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奥会前 中共藉“维稳”迫害法轮功学员

【正见新闻网2022年02月14日】

冬奥会前夕,中共当局在北京、河北张家口崇礼区以所谓“维稳”绑架法轮功学员,并且非法判刑十多位北京法轮功学员。

旅美的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认为,每当有重大的日子,中共就会迫害异己人士,非法绑架、判刑,把他们的案件当成政治案件来处理,并指出,中共害怕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揭露其邪恶面目。

大纪元评论员玉清心认为,中共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决就是迫害。

以下列举明慧网报导的部分案例:

2022年1月23日,北京昌平区鸿福苑小区60岁的法轮功学员焦淑英,遭警察假借“冬奥维稳”入室绑架。

在此之前,有平西府派出所警察以“人口普查”为借口到焦淑英的家中与她“见面”。随后,1月23日下午5点,焦淑英被昌平公安国保警察从家中绑架。

1月24日,她被非法关押到昌平看守所。

昌平公安以她在“2021年1月份发资料被监控拍到”为由逮捕,说一直找不到人,后在小区因疫情封闭下得到她做核酸检测的信息。但小区解封后并没有实施绑架,而是等到奥运前夕将其绑架。

遭非法判刑案例:

2022年1月14日,因传播疫情照片,许那等11名北京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刑期从2年至8年不等。其中许那被枉判8年,李宗泽、郑玉洁、李立鑫、郑艳美5年。

2022年年初,北京朝阳区垡头地区法轮功学员雷中富被非法判刑4年,他于2020年8月被绑架、关押。

更多遭绑架案例:

2022年1月20日、21日,中共国安部、公安部等以冬奥会、残奥会在河北张家口崇礼区举办为名,动用公安特警等把崇礼区全部封闭,严禁出入,封村、封小区,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白梅、白涛、康翠清、秦玉兰、魏建生。

2021年12月21日下午3点,海淀公安分局国保处和片警多人,企图非法进入法轮功学员秦尉家,说是为冬奥会“维稳”而来,受到其家属阻拦。

12月15日夜晚11点,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于宏兵夫妇,将他们送往北京市西城区派出所。

12月8日,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派出所绑架了程各庄70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秀山。

……

中共‘维稳’ 民众遭殃

吴绍平律师说:“中共实际上历年来都是这么干的,凡是遇到重大的节假日、重大的会议、重大的国际赛事,它就会搞‘维稳’。”

他介绍说,中共‘维稳’有几种手段:把大量的“敏感”人群控制在家里;或找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把人拘禁起来,刑拘30天,甚至超过37天才放人;对有的人刑拘后,就进行侦查起诉,随后审判。

“中共想让国际社会看到它的太平盛世,事实上,这种所谓的太平盛世底下都是百姓的血和泪……很多人要因此落入中共的魔爪,遭受折磨。”

“因此很多的国际赛事、国际会议,我们希望越少在中国举办越好。这样,中国的普通百姓就可以少受一份苦难。”

中共害怕法轮功学员讲真相

吴绍平律师认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持续迫害二十多年,它实际上是出于政治目的,对这类案件根本不讲法律,也没有法律。

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它实际上最害怕的就是法轮功学员向民众去讲真相,向世界去讲真相。这个讲真相对于中共来讲,它的丑陋、它的邪恶就都让世人见到了。”

“中共最害怕人们知道了这些真相以后要起来反对它,因此(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肯定会持续下去。”

中共出于政治目的不讲法律

吴绍平律师说,法轮功学员在冬奥会前被抓被判的案件,和异议人士的案件、访民的案件一样,中共出于政治的需要,把这些作为政治案件来处理。

“因此它不可能走上法治的轨道,不可能依法办案、依法侦查、依法起诉、依法审判。法律在这类案件中只是中共的一个面纱而已。”

“在办理这类案件上,本身就不存在正义的法律。如果是真正地讲法律的话,信仰本身是自由的,怎么能够因为一个人信仰不同的宗教而去抓人、判刑入狱呢?”

“他们(异议人士)都是为了国家民族、为了这个社稷的进步去呼吁,为这个国家的变革做努力,这样的人怎么能够成为罪犯呢?”

“中共抓捕这样的人本身就是违法。那至于在这个过程当中,办案程序中的违法,就更不用说了。”

他举了一个案例来说明中共人员办案的违法性。

在他过去代理的一些案件中,公诉人找人作警察搜查现场时的见证人,明明知道被起诉者的家属当时在场,却不让家属做见证人,而要找一个社区干部来做见证人。

而社区干部都拴在他们手上,即便警察现场搜查违法,这些见证人也不敢说实话。从这个简单的例子就可看出程序的违法性。

“中共是这么干的,因此他们弹劾程序,程序上严重的违法是必然存在的。”

“公检法司对法轮功的判决就是迫害”

针对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判刑的违法性,大纪元评论员玉清心从另个一角度分析说,习近平2012年上台后,2013年关闭了劳教所,要监禁法轮功学员的话,不能把人老关在看守所,就得对他们判刑、送监狱。这样它就要走过场:抓捕、公安起诉、检察院做起诉、法院去判决。

但法院没有法律可循,就找了个《刑法》300条来判罪,还有两高(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解释。而300条不适用,那么也就是说,法无明文,不定罪。

“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没有任何违法的事实,中共抓捕他们,就是非法抓捕,属于黑帮绑架行为。”

玉清心说,两高的解释没有法律效应,因为宪法明确规定了,司法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在两高。

所以,很多家属和律师说,法官这样定罪是胡来。法官就说:“我们不讲法律。”很多法院人员私下说,我们没办法讲法律,这都是按上级的指示办的。那就去问“610”吧。“610”说:“对,不讲法律,我们说了算。”

玉清心说,“这就是中共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决,这不就是迫害嘛?”

(大纪元记者李洁思、李珊珊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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