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娜案判决书泄中共构陷法轮功手法

章洪

【正见新闻网2025年02月14日】

2020年7月,北京11名法轮功学员遭北京当局非法绑架、批捕,日前遭北京东城区法院非法起诉。图为北京画家、诗人、法轮功学员许娜。(大纪元)

最新的消息显示,北京法轮功学员许娜(又名:许那)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非法判刑8年后,在北京女子监狱只待了几个月,就又被送回北京东城区看守所,据悉是相关部门准备以新的借口加刑迫害。

2022年1月14日,许娜等11名法轮功学员被以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遭到重判。维权律师谢燕益认为,中共大动干戈炮制这么一个荒唐“大案”,一个是因为当事人披露了北京疫情,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的法轮功身份。

近期,大纪元获得了“许娜案”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内容显示了中共司法机构如何构陷法轮功、炮制冤案的。

上篇主要分析了许娜等人因分享北京街头疫情照片被构陷的内幕,这篇主要分析许娜等人因修炼法轮功被构陷的内幕。

(接上篇:判决书中泄露的许娜案内幕

合法拥有法轮功出版物 被罗织为“罪证”

明慧网报导,2020年7月19日,在北京多地突然发生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绑架事件,十几人遭非法绑架。许娜等11人的家人近30天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及法律文书。他们的律师直到11月才知道整个案件已被构陷到北京东城区检察院。

该案曾被检察院以案卷证据不足两次退卷。为了罗织所谓罪证,北京国保和公安大动干戈,查抄了这11名法轮功学员的住所。“许娜案”判决书的内容显示,查抄的物品包括11人持有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光盘、U盘、人民币、笔记本、书籍、明信片、护身符等,并将其列为所谓的“犯罪”证据。

判决书中,法院称,查抄的电脑、手机中发现法轮功音视频文档,还有大纪元、明慧网网址,查抄的书籍、期刊等物品“有法轮功宣传内容”。

公开信息显示,法轮功出版物本身是合法的,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已废止有关法轮功非法出版物的文件。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废止一九九九年发布的两个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判决书中没有相关指控的任何证据

判决书显示,法官声称这些法轮功学员具有对外宣传的意愿,因此持有这些物品,就构成了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决书中没有列出许娜等法轮学员将这些物品用于宣传的任何证据。

11名法轮功学员对相关指控说明了真实情况。例如,在查抄郑玉洁、邓静静、郑艳美、张任飞、李佳轩、焦梦娇6名法轮功学员共同租住的住所扣押的6本《转法轮》,被列入了所谓“犯罪”证据。

判决书显示,住在那里的六名法轮功学员都向司法机关说明了《转法轮》的使用情况,是学法所用,一人一本。许娜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显示,多名法轮学员辩护律师均表示,当局查抄的法轮功物品不是“为了宣传而持有”,没有制作和传播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许娜案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显示,法官也承认从郑玉洁六名法轮功学员住所扣押的法轮功宣传品数量较少,且未传播。

(许娜案判决书截图)

正常的聚会被罗织为“罪证”

在判决书中,中共除了将查抄的物品罗织为所谓“证据”,许娜等法轮学员在郑玉洁等六名法轮功学员的住所聚会,也列为重要的“罪证”。徐娜等法轮学员向司法机关说明了聚会中他们做了什么,驳斥了其污蔑说辞。

判决书显示,在郑玉洁等6人的住所,许娜、李宗泽、李立鑫、孟庆霞时常在周末来这里和她们一起学法交流。11人中8人是吉林大学同学。

“许娜案”判决书中收录的法轮功学员的笔录显示,他们在聚会中,会学《转法轮》、炼功和作心得交流。

邓静静笔录。(许娜案判决书截图)

焦梦娇的笔录。(许娜案判决书截图)

此外,判决书中的笔录显示,除了学法,许娜他们在聚会时会谈论一些美术设计、公众号运营及制作的事情。他们在聚会中讨论的公众号叫“小玉讲故事”。

法轮功学员付文的笔录。(许娜案判决书截图)

