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注定了自己可悲的下场

石铭


【正见网2024年06月16日】

据明慧网近日报道,近两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人数众多的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开除职位、入监审查。近日得知,中国大陆又有三名官员以违法罪获刑,分别为九年、十四年半和无期徒刑。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犯了迫害佛法的重罪,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时候一到,一切都报。众多其他被查的中共官员也将与这三人一样,也一定会得到天理的报应,与其所犯的罪恶相符。

遭恶报案例如下: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大陆媒体报道,山东省前副省长孙述涛(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也都被没收。

孙述涛在任职威海市委书记、市长及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推动迫害当地法轮功,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抄家、关押、酷刑,不计其数,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

孙述涛作为山东省济南市、威海市两地党政主官,对上述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今孙述涛被查,是他迫害法轮功的因果报应。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死了,江泽民的罪恶一定会被清算的。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如不悔过,会一个接着一个的遭恶报。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大陆媒体报道,吉林省吉林市原市长张晓霈受贿案,对被告人张晓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吉林省政协副主席,二零一八年一月,退休。

张晓霈为高官厚禄,不惜泯灭良知,积极追随人渣败类江泽民对信仰真善忍群体大打出手,主导操控对吉林市、县、乡、村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拘留、劳教、判刑、洗脑,流离失所、致残、致死,失踪。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媒体报道,曾任安徽省黄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宿州市委书记的李宏鸣被判刑十四年半,罚金四百万。

据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山东消息,原山东省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寿光市市委书记孙明亮,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扣押的受贿赃款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很多中共官员无视法律,在610的唆使与胁迫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其子子孙孙。

据明慧网近日报道,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河北廊坊市三河市政法委书记陈小会突然死亡。头一天还在饭局上把酒言欢,第二天就突然死亡,此消息在三河坊间迅速传开。

陈小会,男,约五十岁,二零二一年五月任职三河市政法委书记至此。对于陈小会的早逝,我们深表同情和惋惜,但是,揭示真相、让更多人了解真相,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才是重中之重。

其实,陈小会的死,与周永康、薄熙来、刘力军、傅政华等高官贪腐落马一样,真实原因是遭到了天惩。人们知道,中共的腐败已经常态化,官员怎么贪腐,都是触犯人间之罪,而迫害正信触犯的是天罪,“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如果不及时悔罪,天惩恶报,随时降临,只是恶报形式不一样,有车祸丧身的、恶疾死亡的、跳楼自杀的、家破人亡的、权斗被整的、贪腐落马的等等。
参与迫害佛法及其修炼人,其罪如山如天。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佛家高德大法。中共的各级政法委书记,是各地迫害法轮功运动的最高决策者。所以,全国各地各级政法委书记密集遭恶报都是有原因的,其实是天意所为,自己所造的罪孽所致,必遭恶报。

奉劝那些至今继续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各级党政及政法委、610、公检法司人员,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洗脑班等直接参与迫害的恶人恶警,不要再继续做恶,做违法犯罪的恶人!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从目前中共的国际国内处境来看这一天很快会到来,令所有参与迫害的作恶者赶快惊醒,审时度势,停止迫害,悔过自新,吸取这些人的可悲教训,为自己也为家人留下一点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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