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系统2高官落马 曾迫害法轮功

【正见新闻网2021年10月26日】

10月25日,中共内蒙古高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范俊峰和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陈兰(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范俊峰和陈兰均因迫害法轮功,曾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现年55岁的范俊峰历任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办公室副主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包头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内蒙古高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同一天,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陈兰被调查。她于2020年6月退休。

现年61岁的陈兰曾在内蒙古伊克昭盟中级法院、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工作;历任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

中共官方通报没有提及范俊峰和陈兰被调查的原因。

范俊峰和陈兰均曾积极跟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的迫害事实在海外明慧网上曝光。

据明慧网2018年8月27日报导,内蒙古包头市14名法轮功学员2018年4月16日被绑架、抄家。被绑架的学员包括刘素梅、段玉珍、杨玉荣、马秀琴、王玉芝、牛慧灵、弓采玲、李荣琴、崔花亭、曹红芳、任素玲、周泽林。

其中牛慧灵、马秀琴被非法关押22天后放回;其他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37天、遭勒索2万元左右人民币后放回。

当时,时任包头市中级法院院长的范俊峰被指是涉案主要责任单位的责任人之一。

明慧网2019年6月29日报导,2019年5月13日晚9点多,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国保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郝玉花(72岁)、李凤英(70岁)、徐汗东及妻子郝桂珍(65岁)和一位郭姓学员共五人,并非法抄家。郝玉花、李凤英两人被关在看守所,其他三人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

2019年12月21日,锡林浩特市法轮功学员宋晓华被冤判2年,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郝玉花被监视居住,郝桂珍、李凤英被非法关押在锡林浩特市看守所,三人已被非法庭审。

当时,时任锡林浩特盟中级法院院长的陈兰被指是涉案主要责任单位的责任人之一。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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