法判8年、勒索罚金3万;
孙同仁被非法判7年、勒索罚金4万;
来桂敏被非法判7年8个月、勒索罚金3万。

善恶分明

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5月份,在第22届世界法轮大法日期间,来自多国的五百多名政要发出贺信或颁发褒奖令,祝贺法轮大法日或宣布该地区的“法轮大法日”。

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已开始受到国际社会的制裁。

在世界法轮大法日的前一天,5月12日,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在国务院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制裁四川省成都市前“610”办公室主任余辉。他及其家人不得进入美国。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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