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5年02月04日】
法轮功学员求诊次数在修炼前、后的比较
医疗使用是现代医疗保健的最主要组成部份,也是健保支出的最主要部份。日益高涨的健保支出是每一个政府、家庭及个人的沉重负担。同时,目前高昂的医疗保健成本,不可避免地把社会上的低收入人群排除在医疗保健体系之外。所以,如何提高医疗保健的费效比,如何为社会的各阶层提供可以接受而且有效的医疗保健,对于任何一个政府都是一个相当首要的目标。本研究乃探讨法轮功学员修炼前后求诊次数的变化,以便了解修炼法轮功是否对降低社会医疗成本有所成效。
在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医疗保健体系下,截至2003年之前民众每一次求诊皆须在健保卡上盖上一格医院或诊所的印章,每张卡上共有六格,六格用满之后,再换新卡,每一年卡号由英文字母 A 开始往下标记,所以用到了 B 卡 2 格及代表该年度已经求诊八次之多。本问卷依此设计,询问受访者在修炼前的那一整年与2002年(注:调查时间在2002年年底)的这一年分别用到了第几卡。本研究并且要求受访者提供2002年底所持有的健保卡的影印本来核对其回答的准确程度。在计算次数时,采用中间点计算方式,亦即,回答用到B卡者,则计算其求诊次数为8.5次。
研究结果发现(见图一), 法轮功学员在修炼前的那一整年求诊次数平均为12次,与台湾一般民众在1995-2000年间的平均使用次数相类似。 但是在修炼后,法轮功学员在2002年的平均求诊次数下降至6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学员有6.7%在修炼前那一年从未使用过全民健保的医疗服务,而这个从未就医的比例在2002年增加到了38%,显示出学炼法轮功后在医疗的需求方面有显著的降低。
再进一步分析,将学员按照修炼前求诊次数分类,统计其修炼后求诊次数的分布情形。由表八中发现,修炼前求诊次数一年超过25次者,也就是高求诊率者,有18%在受访那一年(修炼后)都没有求诊过;有34%在修炼后(受访那一年)求诊次数降为1~12次;有27%降到了13~24次;另外有21%为25次以上。
在修炼前求诊次数介于13~25次之间者,其求诊量仍然高于一般民众的平均求诊量,这些人中间有26%在受访那一年完(修炼后)全没有求诊过;有超过37%的人求诊量降到了1~12次之间;另外分别有24%的人求诊次数与修炼前类似;仅有3%的人求诊次数增加。
在修炼前求诊次数介于1~12次间者,求诊量少于一般民众平均次数。其中有高达46%的人在受访那一年(修炼后)完全没有看过病;有50%的人维持在1~12次间;而仅有4%的人看病次数增加。
由这些统计数据可以发现,超过七成以上的法轮功学员,在修炼后减少了医疗的使用量,甚至可以从高求诊率患者减少到零求诊量。这些现象显示出修炼法轮功的确可以为社会省下为数不小的医疗费用。
修炼前那一年看病次数 | 修炼后(受访年)看病次数 | % |
---|---|---|
25+ | 0 | 18 |
(17%) | 1~12 | 34 |
13~24 | 27 | |
25+ | 21 | |
13~24 | 0 | 26 |
(21%) | 1~12 | 37 |
13~24 | 24 | |
25+ | 3 | |
1~12 | 0 | 46 |
(52%) | 1~12 | 50 |
13~24 | 3 | |
25+ | 1 | |
0 | 0 | 79 |
(7%) | 1~12 | 21 |
13~24 | 0 | |
25+ | 0 |
成本效果分析
在医疗保健中,医疗使用的绝对值固然很重要,更重要的却是“效费比”─ 即同样健保的花费所能达到的健康程度。如果用SF-36自我健康评价中的指标来衡量,比如,总体健康的得分,法轮功学员平均分是81.22,医疗使用是6次,在总体健康上的效费比是13.53 (亦即81.22 / 6)?而一般民众则只有5.87 ( 亦即70.42 / 12),同样的花费,在修炼法轮功的学员身上获得了更高的健康效益,反过来说,欲达到同样的健康状态,法轮功学员的医疗费用远远低于社会医疗费用。