法轮功学员张任飞的笔录。(许娜案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中,法轮功学员王宇的笔录显示了“小玉讲故事”公众号的具体情况。“小玉讲故事”公众号主要是为儿童讲中国文化,比如节日、节气、玉器、围棋的知识等。

法轮功学员王宇的笔录。(许娜案判决书截图)

“许娜案”中,孟庆霞与分享北京疫情照没有任何关系,但只是因为参加了三四次在郑玉洁等六名法轮功学员的住所的聚会,被同案处理。

法轮功学员孟庆霞的笔录。(许娜案判决书截图)

许娜等法轮学员每周的聚会交流在信仰团体中是正常而普遍的情况,但是,判决书显示,法官罔顾法轮功学员介绍的聚会真实情况,仍执意将正常聚会认定为“X教”活动。

(许娜案判决书截图)

根据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根据中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从房东、工作单位搜罗证据未果
为了网罗所谓罪证,北京国保和公安大动干戈地传讯了郑玉洁、李宗泽等人的房东和郑玉洁、邓静静、付文公司的法人,但是没有收获。

判决书中公司法人以及该公司员工的证言显示,郑玉洁、邓静静、付文是彩羽艺术有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从事小孩教育。郑玉洁、邓静静教美术和研发课程。证言中提到与法轮功相关的内容是,公司法人提到,他从许娜那里听说海外还有法轮功存在,感觉很吃惊。


(许娜案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中郑玉洁、李宗泽的房东以及租房中介的证言显示,郑玉洁、李宗泽及时缴纳了所有租金。证言中没有提及与法轮功相关的内容。

“许娜案”揭示中共如何炮制法轮功冤案

判决书的内容显示,公诉人提供的全部证据都不能证明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是怎么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危害。这些证据与破坏法律实施的指控没有关联性,都是无效证据。

五位人权律师在法庭上为许娜等人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当局违法。律师表示,法庭指控法轮功学员分享北京疫情照的行为,属言论自由范畴,是受《宪法》保护的。法轮功学员的炼功、聚会、弘扬传统文化、探讨美术艺术等行为,都受法律保护。

但北京东城区法院仍强行以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刑法》第300条)重判了许娜等11人。一审后,许娜他们上诉。二审的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后未经公开庭审,就对此案宣判维持原判。

“许娜案”判决书内容揭示了中共司法机构是如何炮制法轮功冤案的。

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始于1999年7月,这场迫害持续至今。25年中,《刑法》第300条被中共当成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的法律依据。“许娜案”是其中一例。

大陆维权律师谭律师(因安全原因,用代称)也对大纪元表示,“这几年,在很多人权律师的辩护下,很多公检法人员都知道法轮功学员不违法,不构成犯罪”,“但为了所谓的政治需要,他们就这样违法地走程序,非法抓捕、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办理法轮功案件的法官曾公开说,“我们做不了主儿,我们得听‘610’的。”“对法轮功案不讲法律!”

中共惧怕 欲加刑迫害许娜

“许娜案”中,8人是年龄在27岁~31岁、拥有高学历的年轻人。旅美的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认为,中共对它不认可的群体中的人,特别是年轻人、有潜力的人,内心比较坚持的人,尤其不会放过。

“许娜案”中,许娜被控主犯,被重判8年。在此之前,许娜本人被多次绑架关押,2001年被非法判刑5年,2008年又被非法判刑3年。

吴绍平认为,“中共对许娜这样(重判)的,其实是很恐惧的。她年轻、有活力,又是搞艺术创作的,影响力也比较特别。这样的人更容易受到很多群体的认可,甚至是国际的认可。这样的人,中共是要重重打击的。”

近日明慧网披露来自国内的消息,相关部门准备以新的借口加刑迫害许娜,她又从监狱被送回北京东城区看守所。

“许娜案”已被收入美国国会-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的政治犯数据库,受到美国政府的高度关注。美国国务院、欧盟都敦促中共放人。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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